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4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芳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 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342,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1年4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80,900股,并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1,123,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8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4名股东,分别为天台民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民投”)、李俊峰、仇清清、上海国鸿智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鸿智言”)。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8,342,700股,将于 2022 年5月 6 日(周五)全部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1,123,6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天民投、国鸿智言、李俊峰、仇清清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承诺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342,7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5月 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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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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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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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为出口企业,外汇收款占比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将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指远期、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
2、业务规模、业务期限及投入资金来源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需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占用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时无需投入资金。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4、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但同时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在签订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控制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建立相关内控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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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775版)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陆文俊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3.23亿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陆文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陆文俊、朱青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陆文俊、朱青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文俊、朱青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文俊、朱青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陆文俊、朱青山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相关职能部门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2--006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公司监事共有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3.23亿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中国一重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2--01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
金融业务情况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规定,预计2022年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存款:2022年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不超过当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存款上限45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定上浮,利率范围为0.35一4.25%,不低于国内其他合作商业银行平均利率。
2.授信: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贷款: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人民币30亿元左右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平均利率。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陆文俊、朱青山对该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业务、风险状况和公司2021年度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资质、业务、内控制度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2--01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对于比较期间的财务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以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4.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解释14号
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解释15号
执行解释15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对于比较期间的财务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解释14号
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解释15号
执行解释15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
构成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控股的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重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宽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两年《金融服务协议》。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万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CDH453H
金融许可证编码:L0280H223010001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楼(秀月街178号)A307-53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由于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一重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关联方。
(三)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73,369.69万元,净资产50,661.6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611.43万元,实现净利润635.83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1.双方本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包括合并范围内的权属子公司,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2)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每日余额不超过45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中国一重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
(2)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利率。
(3)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一重指令协助中国一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以及与结算相关的其他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双方约定,并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中国一重提供的担保、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2)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三)责任与义务
1.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中国一重支付需求;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在为中国一重提供存款和相关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中国一重的存款,中国一重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的贷款中抵扣同等数额的款项,同时,中国一重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财务公司过错导致中国一重的存款、结算资金等出现损失,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中国一重的损失,且中国一重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中国一重的损失金额,则其差额部分中国一重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的贷款中抵扣。如有不足,应另行赔偿。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的签订构成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国一重须按其《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2.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附则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两年,有效期满后需视中国一重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重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宽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陆文俊、朱青山对该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2--00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
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125万元和35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
3.业务规模
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晓强,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7年起为中国一重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升,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中国一重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赵云杰,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中国一重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晓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升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云杰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未发现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崔晓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云杰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的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2--003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隋炳利同志因工作调整,特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隋炳利同志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