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上接577版)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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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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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本行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实施“一四六三三”战略,围绕“效益提升”这一中心,紧扣“资产质量提升、业务结构优化”两大关键,突出“风控改进、管理提升、科技赋能”三大重点,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呈现出经营业绩稳中向好、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转型发展深入推进、风控能力稳步增强的良好态势。本行2022年1月17日正式登陆深交所主板市场,成为甘肃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区位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
1.成功实现A股上市,经营发展迈入新征程
2021年,本行加速推动上市进程,于2021年9月9日顺利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12月3日获得证监会IPO批文,2022年1月17日成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全国第42家A股上市银行,第17家上市城商行,甘肃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
2.各项业务稳步增长,收入来源进一步丰富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在信贷投放加速增长的同时,实现金融市场业务稳中有进,创新业务不断涌现,中间业务逐渐丰富,推动收入来源更加多元。本行加快扩大对公信贷投放,落地“省列重大”及各地州市重点项目,对公贷款净增129.7亿元,增长10.5%。大力推动供应链融资业务扩容,落地全国首笔中征平台数字证书确权模式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全年发放供应链融资21.5亿元。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紧跟乡村振兴战略,强化银政合作。促进个人贷款快速增长,强化“信用一键贷”“拎包贷”营销,个人贷款净增122.9亿元,增长25.16%。推动金融市场业务稳中有进,金融投资总收入增长27.9%。全面发力中间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70.97%,理财业务步入全面净值化管理新阶段,理财产品规模达到374.84亿元,较年初净增154.54亿元,理财中收首破2亿元关口;基金、保险等代销类业务较快增长。
3.成本意识有效增强,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本行切实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严控经营成本,大力推动负债结构优化,存款付息率稳步降低。通过积极扩大对公“朋友圈”,新增对公客户1.28万户,在16个市县区实现住宅维修资金业务落地,与13个地区的教育局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存款净增81.9亿元,增长8.3%。推出“产品+非金融服务”营销模式,提供精准营销和差异化金融服务,个人存款付息率显著降低,同时主动负债工具扩容,结构进一步优化。
4.风险管理切实强化,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
报告期内,本行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筑牢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内审纪检三道防线,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通过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前瞻管理,优化信贷系统,推进违约压降,加强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实现了资产质量稳步提升。本行强化重点领域贷款监控,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理和房地产项目贷款管控,加强内控审计,在总行成立内控合规部,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完成了新增贷款序时审计和有关项目专项审计,并强化洗钱风险管理,健全反洗钱制度体系,开展客户信息治理。
5.数字转型持续推进,科技支撑进一步夯实
报告期内,本行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驱动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本行有序推动信贷、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三大项目群建设,全年实施软件开发项目37个,加强大数据推广应用,建立及优化应用模型26个,做好电子渠道更新迭代,优化交易银行各类业务系统功能84项,上线运行财资e管平台2.0企业端,发布个人手机银行6.0版本,推出老年客户定制“暖心版”手机银行,手机银行活跃用户达175万户。报告期内,本行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项目建设,不断强化支付场景建设,提升收单交易规模,扫码收单交易笔数与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118%、112%,通过不断深化百合生活网“生活+金融”场景建设,构建了“直播+电商+金融”为一体的新型营销模式。
6.管理提升深入开展,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制定了《公司治理办法》,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管理,升级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印发《企业文化手册》,明确“提供卓越服务,成就精彩梦想”的初心使命和“建设受人尊敬的特色精致银行”的美好愿景,凝练“诚信、合规、创新、务实、尊重、阳光”的核心价值观。积极优化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持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拓宽薪酬档级,放大绩效杠杆。以“一套班子三支队伍”为中心,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拟定“2235”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方案。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大事项。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许建平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9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因本行股东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质押率超过其持有股份的50%,根据监管规定,限制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苏如春先生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021年度本行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4亿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资产负债表日全部风险资产余额的1.5%,2021年度本行应计提一般风险准备6.30亿元。
(三)2021年度分红方案
以本行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比例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行2021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行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一季度信息披露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及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赵敏、韩庆、王文银、李黑记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报告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赵敏、韩庆、王文银、李黑记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产品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六家村镇银行再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报告质量及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评估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科技发展报告》两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综合考虑了本行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漏洞。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六家村镇银行再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外部审计机构报告质量及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评估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科技发展报告》等五项报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接578版)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2-1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成员如下:公司董事长李仲初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赖德源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罗芳女士、独立董事叶金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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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2-1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详见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除议案3外,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除议案2外,均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4、6、7、8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中小投资者,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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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传真号码:010-68183776
联系人:罗芳 赵文瑜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4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3”,投票简称为“石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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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上接579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方案的制订和批准程序符合证监会、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写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2-02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401,228,145.1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6,619,026.9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0,122,814.51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56,496,212.3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
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计划,以及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2,199,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7,297,945.46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批准决策程序及发表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和《焦作万方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2-02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
(二)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5月16日9:00至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蕙鑫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大会提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 -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