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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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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0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499.3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付款时间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而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流动性好,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所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品种,但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均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所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品种,但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对有关人员的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授权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2022年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完成审计,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鉴证费用合计74.2万元(含税)。公司2022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2022年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就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资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过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丁恨几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选举一名监事。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由控股股东黄晖先生提名的杨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新任监事就任前,丁恨几先生仍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杨珍:女,1989年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管理学学士。现任本公司供应链中心副总监、东莞市瀛洲贸易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英语翻译,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任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副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销管经理。经公司查询,杨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4月27日,杨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0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347,133.77元,减去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及风险准备金共1,772,116.85元、派发2020年度现金分红9,073,823.85元以及受会计政策变更影响0元及其他减少35,985,095元,加上202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504,006,792.35元,因此本年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0,828,622.88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45,699,350.72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在疫情及新国际格局导致的全球缺芯缺料的大背景下,行业竞争也日益加剧,为了夯实公司竞争优势,公司仍需在人才、研发、业务开拓等方面持续投入。

与此同时,公司2021年度发生亏损,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年均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的“净利润”指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因此,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要,并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

未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551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刘锦超、应千伟、毛坚毅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1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各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入15.1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26%;营业利润-7.88亿元,利润总额-7.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亿元,亏损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受疫情和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新签订单数量和金额明显下降、新开工项目同比减少;在建项目执行进度放缓,部分项目暂停,完工交付产品同比下降;受资金限制,鹰潭泓腾铜加工项目终止,新型炼镁材料等新业务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项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明显下降,并出现大额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5776元;母公司净利润-4.83亿元,不提取盈余公积,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9.72亿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2021年度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制订了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0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0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22,259.34万元,明细如下表:

3、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资产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有关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259.34万元,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59.34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259.34万元。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不适用。

四、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业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吕江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67人

从业人员数量:1,100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3.业务信息

(1)最近一年(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7,568万元

(2)最近一年(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1,909万元

(3)最近一年(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756万元

(4)上年度(2021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5)客户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处类似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300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汤春雷

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呙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汤春雷,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3)马向军,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从事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共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呙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汤春雷2020年度曾受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但不影响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诚信等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2.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审计收费: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现有市场行情,预计本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核实,审计委员会认为: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秉持诚信、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2.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独立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它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与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表: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7月2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15层1503室

主营业务:发电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锅炉辅助设备的集成、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应用;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设备、智能设备、工业机器人、安防监控设备、空调设备、阀门、仪表销售,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发电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锅炉辅助设备的研发、制造;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设计;机电工程项目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压力管道设计、制造、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总资产44,476.46万元、净资产21,781.94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7,868.97万元,净利润1,818.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目前持有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芯怡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住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58号国际创新创业服务大厦2203号。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972万元、净资产-1,05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09万元,净利润-5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60%)为黎源先生,黎源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昱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住所:成都高新区肖家河中街43号7幢1楼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销售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销售催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经营);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5,332.44万元、净资产-671.2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039.33万元,净利润-71.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77%)为黎源先生,黎源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零部件、成套设备、房屋租赁等服务。其中:

1.向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2.向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产品、提供租赁服务等;3.向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产品等。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完全依据市场行情,通过招投标程序、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条件将与市场其他参与对象一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将根据需求后续洽谈签订,本年度尚未签订有新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部分产品零部件供应厂商,一方面可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交货期,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关联方业务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促进协作共赢、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利于公司效益最大化。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条件与其他非关联方之间的条件相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将积极寻找社会资源,选择更优方案,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