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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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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3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270,271,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最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焦化生产能力715万吨/年。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8,768.44万元,同比增加65.7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56,694.67万元,同比增加269.16%。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562万吨,比上年增加3.37%;报告期内精煤产量289.21万吨,其中汾西太岳156.69万吨、东于煤业122.11万吨、锦富煤业10.4万吨,焦炭产销率102.33%。炼焦过程中释放的焦炉煤气含有大量副产氢气,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出于产业转型需要,公司在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广泛投资布局。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一)公司旗下有两大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生产制造和销售公司,飞驰科技和青岛美锦,合计年生产能力10000台。飞驰科技拥有从6米~12米各种不同类型及型号的客车产品20余个,是目前国内少数具备实际量产能力以及运营调试经验的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公司。其与国内外多家氢燃料电池技术企业、研究机构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围绕系统集成、整车控制系统、燃料电池、车身轻量化等核心技术,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客车系列产品,车型覆盖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城市客车、特种装备车等,涉及柴油、LNG及新能源、氢能源等多种动力形式。报告期内,飞驰科技、青岛美锦商用车产量合计601台,其中氢燃料电池车362台,纯电动车220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综合能源供应网络建设。山西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发展氢能是推动碳中和的重要举措,美锦能源作为传统能源企业先行先试,率先蹚出了一条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新路子。2021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配套建设的焦炉煤气变压吸附制氢项目(一期)已建成并投入生产,产能2000Nm3/h,并配套建设加氢母站。该项目利用园区内大量焦化副产氢,进行纯化与压缩,分离出99.999%的高纯氢,再由氢气管束车运送至太原及周边地区加氢站及其他工业用氢场景,同时在园区内通过加氢设施,给园区内氢燃料重卡物流车、通勤车、环保车、观光车等氢燃料车辆加氢,形成“制-储-运-加-车辆示范运营”的创新生态链闭环。在加氢站建设方面,公司围绕六大区域氢能产业园以及车辆应用场景配套综合能源供应网络,保证推广车辆的闭环运营。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建成并投运加氢站8座。报告期内,公司搭建氢能全产业链安全监控数据平台,对氢气的制储运加及燃料电池车辆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以安全为核心,实现氢能全链物理贯通和信息全链汇聚融合,实现氢气制备、运输、加氢站加注、燃料电池车运营多维度、全方位监控。

报告期内,青岛美锦嘉创作为公司旗下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专业机构,独立于美锦能源进行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优秀企业的挖掘和投资。报告期内,2021年青岛美锦嘉创已设立基金产品2支:美锦氢扬(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锦华合盛(青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于2021年完成备案。

报告期内,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于2021年9月1日成立美锦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碳资产公司”),负责公司碳排放、碳减排的集约化管理以及碳中和规划实施工作。2021年9月,由美锦碳资产公司牵头,联合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德勤企业咨询服务公司对美锦能源及旗下57家子公司碳排放情况和减排潜力进行核查,经严格审查与核算,2020年公司全年碳排放总量为202.69万吨。在此基础上启动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规划工作,结合公司未来产能排产、工艺技术提升以及新能源车辆推广情况,确定了2026年碳达峰、2040年碳中和的整体目标。公司率先在煤炭、焦化行业开展碳排放盘查,并启动了碳中和实施路径规划工作,争做行业“领跑者”,树立行业标杆,力争在国家能源革命大潮中、在碳达峰碳中和实践中担当好“排头兵”角色。

(二)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区域为华北、东北、华东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作为综合实力较强、走循环经济道路的大型煤焦气化联合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汾西太岳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1000002014121210136705,开采矿种为1#、2#煤,批准开采标高为800~400m,生产规模210万吨/年,汾西太岳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2号煤层。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区获得累计探明资源储量为115,242.4千吨,保有储量为100,516.7千吨。

东于煤业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21220046804,开采矿种为03#-9#煤,批准开采标高830-400m,东于煤业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03号、2号、4号煤层。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区获得累计探明资源储量为221,616.5千吨,保有储量为203,947.7千吨。

锦富煤业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1782, 批准开采煤层03#-09#煤,生产规模180万吨/年, 锦富煤业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区获得累计探明资源储量为210,080.4千吨,保有储量为206,157.5千吨。

锦辉煤业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12011220128687, 批准开采煤层2#~9#煤,生产规模90万吨/年, 锦辉煤业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开采8#煤。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累计查明资源量154,416千吨,保有资源量128,102千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进展事项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9,000万元(含359,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本次可转债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截至到本报告出具日,实际获配数量35,899,997张,剩余3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实际到账金额35.6亿元。

2、全资子公司美锦煤化工焦炉关停并进行升级改造事项

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煤化工”)拥有180万吨/年产能。截至到本报告出具日,美锦煤化工焦炉已关停并进行升级改造。

本次美锦煤化工焦炉的升级改造,积极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符合公司从传统焦化产业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的总体战略目标。同时,美锦煤化工新焦炉改造完成后,公司旗下焦化子公司所有焦炉均完成升级改造,将进一步支撑公司成为行业排头兵,助推国家焦化行业健康发展。待美锦煤化工焦炉升级改造投产后,将会大幅提升其产品附加值及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后续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焦炉升级改造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焦化行业领先地位。同时本次美锦煤化工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煤-焦-气-化-氢”一体化发展产业链,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

3、现金购买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姚俊良、姚俊花、姚俊杰、姚三俊、 姚四俊、姚俊卿共同签署了《关于现金购买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姚俊良、姚俊花、姚俊杰、姚三俊、姚四俊、姚俊卿合计持有的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出具的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值结果为65,146.56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评估机构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即65,146.56万元。2021年4月22日,已对锦辉煤业的股权进行了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锦富煤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煤业”)拟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申请租赁本金38,000万元,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期限为4年。为满足锦富煤业的需要,保证上述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将公司持有锦富煤业100%股权质押给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与质押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孙公司煤化工制氢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山西美锦煤化工制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制氢”)拟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申请租赁本金35,000万元,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期限为4年。为满足煤化工制氢资金的需要,保证上述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一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5、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6、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下转542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相关的事项按照解释第15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红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红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