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法定代表人:邢修青
10、董事会秘书:夏亮
1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12、邮政编码:100012
13、电话:010-62968869
14、传真:010-62968116
15、电子信箱:dongban@honghe-tech.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晓维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晓维,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博士。现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计算机体系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金陵科技学院名誉教授、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驭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鉴芯(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历任香港大学和日本奈良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访问学者、北京大学计算机系副教授。李晓维先生曾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科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7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张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62968869
联系传真:010-6296811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对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晓维
2022年 4月 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所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晓维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融新科技中心F座1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提交的2021年度工作情况暨2022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东进先生、李晓维先生、于长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如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约94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邢修青、王京、张树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买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86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810,206股限制性股票及4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82,418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992,624股,回购价格为17.94元/股。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意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选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董事会同意增选龙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近两年,由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务用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均受到了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期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对“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及“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鉴于购置合适的实施场地较难在短时间内完成,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的办公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研发和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公司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将购置房产方式调整为租赁与购置房产并举的实施方式。
另外,经综合评估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资金投入的紧急程度,在保持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如下调整:“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调出9,000万元人民币,“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师训服务项目”和“教室服务项目”分别调入5,000万元、1,000万元和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因4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992,624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将由234,985,690股减少至233,993,066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34,985,690元将减少至人民币233,993,066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前期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现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前期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1股东大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前期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25.0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5.0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5.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5.04《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孙晓蔷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孙晓蔷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孙晓蔷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融新科技中心F座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本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F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5至议案14、议案20和议案2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10至议案12、议案15至议案18、议案20至议案2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议案13为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李晓维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提案20、提案21、提案22的投票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1至议案19另行表决,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的,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7、公司独立董事于长江先生、李晓维先生、刘东进先生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F座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融新科技中心F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赵红婵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合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186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810,206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4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182,418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992,624股,回购价格为17.9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本公司”、“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15,880.78万元(其中:2019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38,391.16万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人民币5,078.03万元;2020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40,493.80万元;2021年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31,917.7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832.53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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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新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科技”)、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程光电”)、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爱学”)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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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