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531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1、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较减少57.28%,主要原因是期初应收账款本期收回,加之本期产品销售回款及时所致。
备注2、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凯锌业期初应收票据在本报告期内到期冲销所致。
备注3、.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15.02%,主要原因是期末期货保证金较期初增加所致。
备注4、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2.32%,主要原因是期末留抵税额较期初增加所致。
备注5、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423.70%,主要原因是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所致。
备注6、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71.87%,主要原因是上年末计提的职工年终绩效工资及其他专项奖励本期支付所致。
备注7、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8.06%,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交增值税等较期初减少所致。
备注8、期末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40.0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天俊公司自然人股东股利所致。
备注9、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4.82%,主要原因是期末合同负债增加,从而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所致。
备注10、.期末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59.15%,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公告增加预计投资者赔偿损失所致。
备注11、.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利铅锌矿收购时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已全部转回所致。
(二)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1、本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53.57%,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从而导致相应附加税费减少,加上本期锌精矿采矿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应交资源税同比减少所致。
备注 2、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50%,主要原因是本期修理费及技术服务等增加所致。
备注 3、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6.19%,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向荣矿业收到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环境恢复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备注 4、5本期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句增加141.62%,主要原因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实现盈利同比增加所致。。
备注 6、.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69.82%,主要原因本期公司套期保值期末浮动亏损增加所致。
备注 7、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24.0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期初应账款从而转回已提期坏账准备所致。
备注 8、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057.09%,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计提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备注9、12、14、15、17、19、20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163.49%、439.06%、511.31%、530.74%、516.01%、 566.67%、566.67%,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本期公司以采、选矿为主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所在地-贵州省进行安全大督查,全省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均受不同程度的影响,三家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春节收假未能及时复工复产,使得本期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第二、本期公司销售毛利率较高的小金属-锗精矿及银精矿同比减少,致使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减少。
第三、本期因修理费及技术服务同比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第四、本期计提预计投资者赔偿损失增加。
备注 10、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86.96%,主要原因是本期冲回上年度核销的部分往来款项所致。
备注 11、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4,560.56%,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预计投资者赔偿损失及固定资产清理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备注 13、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5.1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实现盈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备注 16、18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22.16%、266.87%,主要原因是本期控股子公司-锌隆胜亿、胜凯胜亿及富源富利营业亏损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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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5.2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保证金和招标押金同比减少所致。
备注2、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30.46%,主要原因是本期锌价上涨导致支付采购原辅料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备注3、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9.3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保证金同比增加所致。
备注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76.36%,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了10,854.97万元,增幅24.74%,又由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分别增加10,366.81万元、1,489.94万元、2,339.74万元,致使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4,182.60万元,共同影响导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27.63万元,减幅度976.36%。
备注 5、本期取得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款,本期未收到所致。
备注 6、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一富锌农业因项目所需拆出并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备注 7、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44.75%,主要原因是详见备注5*及6*。
备注 8、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三个月内到期的所有权受限的融资质押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备注 9、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37.1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备注 10、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7.42%,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融资质押保证金同比增加所致。
备注 11、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0.6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7,505.54万元,致使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7,061.29万元,增幅 37.16%,而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162.00万元,减幅 26.97%,导致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18.68万元,增幅160.66%。
备注 12、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8.71%,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同比减少3,327.63万元,减幅976.36%,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68.69万元,增幅23.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718.68万元,增幅160.66%,共同导致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6,959.74万元,减幅78.71%。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金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尤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金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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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4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并通过电话确认。公司实有监事5名,应参会监事5名,本次实参会监事5名。会议发放表决票5张,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2-043”的公司《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收购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优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4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
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拟收购江攀、速金碧(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鸿源实业”或“标的公司”)51%股权(下称“本次交易”),交易作价19,598,767.00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在罗平县资源整合的背景下以现金方式收购自然人江攀和速金碧所持有的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实业”)51%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鸿源实业51%股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江攀
男,汉族,1978年12月6日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3222419781206013X,住所:云南省宣威市双龙街道城双路75号。
2、自然人:速金碧
男,回族,1973年4月23日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32224197304230091,住址: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路391号6幢4单元201号。
上述两位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云贵路双沟边烟草公司生活小区
法定代表人:江攀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2日
经营范围:冷作铆焊;普通金属件加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矿产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农副产品、水产品的批发、零售及代购代销;铅锌矿的开采、加工及销售;在获得批准的勘查许可范围内进行矿产勘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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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对标的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2KMAA10077”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负债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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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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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鸿源实业自2016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无营业收入,存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支出,故营业利润为负。
5、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估值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罗平县弘安铅锌矿采矿权和云南省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探矿权进行估值,并出具了《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弘安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044号)和《云南省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045号),估值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罗平县弘安铅锌矿采矿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弘安铅锌矿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32+333)矿石量 71.90 万吨,金属量铅 43268 吨、锌 44781 吨、伴生银 5.61 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矿石量 57.65 万吨,金属量铅 35404.10 吨、锌 36804.00 吨、银 4.50 吨;采矿回采率 92%,矿石贫化率 12%;可采储量矿石量 53.04 万吨,金属量铅 32571.77 吨、锌 33859.68 吨、银4.14 吨。生产规模 3 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 20.09 年,评估计算年限 21.09 年。产品方案为铅精矿(品位 55%)、锌精矿(品位 30%),计价产品为铅精矿含铅、锌精矿含锌、铅精矿含银;选矿回收率为铅 78.50%、锌 75.50%、银 60.00%;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铅精矿含铅 14230.78 元/吨、锌精矿含锌 9940.55 元/吨、铅精矿含银2759.42 元/吨。评估取固定资产投资 4629.33 万元;单位原矿采选总成本费用 469.98元/吨,单位原矿采选经营成本 382.49 元/吨,折现率 8.05%。
估值结论:经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罗平县弘安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值为7818.23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壹拾捌万贰仟叁佰元整。
(2)云南省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勘探探矿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轿子山铅锌矿勘查区面积4.41平方千米,参与评估的有效工作量为:1:1 万地形测量4.41平方千米、D 级控制点测量 4 点、1:1 万地质测量4.41平方千米、1:1 万水文地质测量4.41平方千米、1:1 万工程地质测量4.41平方千米、1:1 万环境地质测量4.41平方千米、1:2 千地形测量 1.54 平方千米、1:2 千地质测量 1.54 平方千米、大地电磁测深 72 点;直接工作重置成本52.92万元;间接费用分摊系数 30%,地区调整系数 1.1,重置成本68.8万元,效用系数1.06。
估值结论:经评估人员调研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科学的评定估算,确定“云南省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评估价值为72.93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叁佰元整。
6、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标的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弘安铅锌矿采矿权,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2)第KMV2004号]确定的鸿源实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3.842.90万元为定价依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KMAA1007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67,985,322.58元。
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参考交易对方提供的关于弘安铅锌矿的矿产资源量及储量等资料,以第三方机构估值模型为基础,协商确定鸿源实业51%股权交易对价为19,598,767.00元。
四、矿山情况
1、鸿源实业历史沿革
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根据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年11月28日出具的云新会师验字(2003)第H-060号验资报告:验资基准日2003年11月28日,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2007年9月10日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的原股东江庆照、张园明、谢正洪变更为新股东朱波、江攀,但没有资料证明金额变化情况。
根据2008年12月1日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的股东朱波、江攀变更为新股东肖潭平、谢华、江攀。
2017年12月5日,根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做如下变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1月30日,根据公司根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做如下变更: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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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万元,具体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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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权历史沿革
采矿权
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取得云南省罗平县弘安铅锌矿详查勘查许可证,证号:T53120110802044836,勘查区面积:7.8 平方千米,图幅号:G48E016010,勘查单: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罗平县弘安铅锌矿采矿权由云南省罗平县弘安铅锌矿详查探矿权部分勘查区于2012年申请转采而设立。
该采矿权以往未进行过评估,未进行有偿处置。
探矿权
2005年12月27日,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申请在先方式首次取得云南省罗平县弘安铅锌矿普查,面积4.65平方千米。2006年2月27日该探矿权进行了第一次延续,2008年2月27日进行第一次矿权变更,变更后矿权面积扩大至20.76平方千米。2009年进行第二次延续、2011年进行第三次延续,勘查单位变更为: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并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探矿权管理相关规定升级为详查阶段。
2011年8月26日,根据国家采矿权办理相关规定,该探矿权分割为云南省罗平县弘安铅锌矿详查探矿权和云南省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详查探矿权,分割后的云南省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详查探矿权面积为12.87平方千米,证号为:T53120090202024767,有效期:2011 年 8 月 26 日至 2013 年 1 月 30 日。自 2013 年 3 月 15 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探矿面积缩减为 9.65 平方千米,有效期 2013 年 3 月 15 至 2014 年 3 月 15 日。2014年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探矿权管理规定勘查许可证标定的勘查阶段升级为勘探,勘查许可证号为:T53120090202024767,有效期为 2015 年 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月 13 日。
2018 年,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进行延续,勘查区面积缩减为 6.14 平方千米,有限期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日。
2021年1月,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进行延续取得现勘查许可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探矿权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权,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该探矿权以往未进行过评估、未有偿处置。
3、矿业权对应矿产资源类型(主矿及共伴生矿)、地理位置坐标、勘查面积或者矿区面积、勘探开发所处阶段、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不含334)矿产品用途、生产规模(采矿权)
资源类型:铅锌矿资源
地理位置坐标、矿区面积:根据第C53000201283210126581号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铅矿、锌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面积4.5355平方千米,有效期限自201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6日,矿范围由19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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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依据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2011年3月编制的《云南省罗平县弘安铅锌矿详查报告》,该矿储量估算范围位于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32+333)矿石量 71.90 万吨,金属量铅 43268 吨、锌 44781 吨、伴生银 5.61 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矿石量 57.65 万吨,金属量铅 35404.10 吨、锌 36804.00 吨、银 4.50 吨;采矿回采率 92%,矿石贫化率 12%;可采储量矿石量 53.04 万吨,金属量铅 32571.77 吨、锌 33859.68 吨、银4.14 吨。生产规模 3 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 20.09 年,评估计算年限 21.09 年
4、生产规模
自2016年起鸿源实业处于停产状态。现有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生产规模为 3万吨/年。
5、矿业权涉及的矿产品用途
铅锌用途广泛,广泛用于电气工业、机械工业、军事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轻工业和医药业等领域。铅金属在核工业、石油工业等部门有较多的用途。锌是重要的有色金属原材料,原生锌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有:金属锌、锌基合金、氧化锌,主要用于镀锌、制造铜合金材(如黄铜)、铸造锌合金。
6、近三年经营情况
鸿源实业弘安铅锌矿自 2016 年一直停产至今。
7、尚需完成的审批
弘安铅锌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为达到生产条件尚需办理系列审批手续和生产许可,比如安全生产许可、环评、安评、水土保持验收批复、消防验收批复及土地利用合规手续等。
8、矿业权费用缴纳情况
鸿源实业历史年度未曾缴纳过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根据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罗平县弘安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044号)及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2011年3月编制的《云南省罗平县弘安铅锌矿详查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所确定的保有资源储量,本次评估矿业权出让收益金的金额根据云南省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计算的结果为1470.81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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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原国土资源部发布(财综【2017】3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简称35号文)的规定,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后已转为采矿权的,如完成有偿处置的,不再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如未完成有偿处置的,应按剩余资源储量以协议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目前由于未完成有偿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4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