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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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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1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二)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公司关联董事钱金波先生、钱帆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公司关联董事钱金波先生、钱帆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十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周海光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1,993,674.69元。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576,200,8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427,99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计算,本次预计派发的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39,193,201.75元。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427,993股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过户至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则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有着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周海光、周爱雅回避表决。

因公司监事周海光、周爱雅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周海光、周爱雅回避表决。

因公司监事周海光、周爱雅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未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钱金波、钱帆、金银宽回避表决,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日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董事会关联董事钱金波、钱帆、金银宽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红蜻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蜻蜓企业管理”)

成立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5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钱金波,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28弄6号102室,主要股东为钱金波(持股60%)、钱帆(持股40%),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及配件,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红蜻蜓企业管理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65,881,552.33元,净资产-26,458,686.50元,2021年营业收入4,492,218.05元,净利润-3,037,751.5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永嘉驰鑫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6月2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2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李忠华,住所为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一村,主要股东为缪彦挺(持股50%)、李忠华(持股25%)、郑文德(持股25%),经营范围:服装、游乐设备、游乐设施、教具、玩具、童车、童床、木制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橡塑胶制品、教学仪器、教学设备、音乐器材、交通橡胶制品、办公用品、家具、日用百货、五金制品、模具、鞋帽、服装辅料、皮革制品、阀门、电器、工艺饰品生产、销售;设备租赁;网络科技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示展览设计、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教学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技术研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永嘉驰鑫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71,206,539.72元,净资产474,915.34元,2021年营业收入9,575,690.25元,净利润411,911.85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温州红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信企业管理”)

成立于2019年1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非,住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68、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号楼(温州市金融集聚区12-06地块A幢)901-2室,主要股东为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永嘉东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人才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信企业管理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454,899.18元,净资产-21,090.16元,2021年营业收入7,580,673.86元,净利润400,427.7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浙江慧中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中教育”)

成立于2019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68,0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钱金波,住所为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三江街道三江商务区中心大道(温州慧中公学幼儿园有限公司内),主要股东为永嘉东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7%)、鸿鑫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永嘉互利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经营范围:教育软件研发、销售;教育产业、文化产业、科技产业开发;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的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室内装潢;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及办公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会务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办公用品、文具、教学用具、教学设备、玩具的销售,环境艺术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慧中教育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84,295,340.23元,净资产492,607,442.11元,2021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705,724.6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均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约定的协议价,市场参考价格由市场中公开的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交易价格进行协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有着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的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572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428万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57.9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对外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作为上述额度内部分银行的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572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428万元。本次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及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和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温州红蜻蜓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法定代表人:计祥立;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箱包销售;品牌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温州红蜻蜓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4,795,867.28元;负债总额:197,027,213.08元;净资产:-22,231,345.80元;营业收入:127,721,267.76元;净利润:-12,069,235.30元。(经审计)

2、肇庆红蜻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注册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园大街26号;法定代表人:徐威;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鞋帽、服装、皮革制品、鞋材辅料、销售百货、五金电器、针纺织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业务;仓储、物流辅助相关业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肇庆红蜻蜓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4,637,234.54元;负债总额:79,830,056.64元;净资产:54,807,177.90元;营业收入:88,621,542.98元;净利润:-978,074.01元。(经审计)

3、广东尚品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园路18号自编1号七楼;法定代表人:熊立;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服饰制造;皮鞋制造;其他皮革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日用杂品综合零售。

广东尚品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1,871,657.20元;负债总额:33,754,188.79元;净资产128,117,468.41元;营业收入:121,229,630.93元;净利润:6,618,736.05元。(经审计)

4、浙江红蜻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法定代表人:缪慧;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皮革制品、服饰、鞋材辅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电器;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信息技术服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红蜻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2,861,959.86元;负债总额:219,096,598.23元;净资产:33,765,361.63元;营业收入:353,183,418.40元;净利润:-3,108,455.63元。(经审计)

5、浙江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八号969室;法定代表人:缪慧;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皮革制品、服饰、鞋材辅料、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电器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浙江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5,919,402.17元;负债总额:248,424,907.56元;净资产:307,494,494.61元;营业收入:580,761,309.30元;净利润:32,572,457.86元。(经审计)

6、浙江爱依迪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九号办公楼2220室;法定代表人:钱帆;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爱依迪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3,913,378.57元;负债总额:850,517,779.34元;净资产:-66,604,400.77元;营业收入:1,134,108,462.62元;净利润:-20,798,899.62元。(经审计)

7、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红蜻蜓办公楼十一楼);法定代表人:钱帆;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5,985,098.34元;负债总额:170,411,177.10元;净资产:65,573,921.24元;营业收入:373,889,235.45元;净利润:28,561,577.88元。(经审计)

8、四川红蜻蜓鞋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吕统沧;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鞋类、服装;销售:皮革制品、鞋类、服装、鞋材辅料、日用百货、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红蜻蜓鞋业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7,740,399.60元;负债总额:88,283,819.24元;净资产:49,456,580.36元;营业收入:80,841,809.60元;净利润:8,228,304.56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各合作银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银行授信和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公司将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作为上述额度内部分银行的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在2022年度以内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我们认为,以上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7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2%。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六、备案附件

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自有资金不超过12亿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委托理计划概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825,53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投资额度:2022年度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及收益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相关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可根据自有资金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时,通过委托理财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2、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4、决议有效期: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及收益情况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以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相关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可根据自有资金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流动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6、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委托理财取得一定理财收益或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12.16%。

公司2022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36.49%。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措施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额度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受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1,993,674.69元。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576,200,8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427,99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计算,本次预计派发的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39,193,201.75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7.94%,占母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分配净利润的比例为28.2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427,993股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过户至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则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相关人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姚丽强

(2)签字注册会计师:夏育新

(3)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宪明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4、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需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具备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资格,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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