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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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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27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2022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9日上午 9:15至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上述议案四、五、六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进行会议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

(3)登记地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收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9日8:00-12:00。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联系人:谢蓉

联系电话:(0592) 3152372;

传真号码:(0592) 3152406;

邮政编码:361022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特此通知 !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5

2、投票简称:安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9日上午 9:15至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表决结果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载于2022年4 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海、江曙晖、郭小东、苏伟斌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0.6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9.30万元;2021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75,283.5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80.57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0.6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9.30万元;2021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75,283.5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80.57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年报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载于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9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60万元,2021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75,283.5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80.57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建设。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运营和投资建设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东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一16:00参加由厦门证监局指导,厦门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本次活动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一16:00。

2、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与。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杰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许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江曙晖女士;董事会秘书谢蓉女士(如因工作安排或疫情防控要求,上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xierong@anne.com.cn。公司将在“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诚邀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在北京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盛美半导体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北京”)。该事项已于2022年1月1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2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盛美北京的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半导体设备及其零部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产品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HUI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会计机构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HUI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会计机构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HUI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会计机构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