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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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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7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2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9、1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30一16:30

3、登记地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12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取得一定的融资,保障现有业务的顺利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为上述融资需求提供相互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14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2021度母公司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二、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31,95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5%; 营业成本207,25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6%。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营业成本构成

营业成本构成按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元

营业成本构成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元

3、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其中,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其中,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4、费用

单位:元

5、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6、现金流

单位:元

三、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四、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五、资产营运能力指标

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15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31,958.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1.4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39.07万元。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初衷,公司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等其他方式)累计达11,124.67万元,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等其他方式)占公司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61.03%,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情况,同时基于从容应对当前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及经营环境风险,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拟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执行良性的现金分红政策,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回报。2021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示同意,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将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1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欧众”)以及其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胡大富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年初预计,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年初预计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日常经营增加采购材料造成该类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额度,但未达到关联交易披露标准。此差异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测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25531U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3A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物业管理;制冷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与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力达集团资产总额为315,833万元,净资产为156,077万元,营业收入为325,79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8,339万元。

经查询,新力达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81827419J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曦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888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7号楼1单元4楼

经营范围:防止金属腐蚀的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及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欧众资产总额为657.07万元,净资产为580.53万元,营业收入为477.65万元,净利润为26.91万元。

经查询,武汉欧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琦

徐琦女士为公司股东兼董事、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85,56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4.11%,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徐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及自然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上述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购、劳务、租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17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

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上述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1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22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该担保总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该担保事项范围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1、2022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目前已有融资情况,在授权有效期内,原有已使用授信额度到期后,授权董事长办理原有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授信的续期手续或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授信额度内调整授信主体及授信银行。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保证金等形式;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在授权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

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2、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上述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1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22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事宜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各子公司与相关机构所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

上述对外担保包括以下情形:(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2)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被担保主体范围如下:

(1)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主体: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二、主要被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97274Y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46.41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雷宇

住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300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修;石材运输。,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金属防腐蚀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石材加工。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753,656,077.00元,净资产为1,202,605,142.41元,营业收入为355,743,579.94元,利润总额为21,512,613.30元,净利润为17,433,819.25元。

2、公司名称: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23309G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琦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横朗社区华繁路110号嘉安达大厦1007

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01,304,660.27元,净资产为197,613,544.95元,营业收入为1,513,881,557.33元,利润总额为58,748,407.3元,净利润为43,981,475.85元。

3、公司名称: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登记号:63595969

注册资本: HK2,340万元

住所: FLAT 18,16/F PARKLANE CTR 25 KIN WING ST TUEN MUN NT

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246,979.68元,净资产为51,090,768.38元,营业收入为297,956,270.11元,利润总额为5,614,686.76元,净利润为4,688,198.35元。

4、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74729T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闻明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中泰路18号第一栋1层2层3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室温固化硅橡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绝缘电子硅材料、环氧灌封材料、液体硅橡胶、导热硅脂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其他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9,406,671.62元,净资产为42,891,238.11元,营业收入为165,032,591.80元,利润总额为3,766,186.11元,净利润为3,546,373.22元。

5、公司名称: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7568400A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雷宇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中泰路18号第一栋3层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高分子电子材料、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0,295,067.38元,净资产为16,037,123.17元,营业收入为7,926,701.52元,利润总额为-2,743,984.99元,净利润为-1,527,239.57元。

6、公司名称: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8878737W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爱枝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3B

经营范围:半导体技术研发;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7,700,934.21元,净资产为25498698.88元,营业收入为59,262,360.26元,利润总额为13,704,542.5元,净利润为10,275,016.33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融资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了满足上述融资需求提供相互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述额度经合理预测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为上述融资需求提供相互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被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其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取得一定的融资保障现有业务的顺利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为上述融资需求提供相互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对非控股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审批额度为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10%。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90亿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4%;下属公司对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18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下转5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