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1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细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详细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4月28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详见附件一)1,666,06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3元/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以4.14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率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1,300股。
该议案详细内容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在新天地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新天地大厦24楼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24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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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情况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5、第8、第9、第10、第11项、第16项、第17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提案8、提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和2022年5月17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00一17:30)。
3、登记地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2楼1215房;
邮编:410013;传真:0731-8893615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
联系人:邹七平先生、刘郁先生;联系电话:0731-88936121、0731-8893615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南岭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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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和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慧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财务检查报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编写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的条款和定价方式及原则公开、公正,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遵循了就近配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文件要求和精算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4月28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4月28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1,666,062股限制性股票。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4.14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率回购上述1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1,300股。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1年12 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原因等具体情况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749.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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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1 应收票据
■
1.2 应收账款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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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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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
(1)本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依据不同款项性质划分为押金及保证金、备用金、往来款、其他应收款项,分款项性质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因本公司合并范围内资金实行集中管控管理模式,合并范围内其他应收款基于资金调拨形成,通常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因资金调拨形成的应收子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3)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本年度应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489.53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89.53万元。其中:南岭经贸对湖南中安资源矿产能源有限公司应收债权2,210.46万元,本次按单项计提方法计提坏账准备1,105.23万元,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2,210.46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算,公司本年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2.93万元。
(2)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本年度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73万元。
3、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749.19万元,该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749.19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真实的反应企业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
二、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额、保费、赔偿限额及保险合同相关其他条款;选择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已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01,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8日,公司将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科集团)转发的《关于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185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1年9月2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等相关提案。
5、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解锁激励股权激励不做处理,对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1,3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419,382.00元加上其授予至回购期间按照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80,076,9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4.14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率回购上述1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1,300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 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已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01,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3楼。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邹七平
4、联系电话:0731-88936121
5.、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并规定在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中,“国有企业一次性计提或支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此后,湖南省相继发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实施文件,公司严格按照前述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以解决国企职工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2)2021年12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以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文件要求“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符合负债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精算概况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公司委托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离职后福利及辞退福利债务状况与费用进行精算评估,并出具《精算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确认福利义务精算现值合计22,520万元,其中离职后福利11,971万元,辞退福利10,549万元;2020年12月31日确认福利义务精算现值合计25,961万元,其中离职后福利11,839万元,辞退福利14,122万元。
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科集团《关于南岭民爆不在岗和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精算并计提事项的函》文件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一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和精算结果,公司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一职工薪酬》,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精算负债。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精算结果所涉的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增加25,961万元,2020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减少25,961万元,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3,075.65万元;影响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增加22,520万元,2021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减少22,520万元,增加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7.15万元,对2020年有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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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2、公司按照文件精算计提统筹外费用,有利于公司落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制度上保障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正常计提,本次计提辞退福利,还将同步涉及到现有人力资源政策的优化,有利于公司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提升人力资源效能,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严格执行《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系列国企改革文件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精算结果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文件要求和精算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同时,这是公司严格执行《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系列国企改革政策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文件要求和精算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南岭民爆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南岭民爆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参与本次说明会交流互动。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提前征集问题的方式如下: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南岭民爆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南岭民爆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提前向公司提问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曾德坤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财务总监何晖先生,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2022年4月28日为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666,062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8日,公司将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科集团)转发的《关于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185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1年9月2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等相关提案。
5、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3月28日,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数,预留股份分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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