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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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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3版)

单位:万元

注:表中剩余项目金额、预计节余资金的合计数均包含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原计划的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等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减少海外疫情对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预计节余资金160,545.86万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项目简述: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公司战略为牵引,在国家政策加持下,加快推出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包括10款低碳产品开发及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其中,低碳产品主要包括混合动力产品6款,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3款、混合动力总成1个,主要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研发能力建设主要是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国家政策要求汽车向节能减排方向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节能减排,2017年推出“双积分”政策。同时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规划”中,国家明确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严,汽车向低碳科技节能方向发展势在必行。

2、新风口推动汽车行业向节能减排快速转型

“双积分”和“双碳”政策加持,汽车行业迎来节能减排新风口,各大车企加快推出节能减排汽车。一方面通过提升热效率降低油耗,同时搭载混动技术(HEV/PHEV/REEV)来降低油耗和排放。中国品牌均纷纷布局混动汽车实现降耗减排,预计2025年前国内节能减排车型占比达到70%。

3、公司战略急需长安快速布局低碳科技节能汽车

以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的战略目标为驱动,积极推出低碳科技产品。通过动力升级,公司已推出蓝鲸动力汽车,但是与战略目标仍有一定差距,急需加快节能减排产品布局,确保公司战略目标达成。

4、混合动力试验能力水平及智能网联技术需求度急剧升高

在“双碳”政策下,燃油动力电动化趋势已经确立且正在加速,“混动化”已成为汽车技术发展的主要技术路线。基于公司第三次创业产品战略规划,混动产品项目数量大幅增加,硬件可插拔、场景可编程、生态可随需的智能汽车产品与服务平台正在崛起,亟需提升混动及智能汽车研发能力,补充验证手段,确保混合动力总成产品的研发需求,支撑公司战略落地。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前景广阔

国家和地方出台购置税减免和限购限行等鼓励节能汽车的多项政策,为节能汽车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双积分”和“双碳”政策加严,各车企均通过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等方式来应对,低碳节能汽车产品投放将会快速增长;用户在购车和用车政策刺激下,对节能汽车需求急剧增长,同时电气化的经济性、动力性和操控的便利性等给用户带来了新体验,用户对节能汽车的认知和接受度快速增长;在政策和供需加持下,节能汽车近几年快速增长,仅混动汽车2021年增幅达78%,规模达到111万,预计2025年达到580万,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窗口。本项目为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市场前景看好。

2、项目在核心市场布局重点产品固本拓新夯实基盘

紧凑型市场为乘用车最大的市场,各大车企均加大产品布局。在供需作用下,紧凑型汽车规模平稳增长。2021年销量达到1024.6万辆,在乘用车市场占比50.6%,预计2025年销量规模达到1150万,占比超过50%。

长安加快在紧凑型市场布局产品,通过动力、风格等方面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当前长安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中10款产品,均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产品形态分布为经典轿车、轿跑风格轿车、城市SUV和硬派SUV等多种风格,满足当前年轻用户多元化需求。同时通过电气化等节能减排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规模。

3、公司具备雄厚的自主创新能力

长安汽车从创业以来一直坚持创新技术引领发展,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长安汽车研发实力6届12年位居中国汽车行业第一,在刚公布的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以97.1的高分获全行业第二。

长安汽车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队伍,在重庆、北京、河北定州、安徽合肥、意大利都灵、日本横滨、英国伯明翰、美国底特律和德国慕尼黑建立“六国九地”各有侧重的全球协同研发格局。

4、公司拥有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

公司在智能化、新能源、节能动力等核心领域取得系列突破。

智能化方面,掌握核心技术248项,实现CC/AEB/APA/IACC等40余项智能驾驶技术量产,L3、APA5.0实现中国品牌技术首发,产品智能化指数连续三年行业第一;实现自适应HUD、人脸识别、车载微信等50余项智能交互功能量产,首创了软硬分离的新一代座舱技术平台,产品交互体验大幅度提升;打造了自主车企国内首个百万级混合车云平台。

新能源方面,掌握核心技术200余项,在国内率先量产“三合一”电驱,技术指标和性能行业领先;准备了“超集电驱”,较“三合一”电驱体积减少5%、重量降低10%、效率提升5%,今年将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量产。

节能动力方面,攻克了发动机超级爆震、机油稀释等多项行业共性难题,NE发动机理论热效率可以达到40%以上,蓝鲸发动机连续五年获得“中国心”十佳发动机称号,累计装车销售165.5万台;突破了DCT变速器关键技术,产品在公司全系车型上开展应用,累计装车突破115万台,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突破电驱系统硬件集成等混合动力关键技术,实现了HF640的投产。

5、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

公司策划并组织开展重点技术项目100余项,打造了MPA方舟架构,建立了从技术规划、技术策划到技术实现全过程的技术开发管理流程。

建立新技术开发流程CA-TDS并实施。形成包括市场、质量、技术成熟度、溢价能力、产出效益等23个维度的指标评价体系。

打造科技共享平台。建立了技术货架,形成了内部结算、外部受托和技术许可机制,有效推动技术研发成果在多品牌复用,实现资源和技术能力共享。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36,1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0,545.8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混合动力产品投入147,706万元,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投入53,553万元,混合动力总成投入14,576万元,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投入20,323万元。上述项目投资中,研发投入(如产品开发、样车、样机等)费用为145,716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如生产设备、生产线等)费用90,442万元。

(五)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1~48个月。经评估,完全达产后,该项目预计年产量32万辆,年产值274.2亿元。

(六)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目前乘用车市场的购车用户更年轻,求新求快需求更强烈,汽车市场变化加快,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长安汽车将进一步加强用户洞察力度,将用户需要研究贯穿产品开发全过程,实现用户需要与产品落地的融合,确保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而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推动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2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 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乔春先生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勇先生自201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自199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2021年度的含税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2.6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15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资格,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2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长安汽车金融城会议室和中国长安会议室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4月22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其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将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五 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574版)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5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3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名称:

2、议案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2.01、2.02、2.03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一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5411

传真:010-82705651

联系人:刘昕、孙丹梅

Email:dcg-ir@digital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神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2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6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2年第一季度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29.46万元。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2年第一季度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573.18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902.46万元,损益影响合计14,670.72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4,800.1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575版)

(1)议案设置

(2)填报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本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2-017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桂发祥,证券代码:002820)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7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受天津区域疫情影响,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851.93万元,同比下降39.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6.16万元,同比下降314.15%。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鉴于公司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即将到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待注销完成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盘后收到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200万股。公司就该事项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2-018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集团”)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200万股。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桂发祥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桂发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6,258,5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2.35%。

3.桂发祥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桂发祥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拟增持数量:桂发祥集团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万股。

3.拟增持价格: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5.拟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桂发祥集团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8.控股股东桂发祥集团承诺将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就持有公司股份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计划实施增持,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