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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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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0版)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一84346722

传 真:0451一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等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调整如下:

相关运输等成本列报的调整将对公司毛利、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湘财股份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一节 前 言

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等要求,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发布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从企业社会责任、投资者关系、员工关怀等多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回顾了公司在2021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开展情况。

2021年,公司秉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在主营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思想意识,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公司一方面积极从事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公益事业,助力脱贫攻坚;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组织架构与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部人才培养体系,搭建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桥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公司概况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湘财股份,股票代码:600095)成立于1994年,并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20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转型证券服务业,业务涵盖证券服务、制药、防水卷材、贸易等。

公司证券业务以控股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为经营主体。湘财证券在全国共设有65家证券营业部、4家业务分公司、6家区域分公司及2家全资子公司,覆盖我国北方、华中、南方、华东以及西南等全国大部分地区,营业网点布局合理,且主要聚焦于我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

湘财证券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专业证券服务和金融产品服务,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向客户提供证券产品或服务获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以及通过证券或股权投资等获取收益。湘财证券近年来陆续推出百宝湘、湘管家等一系列应用软件,打造专业交易服务平台。2021年,湘财证券以金融科技与财富管理双轮驱动为发展方向,加快公司各项业务的转型升级,加大业务拓展和创新力度,积极推进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资本持续增长。公司始终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工作方针、 “管理提升效益”为经营理念,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协同发展。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一、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完整健全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且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公司运作规范,逐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二、三会运作

(一)股东大会

期内,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由律师现场见证。公司认真贯彻实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维护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股东大会决策权力的充分行使。

(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其中通讯会议9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2次。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于2021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担保事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与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皆有三分之二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和义务,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议8次。全体监事尽职履职,严格审核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履行对社会的责任

公司肩扛社会担当,始终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确立“得益于社会、奉献于社会”的价值理念,积极参与脱贫战役。为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的号召,以问题为导向,公司将不断开拓、创新精准扶贫的精准方式和路径,切实做好公益帮扶的常态化、精准化和专业化。持续优化体制,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资助弱势群体及贫困地区建设。

公司近年来深入围绕“乡村振兴、村企结对”等方面,长期开展帮扶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用实际行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21年,公司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与陕西省柞水县签署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证券行业帮扶协议》,至此,公司对口帮扶的原国家级贫困县的数量达到了10个,公司全年累计公益性支出超过人民币513.2万元,并持续在各结对帮扶县开展产业帮扶、医疗帮扶、教育帮扶、消费帮扶等工作,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公益扶贫

公司持续参与松北区组织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乡村振兴”活动,对万宝村11户困难户进行长期结对帮扶,每户每年捐赠2,400元,共计26,400元。公司通过走访慰问困难家庭,为其送去了米面粮油等生活物资合计7,000元。此外,公司党委通过面对面交流等方式鼓励贫困户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二)产业帮扶

欧李产业示范项目初见成效。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自2018年布局该项目以来,坚持在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河南省卢氏县、黑龙江省延寿县、河北省顺平县4个贫困县推进欧李产业实验示范项目。2021年,湘财证券再次邀请农业科技专家在上述贫困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解决了欧李育苗问题,在水文特征和土壤环境适宜的地区引进和建设欧李育苗基地。湘财证券持续向河南卢氏县、内蒙古科右中旗、黑龙江延寿县共计捐赠人民币53万元,用于当地扩大欧李种植基地规模。目前河南卢氏县已完成了扦插育苗基地建设,基地正式投产后预计可年产欧李苗20万株;内蒙古科右中旗义和塔拉林场的欧李苗木基地已从上年的115亩扩大到375亩,来年计划扩大至660亩;黑龙江省延寿县的欧李无糖组培实验室方案也已制定完成。随着欧李产业示范项目的不断深入推进,将有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林业碳汇项目蓄势待发。湘财证券对口帮扶的10个国家级贫困县中,黑龙江延寿县和河南卢氏县的森林覆盖率均达到了50%以上,拥有十分丰富的林业资源。在统筹解决减排与脱贫两大挑战方面,碳汇造林是当前国内外重点培育的项目。在湘财证券的帮助和协调下,一家从事碳汇造林技术的农业科技公司先后与黑龙江延寿县和河南卢氏县正式签订林业碳汇精准扶贫项目协议。2021年,湘财证券向黑龙江省延寿县捐赠50万元用于持续支持延寿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湘财证券林业碳汇项目的持续推进是践行绿色金融服务、绿色经济发展理念的直接体现,不仅能有效巩固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成果,更是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

(三)医疗帮扶

为巩固扶贫帮困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湘财证券再次捐赠人民币40万元,对结对帮扶的卢氏县三类监测对象(包括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低保户、五保户、城乡居民中退役军人户等人群中符合救治条件和指定病种患者进行帮扶。此外,在陕西柞水县,湘财证券捐赠人民币5万元,为该地区贫困人口、监测尘肺病患者进行补助帮扶,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痛苦和家庭负担。

(四)教育帮扶

湘财证券结合帮扶地区的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工作。2021年,湘财证券向内蒙古科右中旗捐资人民币10万元专门开展欧李栽培的技能培训;为了解决落后地区孩子教育问题,公司专门向河北顺平县捐赠人民币40万元用于资助当地孤儿及单亲家庭孩子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并向陕西柞水县捐资人民币5万元用于帮助当地幼儿园进行升级,完善教学设施。

(五)消费帮扶

2021年,湘财证券在河南卢氏县、内蒙科右中旗、河北顺平县、黑龙江延寿县、陕西柞水县进行多种多样的消费帮扶,湘财证券出资采购当地的特色农产品,在湖南省凤凰县樟坡村采购人民币5万余元的当地特色农产品;在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采购6万余元当地特色农产品。湘财证券通过消费帮扶的方式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推广帮扶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对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抗灾救灾

赈灾济困是湘财证券公益活动的一个重要主题。2021 年7月,突发特大洪灾给河南省造成了重大损失,湘财证券立即伸出援手,捐助人民币200万元,携手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展受灾困难大学生救助、水毁道路修复等项目。2021年9月,山西省遭遇历史罕见持续强降雨,多地洪水泛滥,房屋、农田大面积被淹,受灾十分严重,湘财证券向山西省隰县人民政府捐资人民币100万元,专门用于当地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是公司的职责和使命,公司始终明确企业的定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生态文明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履行对股东及债权人的责任

(一)与控股股东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分开,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资产独立

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由自身独立控制并支配,目前其实际控制人未占用、支配公司的资产。公司的主要资产均有明确的资产权属,并具有相应的处置权。

3、人员独立

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纳入公司统一的治理决策流程中,其管理不由控股股东单独控制。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资金管理独立。公司有独立的纳税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财务决策不受控制人干预。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策公司的资金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资金使用的情况。

5、机构独立

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与政府主管部门不存在从属关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章程设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二)股东回报

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尊重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同时遵循有利于公司长期 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持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

2020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精神,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公司章程》及其新修正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制定《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2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13%。

(三)债权人权益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报告期内,湘财股份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公司偿债能力良好,所有结息债务均已按时兑付本金和利息,严格履行了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和承诺,未有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生,有效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明确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对象和工作内容、负责人及其职责、职能部门及其职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自愿性信息披露、相关机构与个人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维护投资者关系,努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规则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设置会场,并为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此外,公司还通过电话、邮件、上证E互动等方式积极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就投资者所关注的公司发展前景、经营情况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2020年公司组织召开一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通过上述交流及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塑造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企业形象,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履行对客户的责任

公司及子公司湘财证券坚持客户为本的服务理念。多年来,湘财证券在国内资本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导向的行业市场化改革大背景下,湘财证券始终紧跟行业趋势,积极贯彻“让投资成为一种享受,让专业成为一种习惯”的客户服务理念和“人人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管理理念,全面提升自身的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实现持续盈利和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湘财证券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2021年,湘财证券湖南投资者教育基地在湖南省岳阳市正式投入运行,该投教基地全年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共40场,参与人次超过6.8万。设立以来,该投资者教育基地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投资者保护主题等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投教公益活动,如“3?15投资者权益保护”大型户外宣传活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暨“2021年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健康跑活动、2021中国证券业防范非法证券宣传线上健康跑等活动,对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者教育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湘财证券从客户角度出发,根据分类优化、分层服务的理念,逐步融合全新的交易理念、快速交易技术、全面的财经资讯、优化的服务结构,打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客户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深受业界及投资者好评。

四、履行对员工的责任

公司及子公司制定和实施了与业务发展基本相适应的人力资源政策,完善了招聘、聘用、培训、绩效、薪酬等人事等相关流程,较好的满足了内部控制的需要,内容符合现有外部监管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录用审批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执行。员工入司后及时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同时特殊岗位员工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2021年,公司成功实现第一期股权激励并配套制定了相关考核办法,为人才吸引,调动员工积极性打下坚实基础。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完善考评激励制度,根据考评结果作为员工本年度年终奖金分配、评优评先工作以及2022年员工薪酬、职级、职务等调整的依据。

公司重视员工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采用现场、网络、视频等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不同层级、不同内容的专业技术、专项业务培训,初步建立了培训体系。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需要,也规划和组织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

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合规经营意识、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建立了全员参与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建立了风险管理培训机制,对管理岗位员工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风险管理能力培训,对业务人员进行内控能力培训和测试;公司还通过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执业行为、防范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对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负责人实行每三年强制休假并进行现场稽核的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职能总部负责人及分公司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第五节社会荣誉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湘财证券获得的主要奖项(荣誉)如下:

第六节结束语

湘财股份始终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己任,持续倡导感恩社会、热心公益的理念。2022年,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幸福感。公司在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同时,加强在精准扶贫、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资源投入及工作力度。公司还将进一步发挥党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并将党建成果转化为优化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发展的动力。未来,公司将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股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496,2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9元,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37.74元,扣除发行费用15,160,376.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839,561.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3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银河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968,12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4元,共计募集资金1,736,599,96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95,865.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204,099.66元,已由主承销商银河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57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于2020年8月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湘财证券共同作为甲方,银河证券作为丙方,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于2021年7月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湘财证券共同作为甲方,银河证券作为丙方,分别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湘财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湘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情况,湘财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反映了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湘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链实业”)、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高科”)、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养品公司”)、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天鹅药业”)、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豆食品公司”)、黑龙江哈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高科实业”)、为浙江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湘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9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做出调整,并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调整后的担保预计额度总额仍为不超过5亿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被担保人和担保额度的分类对应情况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1)为湘链实业担保15,000万元;(2)为浙江哈高科担保5,000万元;(3)为营养品公司担保4,000万元;(4)白天鹅药业担保5,000万元;(5)为大豆食品公司担保3,000万元;(6)为哈高科实业担保3,000万元。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1)为浙江湘新担保15,000万元。

公司可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在批准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的期限为自担保义务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湘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702室-10

法定代表人:蒋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木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林业机械服务;控股公司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湘链实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贸易业务等,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公司为2021年1月新成立。

(2)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85-1号217室

法定代表人:史建明

营业范围: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木材,石材,金属材料,煤炭(无储存),燃料油,矿产品(除专控),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普通机械,纺织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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