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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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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基准利率改革: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根据《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情况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项目按新租赁准则要求选择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冲减上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的董事3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慧女士、李青原先生、王展先生;董事孔晓明先生、李钢先生、Xiangxin Bi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Hui Deng(邓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11,291,507.76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42,131,065.82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5.67%。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024,552.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86,915.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确认,并制定了2022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38.88元/股调整为38.6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除外)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共计51.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共计作废147.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宗良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朱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具有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在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立信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具有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具有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11,291,507.76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42,131,065.82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5.67%。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024,552.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86,915.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8.88元/股调整为38.6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除外)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51.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此次作废的上述合计147.20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5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所列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

(五)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邮编:200030

电话:021-52980418

传真:021-52980248

电子邮件:invest@arcsoft.com

联系人:蒿惠美、廖娟娟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参会当日,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参会者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进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790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对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现金资产保值增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购买。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邵明祥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94%股份的股东邵明祥,在2022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人民币3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3.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新增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注:表中提及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10亿元额度中的7亿元额度,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6亿元额度中的5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 020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增加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随着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是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业务开展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远期结售汇交易原理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做到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业务规模

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本议案一同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可行性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跟银行约定远期结汇日的即期市场汇率,使公司承担一定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需有正常的业务背景。

2、公司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应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风险。

6、财务部作为远期结售汇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及公司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新增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售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7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