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29版)
的核心供应商,其中交互白板市场份额提升至全球第一。
中尺寸业务领域,TCL华星丰富产品结构,积极导入头部客户,投建新产能建立业务增长新驱动。公司把握中尺寸市场增长机遇,通过对已有产线的资源优化,市场份额快速增长。电竞显示器市场份额在四季度跃居全球第一,t3产线加速中尺寸转型,非手机类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至41%,LTPS笔电出货量全球第二,LTPS平板出货量全球第一,车载实现头部国内车厂批量出货和海外重点客户突破,搭载Mini LED背光的显示器和笔电产品与品牌客户达成合作。为满足客户需要,公司扩建的第6代LTPS LCD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正加快建设,第8.6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t9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预计2023年量产。公司中尺寸业务布局将逐步完善,打开显示业务增长新驱动。
小尺寸业务领域,TCL华星通过差异化技术提升产品力,优化客户组合,改善经营指标。t3产线LTPS手机面板出货量保持全球第四,同时拓展VR/AR新型显示产品,盈利能力提升。t4项目第一期已顺利达产,二、三期产能按计划建设,以折叠屏、屏下摄像技术和LTPO技术打造差异化,成功实现折叠屏量产供应一线品牌厂,新客户开发取得突破;受前期研发投入较高及产能爬坡期固定开支影响,t4经营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将重点提升产品技术能力,满足战略客户需求,逐步改善经营效益。
半导体显示业务业绩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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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茂佳科技自2021年二季度并表,该表存在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
长期来看,LCD显示产业向中国大陆集中、竞争格局优化的趋势不变,头部企业在产能规模、技术研发、供应链生态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行业进入壁垒大幅提高。短期层面,受国际政经形势动荡影响,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疲软,半导体显示行业的经营挑战加大。
TCL华星将继续优化业务组合,加快从大尺寸显示龙头向全尺寸显示领先转型升级。随着 t4二期和三期产能爬坡,t9和t3扩建,TCL华星产能规模将持续高增长,大、中、小业务布局更加完善;大尺寸业务持续提升高端产品占比,率先实现全球领先,中小尺寸以产品线和技术线构建业务矩阵,结合柔性OLED、LTPS以及模组厂形成多元化业务布局,进行全技术别产品规划。
公司将坚持以效率效益为经营之本,保持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通过打造数字化工厂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提升管理效率和人效;随着既有产线折旧陆续到期,预计折旧占收入的比例将逐步下降,进一步提升TCL华星的盈利优势。同时,TCL华星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研、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与产业链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印刷OLED、Miniled、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发展。
(二)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材料
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大势所趋,可再生能源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半导体材料作为电子产业链上游,在国产替代趋势下迎来加速发展。2021年以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环节短期经营承压。面对机遇与挑战,TCL中环坚持“9215”发展规划,坚决推行 “新能源光伏材料全球领先战略,半导体材料追赶超越战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组织能力,释放企业活力;推动技术创新,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的治理;构建科学有序的制造转型方式,保证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与半导体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411亿元,同比增长115.7%,净利润44.4亿元,同比增长200.6%。
1、新能源光伏产业领域
公司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驱动业务规模高速成长。报告期内,TCL中环的新能源光伏材料产能提升至88GW,产品适应性持续提升,市占率攀升至28%,依托G12硅片技术及制造模式的优势,G12硅片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高效N型单晶硅片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全球产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公司持续扩大先进产能优势,宁夏中环六期50GW(G12)单晶硅材料厂已开始投产,天津年产25GW硅单晶片厂和内蒙年产30GW硅单晶材料工厂正在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公司 G12 硅片产能释放。
组件方面,受益于海外高功率与分布式产品占比迅速提升,公司通过叠瓦3.0专利技术拓宽出海口,成为高功率组件发电效率标杆,报告期内,光伏组件产能提升至11GW,同比增长120%。江苏地区G12高效叠瓦组件项目已实现量产,天津G12高效叠瓦组件项目正在加速上量。
基于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工业4.0的全面应用,生产效率和产品可靠性成为公司差异化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品硅料消耗率同比下降近3%,硅棒单台月产提升30%,劳动生产率和G12产线直通率大幅度提升,单台月产及出片数领先行业。依托工业4.0,公司与上下游客户协同建立柔性化合作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产品的产销规模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2、半导体材料产业领域
全球半导体产业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我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半导体市场,并且继续保持最快增速,带动半导体材料行业快速发展。公司半导体材料业务发展迅猛,报告期内,半导体材料达成8英寸75万片/月、12英寸17万片/月的既定产能目标。8英寸产品已形成可对标国际一线厂商的产品综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12英寸产品处于突破期,应用于特色工艺的产品已通过多家国内一线客户认证并稳定量产;先进制程产品加速追赶,28nm以上产品在多家客户验证顺利,进入增量阶段。
展望未来,双碳政策将驱动全球经济高效能与高质量发展,全球经济格局也势必推动以电子信息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链重构。公司将把握战略机遇,加大在新能源光伏和半导体领域的投入,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战略节点的把控力,在能源结构转型的大浪潮下,在高科技产业突破的核心战役中贡献力量。
公司其他企业发展稳健。TCL财司着力保障公司项目资金需求,极致降本增效,提升对产业资金和风险的主动管理能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TCL资本在新型显示、半导体及相关产业链、核心材料和工艺设备等驱动科技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发掘投资布局的机会,推进技术业务协同;翰林汇和天津普林产业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企业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
9、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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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3、议案8.00、9.00、10.00、11.00为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电话:0755-33311668
电子邮箱:ir@tcl.com
联系人:段心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00。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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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57,443,528元。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978,305,6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771,394,269元,扣除当年利润分配1,723,420,354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97,830,562元及对股东现金分配1,625,589,792元)及其他变动4,950,181元,2021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021,329,354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458,339,816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4月27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3,666,683,905股为基数(总股本14,030,642,421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363,958,516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50,002,58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71,326,768.2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1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之“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六、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57,443,528元。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978,305,6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771,394,269元,扣除当年利润分配1,723,420,354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97,830,562元及对股东现金分配1,625,589,792元)及其他变动4,950,181元,2021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021,329,354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458,339,816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4月27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3,666,683,905股为基数(总股本14,030,642,421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363,958,516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50,002,58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71,326,768.2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关联方尚未到期担保业务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为关联方尚未到期担保业务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理财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八、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2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十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1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二十二、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本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本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10、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为关联方尚未到期担保业务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接530版)
2、支付方式:现金收购
3、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条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概述
2.1 在遵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罗平锌电同意以现金购买江攀持有的鸿源实业4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10万元;速金碧持有的鸿源实业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万元。
2.2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合法持有鸿源实业51%股权,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标的股权价格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3.1 各方共同选定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
3.2 各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2)第KMV2004]确定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38,428,954.91元为基础。
3.3 根据第3.2条确认的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各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3.3.1 江攀所持有的鸿源实业4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5,755,871.51元;
3.3.2 速金碧所持有的鸿源实业1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842,895.49元。
3.4 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确定与承担
3.4.1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应按规定评估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是按照矿业权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征收,即市场基准价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最低价;在采矿权延续、变更等审批登记时,若评估结果高于市场基准价,则需补缴差额部分;如果评估结果低于或等于市场基准价,则采矿权人不再补缴。
3.4.2 经各方共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且经友好协商确定,弘安铅锌矿需要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目标公司向相关主管部门按实际所需金额缴纳。在目标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以缴纳时,由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向目标公司出借款项、提供担保或增加注册资本,以保障目标公司缴纳上述费用。
3.5 因弘安铅锌矿附属设施尚未竣工验收、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各方预估确认,为完成上述竣工验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事宜以最终实际支出费用为准。各方确认,上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在目标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以缴纳时,由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向目标公司出借款项、提供担保或增加注册资本,以保障目标公司缴纳上述费用。
3.6 目标公司历史年度未曾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土地复垦费。结合《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各方确认,上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在目标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以缴纳时,由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向目标公司出借款项、提供担保或增加注册资本,以保障目标公司缴纳上述费用。
第四条 保障条款
4.1 增资扩股
4.1.1 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根据鸿源实业的生产经营需求,适时通过增资扩股并予以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方式增加鸿源实业注册资本,以保障鸿源实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4.1.2 转让方、受让方均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目标公司的运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受让方、转让方应及时召开股东会就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并切实履行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程序。
4.1.3 具体增资扩股方式如下:
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一年内,且经受让方完成上市公司内部程序后,目标公司应提起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议案;转让方、受让方均应无条件同意该议案,并在该议案通过后30日内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完成实缴,各方配合完成相关手续。
4.2 股东出借款项及担保
4.2.1 转让方、受让方均同意,自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若因运营情况及资金需求要增加投入的,受让方、转让方应及时召开股东会就股东向目标公司出借款项、提供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并切实履行出借款项、履行担保义务等。
4.2.2 自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若因运营情况及资金需求要增加投入的,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后,报罗平锌电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章程、监管规则等履行完毕决策程序、报审程序等事项后,所有股东应按股权比例承担借款、担保的义务。
第五条 标的股权对价支付方式
5.1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罗平锌电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5.1.1 向江攀支付受让鸿源实业41%股权预付款为4,726,761.45元;
5.1.2 向速金碧支付受让鸿源实业10%股权预付款为1,152,868.65元。
5.2 在以下全部付款条件成就后,罗平锌电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40%作为中期款:
5.2.1 该次付款条件:
5.2.1.1 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修订完毕鸿源实业《公司章程》,即全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罗平锌电名下且按照《公司章程》对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进行变更登记;
5.2.1.2 已完成第六条“标的股权交割”项下全部义务;
5.2.1.3 完成因本次交易涉及矿业权报批的相关行政程序,并取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如需)。
5.2.2 拟扣减费用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存在第十一条“瑕疵担保义务”及其他条款拟扣减费用的,在扣减相关费用后再行支付。
5.2.3 在上述付款条件全部成就后10个工作日内,罗平锌电向转让方支付标的价款的40%(实际支付金额以扣除合同约定相关费用后的金额为准):
5.2.3.1 向江攀支付受让鸿源实业41%股权的中期款为6,302,348.61元;
5.2.3.2 向速金碧支付受让鸿源实业10%股权的中期款为1,537,158.20元。
5.3 在以下全部付款条件成就后,罗平锌电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30%作为尾款:
5.3.1 该次付款条件:
5.3.1.1 完成过渡期专项审计,即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罗平锌电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计(实际完成过渡期专项审计时间以审计机构自行确定);
5.3.1.2 转让方按照第4.1.3条及目标公司该次增资扩股议案,将首笔注册资本金支付至目标公司账户。
5.3.2 拟扣减费用
5.3.2.1 经过渡期专项审计后,确认存在亏损的,罗平锌电有权根据专项审计确认的过渡期亏损金额在上述付款金额的基础上予以扣减亏损后再行支付。相关亏损按照第7.1条计算;
5.3.2.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存在第十一条“瑕疵担保义务”及其他条款拟扣减费用的,在扣减相关费用后再行支付。
5.3.3 在上述付款条件全部成就后10个工作日内,罗平锌电向转让方支付标的价款的30%(实际支付金额以扣除合同约定相关费用后的金额为准):
5.3.3.1 向江攀支付受让鸿源实业41%股权的尾款为4,726,761.45元;
5.3.3.2 向速金碧支付受让鸿源实业10%股权的尾款为1,152,868.65元。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本协议任意一方特此向对方承诺,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误导性。
9.1 上市公司向转让方承诺如下:
9.1.1 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陈述与保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9.1.2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公告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9.1.3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出让方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
9.2 转让方向上市公司承诺如下:
9.2.1 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认真审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9.2.1.1 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陈述与保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9.2.1.2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促使本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准备并提交审批机关所要求的应由其准备并提交的全部法律文件;
9.2.1.3 确保转让方之配偶同意转让标的股权,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如必要),以确保完成关于鸿源实业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9.2.1.4 确保鸿源实业其他股东已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确认本方已放弃对其他股东转让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9.2.1.5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公告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
9.2.1.6 在标的股权交割前,出让方应确保鸿源实业的矿业权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公司不再进行采掘等生产经营活动及对外进行担保等任何为标的股权增设权利负担的行为,确保移交时的资产状态与评估基准日的状态合理保持一致。
9.2.1.7 转让方合法拥有标的股权,并有权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且在签署日、交割日或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前述股权上均不存在任何没有解除或完结的抵押、质押、权利主张、查封、冻结、判决、裁定、裁决、处罚及任何其他法律程序、限制及第三方权利。
9.2.1.8 转让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与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及鸿源实业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十条 税费分担
10.1 各方同意,因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税款,应由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予以承担;如需罗平锌电为转让方代扣代缴股权转让价款对应的税费的,罗平锌电有权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再予支付标的股权对价。
10.2 各方同意,关于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律师费、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等),由各方根据有关服务协议中的约定各自承担和支付。
10.3 其他费用若法律没有规定且本协议各方亦无约定的,由各方平均分担。
第十一条 瑕疵担保义务
11.1 目标公司出现因交割日前的行为或原因导致损失或增加鸿源实业权利负担的,如因鸿源实业历史遗留税务风险、劳动用工风险、环保风险、生产经营、担保借款、土地租赁及使用、不动产建设与使用、矿业权、诉讼仲裁等相关问题导致鸿源实业需要补缴、支付相关费用及滞纳金、赔偿损失或导致鸿源实业、罗平锌电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费用补缴及支付责任、行政罚款均由转让方承担,罗平锌电有权在应付价款中予以扣除;若不具备扣除条件的,罗平锌电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相关费用。
11.2 因目标公司工商档案部分遗失无法确认各次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江攀、速金碧承诺其系标的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在本协议生效后,若有第三人向罗平锌电主张权利的,罗平锌电因此产生的损失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本协议订立时可预期利益、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均由江攀、速金碧予以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守约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支付至守约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4.2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未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则每延迟一日,转让方应以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罗平锌电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未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罗平锌电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以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向转让方主张违约金。相关违约金由转让方在收到罗平锌电发出的违约金付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由罗平锌电在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
14.3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罗平锌电原因逾期付款的,则每延迟一日,罗平锌电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三的比例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应超过当期应付款项的5%;超过90日未付应付款项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以当期应付款项的30%向受让方主张违约金。相关违约金由罗平锌电在收到转让方发出的违约金付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4.4 转让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4.1条增加注册资本金义务的,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以应增加注册资本金的30%主张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返还已支付的股权价款。相关违约金由转让方在收到罗平锌电发出的违约金付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罗平锌电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由罗平锌电在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在转让方未按照第4.1条完全履行增资扩股义务的,受让方有权将转让方拟缴纳的注册资本金从剩余的标的股权对价中扣除并直接支付至目标公司。
14.5 转让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4.2条出借款项、提供担保义务的,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以应出借总款项或提供担保债权总金额的30%主张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返还已支付的股权价款。由转让方在收到罗平锌电发出的违约金付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罗平锌电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由罗平锌电在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在转让方未按照第4.2条完全履行出借款项、提供担保义务的,受让方有权将转让方拟出借的款项、提供担保债权比例对应的债权金额从剩余的标的股权对价中扣除并直接支付至目标公司。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收购鸿源实业51%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本次董事会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经过独立第三方机构对鸿源实业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收购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可能出现的收购风险,我们建议公司完善相关解决措施,以切实实现本次收购目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系公司对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整合,有利于提高公司产业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符合资源整合的政策。同时将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原材料自给率,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矿山无法如期达产的风险
由于弘安铅锌矿尚未取得环评、安评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有关权证不能如期取得、工程建设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影响项目投产、达产的风险。
2、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地质勘探工作是通过样本对总体情况进行推断,无法对资源状况做出与实际情况完全无差异的判断,未来在开采过程中可能存在矿产资源实际状况与本次估值以及即将评审备案所依据参数不尽相同的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矿产资源状况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XYZH/2022KMAA10077号;
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2]第2004号;
5、《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弘安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044号);
6、《云南省罗平县轿子山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045号);
7、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4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当前属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保障广大股东健康,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根据罗平县最新最新防疫抗疫政策,所有曲靖市辖区外入(返)罗人员,包括境外,上海、吉林等重点疫区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外、市外其他地区入(返)罗人员(市内有疫情发生的地方一并纳入),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7天内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做到不外出,不到人员聚集的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对于会议临近召开时间的最新防疫政策要求,公司将在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提示性公告中予以说明。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相关人员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文件外,请务必佩戴好口罩,填写个人健康声明承诺,并进行往返交通、住宿等信息登记,由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方可进入会场。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2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5月13日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5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赵 静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948534951@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 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4
2、投票简称:锌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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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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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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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一议案均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请在确定意见的□内表示你的意见。
2、每一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多选意见或不选意见均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4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夏洪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夏洪应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夏洪应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夏洪应先生的通知,夏洪应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203130395)。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O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4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玉合铅锌矿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矿业”)近期收到普定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普)应急现决【2022】非煤-06号),因宏泰矿业玉合铅锌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黔FM安许证字〔2022〕0004号)有效期届满,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普定县应急管理局要求宏泰矿业玉合铅锌矿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待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经同意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宏泰矿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因疫情等原因导致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暂停组织专家审查,玉合铅锌矿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能如期获得审查批复,进而导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能顺延。
玉合铅锌矿2021年全年产出原矿28273.28吨,截止2022年4月25日停厂前生产原矿8865.36吨,公司根据玉合矿的产能、原矿品位等,初步预计玉合铅锌矿停产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受疫情影响,目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时间待定,亦无法确定矿山复产时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停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4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并通过电话确认。公司实有董事8名,应参会董事8名,本次实参会董事8名。会议发放表决票8张,收回有效表决票8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2-044”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2-043”的公司《关于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收购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预案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拟对外捐赠》的预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