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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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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75 公司简称:新五丰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56,369,650.89元,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95,386,880.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39,017,229.23元。

鉴于2021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情况

(1)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生产集中度较低,从事生猪养殖的主体长期以进行育肥养殖的散户为主,养殖方式主要为庭院式散养。经过几十年的行业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非洲猪瘟疫情影响以来,规模化养殖加快扩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并朝着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2)猪肉需求量大,规模化发展空间广阔。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据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8,887万吨,其中猪肉产量5,296万吨,增长28.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3)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2016年后,2017年、2018年商品猪价格整体处于周期的下降阶段,生猪价格持续下降。2019、2020年受猪周期、非洲猪瘟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生猪产能下降,猪肉市场供给持续偏紧,生猪均价同比涨幅较大。2021年以来,受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及各地新增扩建养殖场陆续投产等因素影响,生猪产能回升,生猪价格处于下行阶段,2021年,随着生猪产能不断扩大,猪肉价格由上年上涨49.7%转为下降30.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4)2020年以来,各地积极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新建、扩建养殖场陆续建成投产,有力促进生猪产能持续回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4,922万头,同比增长10.5%,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4,329万头,同比增长4.0%,分别达到2017年末的101.7%和96.8%。2021年,全国生猪出栏67,128万头,比上年增加14,424万头,增长27.4%;猪肉产量5,296万吨,增加1,183万吨,增长28.8%。(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

(5)国家出台生猪产能调控方案政策,科学引导生产。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提出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逐级压实责任,细化“三抓两保”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明确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1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0万头。方案还提到确定规模猪场(户)保有量,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其中湖南省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356万头,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320万头。(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2、市场地位

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商务部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之一。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活大猪业务,具有六十年供应港澳活大猪历史的品牌优势,是内地口岸公司中主要的活猪出口商之一,是湖南省生猪出栏规模居前的生猪养殖企业之一。2021年7月,公司被评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为全国获评企业中仅有的两家涉农省属国企之一,湖南唯一获评的省属国企。2022年1月,新五丰智慧养猪项目被评为湖南省“5G典型应用场景”。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属畜牧行业,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鲜猪肉、冷却猪肉、冷冻猪肉销售、配送;预包装食品(猪肉产品)批发兼零售;预制菜(猪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容器,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肉品销售、饲料加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主要出口商之一。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国有控股的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营养、高效、优质、低耗、绿色和生态”的生猪产业体系。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拥有生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及线上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1、生产模式

(1)生猪饲养

公司的生猪饲养包括自养模式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两种。公司生猪自养通过自有猪场和租赁猪场形式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的养殖经营。其中以租赁标准化、新工艺母猪场和育肥场从事养殖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主要模式。同时,公司注重对落后产能予以淘汰或提质改造,不断提升自有猪场的工艺水平。“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中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的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按规程进行猪的饲养管理、消毒防疫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农户结构,合理调整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升级发展。

(2)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

公司生猪屠宰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广联公司负责,广联公司拥有每年单班7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和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屠宰分割并加工成白条、鲜肉或冻品后对外销售。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该子公司投资建设宁远舜新屠宰冷链配送项目的议案》,公司与宁远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远舜新屠宰冷链配送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50万头,物流冷库4,000吨。2020年10月13日,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该子公司投资建设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的议案》,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85万头,物流冷库5, 000吨。2021年6月28日,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准备阶段。

(3)饲料生产

公司饲料生产包括公司自主生产和代加工生产。公司饲料自主生产由生物科技分公司、动物营养分公司、生物饲料衡阳分公司负责。其中,生物科技分公司生产复合预混合饲料,动物营养分公司生产全价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物饲料衡阳分公司生产全价配合饲料。如新拓展的生猪产能距自有饲料厂150公里以上,则就近进行饲料代加工。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该子公司建设东安新五丰年产24万吨饲料厂项目的议案》,投资新建年产24万吨饲料厂项目。2021年12月27日,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准备阶段。

2、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包括出口和内销两大部分,生猪出口主要通过由香港五丰行有限公司、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和澳门南光贸易有限公司四家代理商,采取公开竞价拍卖方式在香港、澳门市场销售;生猪内销则是由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销售给下游生猪贸易商户、屠宰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生猪批发市场。生猪内销主要是以商品猪为主,主要由客户在公司生猪销售信息平台上通过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销售。

鲜肉销售主要是公司通过优鲜食品、晨丰食品、广联公司、广东新五丰以商超专柜、机构客户、社区专卖店、电话及线上订购以及销售肉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渠道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鲜肉产品。公司冻肉业务主要是冻肉自营和参与国家冻肉收储。

饲料则主要是公司饲料生产加工自用(包括自养和代养)和对外销售,公司饲料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生猪养殖,对外销售量小,对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饲料经销商和下游养殖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各主要业务模块完成情况如下:

1、生猪出口:报告期完成生猪出口销售收入16,379.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2%。报告期出口4.56万头,较上年同期增加0.95万头,增加26.32 %,其中自有猪场出口2.14万头,较上年同期增加0.20万头,增加10.31%。出口收入下降的原因由于出口生猪价格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2、生猪内销:报告期完成国内销售收入70,57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生猪价格下跌,导致生猪内销收入减少。

3、饲料营销:报告期完成饲料销售4,315.67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9.99%,完成销售收入1,478.04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减少22.29%;原因主要是公司生猪扩产能,饲料主要内供自有猪场,外销量减少。

4、原料贸易及其他:报告期完成销售收入20,908.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18%。销售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原料供内部饲料生产,外销量减少。同时,公司下属主营运输业务的子公司新永联公司进入清算程序,业务停止。

5、鲜肉业务:报告期完成销售收入29,017.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肉品销售客户量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6、冻肉业务: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22,568.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冻肉销售量减少及价格下降,导致冻肉收入减少。

7、屠宰冷藏业务: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38,955.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量增加。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暨2021年监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监事会年度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1:30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3名。蒋正山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柳志红监事会主席代为表决。陈继海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袁园监事代为表决。唐伟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刘晓磊监事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预案

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作出此预案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8、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此项关联交易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1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新五丰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2,365,38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6元,共计募集资金102,999.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399.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2,999.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79.5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219.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56.60万元,系非公开发行费用尚有56.60万元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分别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鸿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经营,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新五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五丰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新五丰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月4日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董事会

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0:3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何军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9、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关联董事何军、刘艳书、朱永胜、熊鹰、胡静、龙林均回避了表决。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56,369,650.89元,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95,386,880.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39,017,229.23元。

鉴于2021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

2021年,公司生猪业务稳步发展,生猪出栏量同比增长34.19%。但由于生猪价格大幅下跌,同时饲料原料价格连续上涨,种猪培育、猪苗育肥、生物安全体系的投入等因素使得养猪成本增加,公司养殖业务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鉴于2021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慎重且全面地考虑了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根据2021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作出此预案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双方业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15万元。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要求,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多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职,而且熟悉本行业以及本公司业务,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预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1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何军、刘艳书、朱永胜、熊鹰、胡静、龙林均回避了表决。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预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经核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四、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种业”)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万其见

注册资本:陆仟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日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1317

经营范围:种猪的饲养(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书经营)、生猪的饲养,提供牲畜、家禽饲养技术服务;普通机械、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包装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货物运输;场地租赁;农业机械经营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心种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5,051.99万元,净资产为67,239.9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91,628.69万元,净利润为3,306.43万元。

2、湖南佳锐思丹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湖南佳锐思丹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锐思丹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梦良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4月9日

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开发区唯罗克路28号

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消毒剂(固体)(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4止);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4日止):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19日止):饲料添加剂批发;浓缩饲料、配合饲料、饲料原料、兽用器械、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佳锐思丹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20.95万元,净资产为1,023.8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953.06万元,净利润为263.07万元。

3、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猪科技”)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万其见

注册资本:陆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1317房

经营范围:养殖技术的研发、应用;猪的饲养;种畜禽生产经营;畜牧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湘猪科技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138.38万元,净资产为4,840.8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477.98万元,净利润为781.37万元。

(下转8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