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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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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2版)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6、17、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12、13、14、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6、17、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钱金波、钱秀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4: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联系人:钱程、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 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 0577-67350516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 2022-01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1,208,020.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本年度共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3,773,388.7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01,082.84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测试结果,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共37,233,548.45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1,208,020.08元,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4.79%。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恰当的、谨慎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和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回购期限从2018年12月6日至 2019年12月5日。

公司于2019年1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完成回购事项,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427,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回购最高价格9.3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6.86元/股,回购均价7.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972,081.7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中长期激励规划、激励效果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 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变更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本次《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是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将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从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核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7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934,46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3,825,533.00元,其中股本58,800,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15,025,533.00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590,858.2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538号《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公告已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2015年8月18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2017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中部分店铺建设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预案》,项目中部分店铺的实施地点由杭州市文一路、文二路、文三路和华丰路变更为杭州市江干区红普路788号绿谷杭州东部创新中心。并且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中部分店铺建设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报告和风险提示》。详见2017年8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中部分店铺建设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论证研究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两项项目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详见2018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损失,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全部募投项目,包括“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两项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详见2020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以及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2020年7月16日发布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34亿元用于投入以下3个新项目的建设: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拟投入1.58亿元)、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投入0.96亿元)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0.80亿元),并将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6.56亿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2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2年3月24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增项目中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蜻蜓贸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情况如下: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辖内二级支行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该专户仅用于红蜻蜓贸易“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红蜻蜓贸易、开户行以及保荐机构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司及红蜻蜓贸易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在开户行对公营业时间内随时查询、复印红蜻蜓贸易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开户行按月(每月20日前)向公司、红蜻蜓贸易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六)红蜻蜓贸易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红蜻蜓贸易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保荐机构发现公司、红蜻蜓贸易以及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九)本协议自公司、红蜻蜓贸易、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和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和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经营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波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和4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 2021年年度营业收入为2,511,051,738.22元,同比下降 3.12%,净利润为 22,525,382.75,同比下降 7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378,097.87元,2020年上述净利润为8,377,652.05元。同时,未来新冠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对经营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核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红蜻蜓”)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7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934,46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3,825,533.00元,其中股本58,800,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15,025,533.00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

(二)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2,220,414.74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公司“杭州绿谷旗舰店”在杭州地区实施,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公司与旗下子公司杭州红蜻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避免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损失,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全部募投项目,包括“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两项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为941,184,933.72元,其中公司子公司杭州红蜻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于中国银行杭州九堡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4,248,339.85元。

公司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由于执行付款的财务人员对终止募投项目的理解有误,在原项目杭州市江干区红普路788号绿谷杭州东部创新中心的装修费用中仍然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分别于2021年7月支付了装修预付款292,772.00元,2021年9月及10月支付了空调安装款156,000.00元,2021年10月及11月支付了办公家俱款189,181.00元,连同汇款产生的银行手续费261.00元,合计共支付了638,214.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47,858.46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此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590,858.2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538号《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自筹资金已于2015年8月31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此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且能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600.00万元,累计收回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600.00万元,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为33.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为184,400.00万元,本期收回结构性存款184,4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为2,066.53万元。公司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76,40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此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此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已终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实施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全部募投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34亿元用于投入以下3个新项目的建设: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拟投入1.58亿元)、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投入0.96亿元)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0.80亿元),并将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6.56亿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了相关项目(杭州市江干区红普路788号绿谷杭州东部创新中心)的装修费用,共计63.80万元,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由于期后公司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影响已经消除。除此事项外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红蜻蜓总体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除本核查意见中披露的问题以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cnhq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分红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类型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分红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2、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3、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1、总裁钱帆先生;

2、独立董事曹益堂先生;

3、财务总监王军先生;

4、董事会秘书钱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ir@cnhq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钱程、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

E-mail:ir@cnhq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投资者关于2021年度网络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问题征表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1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问题征询表

证券简称:红蜻蜓 证券代码:603116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蜻蜓”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18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799.8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红蜻蜓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1,942.7993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7,620.08万股的3.37%。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于2019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427,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回购均价为7.77元/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50元/股,为2022年4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5.00元/股)的70%。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各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分配,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公司实施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响应国家共同富裕伟大号召,大力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章第(四)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18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799.80万元。持有人名单及其对应的权益份额的上限及比例如下表:

(下转8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