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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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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营运三大业务板块。

2.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锅炉、环保锅炉、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基于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电源建设等领域提供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部分或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1)装备制造:专业从事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电站锅炉、碱回收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高炉尾气发电锅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以及其他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特种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2)工程总包:电厂EPC工程总包、电站BTG工程总包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3)投资运营:长期股权投资、BOT项目、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电厂投资建设运营。

3.公司产品广泛运用于钢铁、冶金、化工、造纸、制糖、石油、建材等行业自备电厂和余热余能利用,以及热电联产、电厂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等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新能源综合利用等领域。

公司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努力开发并持续提供更高效节能、更洁净环保的能源动力设备、能源转换技术及系统集成方案等服务,实现“水更清、天更蓝、人们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

(二)公司经营模式

电站锅炉及特种锅炉产品为非标、定制化的产品,具有单位价值高、生产周期长、质量控制严、品质要求高等特点,需要根据客户需求、技术要求和项目所处环境、燃料类型等具体情况进行单独设计与生产,产品等级、尺寸、性能、技术参数等差异较大,因此,锅炉行业内企业通常采用“以销定产”按订单签订情况组织生产采购的经营模式。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发展因素

电站锅炉成套装备制造及电厂工程总承包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员密集型等特征,行业准入门槛高。我国是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能力的国家之一。电站锅炉市场需求与下游发电企业机组投资建设情况密切相关,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经济发展、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等宏观环境因素相关性较大。随着行业内主要企业产能的扩张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行业竞争加剧。因此,宏观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对锅炉装备制造和工程总包企业经营绩效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2.公司自身发展因素

公司是我国大型电站锅炉、大型电站辅机、特种锅炉研发制造商和出口基地之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备自主研发设计、并可批量生产制造超临界成套锅炉的能力,为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超临界高新锅炉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先后已有多系列不同型号、不同等级的锅炉产品投运于全国各地及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运行可靠、性能稳定,并创造了多个行业第一。公司产品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声誉和客户的信任,对公司市场发展和提升经营业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能源结构、电力供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呈现“以煤为主”的格局,火力发电占据了全国发电量的主要市场;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和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正逐渐发生变化,水电、核电以及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2年1月27日发布的《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1年,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10481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电网完成投资4951亿元,同比增长1.1%。电源完成投资5530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88.6%。2021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7629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809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78.3%,同比提高5.2个百分点。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容量13.0亿千瓦,同比增长4.1%;其中,煤电11.1亿千瓦,同比增长2.8%,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6.7%,同比降低2.3个百分点。水电装机容量3.9亿千瓦,同比增长5.6%;其中,常规水电3.5亿千瓦,抽水蓄能3639万千瓦。核电5326万千瓦,同比增长6.8%。风电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其中,陆上风电3.0亿千瓦,海上风电26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3.1亿千瓦,同比增长20.9%;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2.0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1亿千瓦,光热发电57万千瓦。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1.2亿千瓦,同比增长13.4%,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0%,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历史上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比重。

2021年,受汛期主要流域降水偏少等因素影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5%;受电力消费快速增长、水电发电量负增长影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8.4%。核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1.3%。全口径并网太阳能发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5.2%和40.5%。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9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34.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发电量5.0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60.0%,同比降低0.7个百分点。无论从装机规模看还是从发电量看,煤电仍然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也是保障我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电源。

2021年,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817小时,同比提高60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622小时,同比降低203小时。核电7802小时,同比提高352小时。并网风电2232小时,同比提高154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1小时,与上年总体持平。火电4448小时,同比提高237小时;其中,煤电4586小时,同比提高263小时;气电2814小时,同比提高204小时。

中电联预计,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2年基建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年新高,全年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8亿千瓦左右。预计2022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3亿千瓦左右,将有望首次达到总装机规模的一半。水电4.1亿千瓦、并网风电3.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0亿千瓦、核电555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煤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左右。

2.电站锅炉行业概况

电站锅炉是火力发电厂成套设备的三大主机之一,是决定电厂运行效益的关键设备。按燃料种类可分为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混燃锅炉等。我国是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能力的国家之一。

国内已有超过20家企业具有成套制造电站锅炉的资质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并形成三个梯队,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上海电气等大型企业具备批量制造和配套提供600MW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型电站锅炉的能力、占领了电站锅炉的主要市场,重点为国内五大电力集团、中央企业等大型发电企业提供大型成套电站装备;华西能源、无锡华光、济南锅炉、武汉锅炉、杭州锅炉等大中型锅炉制造企业,主要为企业自备电厂、地方发电企业提供600MW以下成套电站锅炉装备,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余热锅炉、生物发电、碱回收锅炉等特种锅炉;其余锅炉制造企业主要提供低参数、小容量锅炉或锅炉部件,占领细分市场,填补区域空缺。

根据华经情报网披露数据,2015-2019年我国电站锅炉产量分别为434,625蒸吨、481,146蒸吨、388,130蒸吨、342,911蒸吨、275,240蒸吨。2020年1-12月产量为257,362蒸吨、同比下降6.50%。电站锅炉产量自2017年开始逐年下降,持续低迷。

电站锅炉行业在整体产能扩大及新增装机容量下降的背景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升级是传统锅炉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未来,新能源、储能、分布式电力系统等绿色低碳产业将大幅增加,并成为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传统电站锅炉制造将面临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深度开发新领域细分市场的迫切需求。

3.能源投资、电站装备发展情况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包括中国在内的近200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根据该协定,到21世纪中叶,全球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实现碳中和。为实现该目标,煤炭、火力发电等高碳行业已成为宏观调控及去产能的主要领域。

根据《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报告》,为实现巴黎协定将温度变化控制在2度的目标。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未来会持续高速增长,十四五达到25%,十五五达到34%,十六五达到42%。最终到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将提升至78%,煤炭消费相比2019年下降90%,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19年下降76%。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发布会上表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2020年底的15.8%,提高到2030年的25%左右,能源增量70%以上为非化石能源。风能、太阳能总装机从2020年底的4.6亿千瓦,提高到2030年的12亿千瓦以上。章建华表示,将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举措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建设美丽中国,为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来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在此环境下,火力发电未来投资将将持续下滑,火电行业受到的限制将越来越多,份额将越来越低,公司部分传统火电锅炉产品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受到限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环保行业投资需求将持续增长,与之相关的光伏、光热、风电、核电等行业将迎来投资增长机遇。

与此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涉及到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等多个领域,所需投资规模巨大。根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测算,中国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2020年至2050年能源系统则需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超过每年GDP的2.5%。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的持续推进,公司在海外电力市场及国内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新能源、工程总包市场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支持节能环保、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在环保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公司“产融结合”、“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将有望分享到政策红利。

高效环保、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仍是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公司主导特色产品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碱回收锅炉、生物质锅炉、污泥焚烧锅炉、高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等特种锅炉,以及其他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锅炉改造等产品和服务仍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推动下,公司所拥有的电站工程总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等资质和能力将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国内外工程总包市场订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其他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68,052,796股;截至年报披露日,黎仁超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272,211,184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股票冻结对公司的潜在影响无法准确预计,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督促借款人筹集资金归还借款,化解股票冻结风险。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和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的严峻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干部员工按照2021年度方针目标的要求,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外抓市场、内抓管理,努力提升工作效率;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17,242,646.8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26%;营业利润-787,634,853.5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68%;利润总额-794,929,728.6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080,613.8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6.45%。

报告期内,受疫情和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新签订单数量和金额明显下降、新开工项目同比减少;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部分项目暂停,完工交付产品同比下降;受资金限制,鹰潭泓腾铜加工项目终止,新型炼镁材料等新业务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12月,公司共签订各类订单合同累计金额29.2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77%。报告期内,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电源投资稳步增长,风电、太阳能光热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行业内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新签订单同比出现较为明显的下降。同时,公司在市场拓展、重大项目执行、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如下:

1.市场方面,公司在锅炉节能改造、造纸碱回收、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核三废处理等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装备制造和工程总包市场领域的竞争优势得到改善和提升。

先后签订了台湾冠青能源锅炉岛合同、老挝彭莎华潘350MW清洁能源项目工程总包合同、山东兴达新能源锅炉改造项目、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改造(EPC)总承包工程(1标段)、新疆中泰矿冶锅炉改造维修项目、安德里茨印尼项目碱回收锅炉分包合同、中广核放射性废物固化煅烧熔融及辅助系统采购合同、绿洁泰能“新疆胡杨河市3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总包项目合同、新疆东润“石河子北工业园区高含碳难燃烧废弃粉尘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2.重大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昭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10个月内完成建设实现并网发电,赢得了客户和行业的普遍赞誉。

先后制造完成并交付魏桥印尼3×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吉林梅河口600t/d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陕鼓凤宝175t/h超高温超高压煤气锅炉、吉林梅花3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等17个项目21台锅炉;河南九江心连心、陕西延长石油、上海康恒2×650t/d垃圾焚烧余热锅炉、光大环保2×350t/d垃圾炉、内蒙联源32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吉林白山600t/d垃圾余热锅炉等项目先后顺利投运。

3.技术创新、技术管理持续取得有效成果。

由公司研发设计的印尼国华穆印煤电项目发电工程(国家能源集团印尼南苏电厂)2×150MW锅炉机组连续安全运行1438天,获得印尼世界纪录博物馆颁发的“煤电机组连续运行最长世界纪录”荣誉。

公司自主研发并成功投运的“360MW等级燃用准东煤亚临界煤粉锅炉”“150MW等级燃用印尼高水分褐煤高温超高压煤粉炉”“80MW等级低热值亚临界煤气锅炉”“燃造纸固废CFB锅炉”等成果荣获自贡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承担的2017年度自贡市科技计划项目(130t/h纯燃油页岩及半焦高温高压CFB锅炉研发)顺利通过验收。

成功申报四川省2021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参与编制的技术标准《锅炉钢结构设计规范》(GB/T22395)顺利通过审核;全年新获得授权专利52项。

先后完成了压力容器(A1,A2)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中核集团合格供方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资质证书的换证、取证工作,为拓展公司新业务和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获得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2020年度四川机械工业50强”、四川省2020年技术创新能力100强、“四川民营企业100强”,四川省“五小”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成果、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对激励员工、增强集体团队荣誉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疫情和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新签订单数量和金额明显下降、新开工项目同比减少;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部分项目暂停,完工交付产品同比下降;受资金限制,鹰潭泓腾铜加工项目终止,新型炼镁材料等新业务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PPP项目合同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将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与江苏村宇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四川华西村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村宇新材料),华西村宇新材料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2,94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0%,江苏村宇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6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30%。华西村宇新材料成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因标的公司未开展实质经营,且公司对被投资方控制影响降低,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减少华西能源环保(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黎仁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了覆盖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入15.1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26%;营业利润-7.88亿元,利润总额-7.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亿元,亏损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受疫情和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新签订单数量和金额明显下降、新开工项目同比减少;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部分项目暂停,完工交付产品同比下降;受资金限制,鹰潭泓腾铜加工项目终止,新型炼镁材料等新业务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5776元;母公司净利润-4.83亿元,不提取盈余公积,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9.72亿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2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2021年经营业绩、可分配利润等,提议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零部件、成套设备、房屋租赁等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刘锦超、应千伟、毛坚毅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其他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阿、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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