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1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2.89亿元,同比增长25.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3亿元,同比增长26.64%,全面完成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目标。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中国化学大厦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杰先生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6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09,470,58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891,982,705.85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对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文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文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文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调整公司202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戴和根先生、文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2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岩公司股权内部重组整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化学工程大厦八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万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向股东大会汇报。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质情况: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事务所为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1年底,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情况
(1)项目合伙人
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和上市重组审计或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2)质量控制复核人
禹正凡,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1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3)本期签字会计师情况
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授薪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上市重组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2.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在审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审计费为300万元。
2022年,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审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审计费拟不超过2021年度水平(含内控审计共300万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之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同。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2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146元(含税)现金股息.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1%,低于30%,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权益工具股利)为人民币4,457,759,181.45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09,470,5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1,982,705.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1%。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633,424,155.7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9,947,933,975.2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891,982,705.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仍处于战略转型升级期,正在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将加快打造成为工业工程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高端化学品和先进材料供应商,积极培育壮大公司建筑工程主业、实业及新材料业务,主动开启增长的“第二曲线”,需要大量的资金储备和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由于新冠疫情仍未消退、地缘政治冲突影响持续扩大,公司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增加,为了防范相关风险,需要积累适当的资金和留存收益,促进公司平稳运行。公司历年积累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全体投资者,随着公司抗风险能力的不断增加,企业盈利能力将得以继续稳步提升,对未来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厚的回报创造条件。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满30%的原因
当前国内外经济承压,公司客观上需要保存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历年积累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全体投资者,随着公司加快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企业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未来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厚的回报。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持续深化战略转型、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建立和巩固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未来资金需求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2022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为不超112亿元。
●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业务种类包括融资类担保、提供授信额度支持等。
● 截至2022年4月27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不涉及反担保安排。
● 此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海外经营和特殊项目的需要,解决子公司授信额度低、保函成本高、质押资金等问题,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12亿元。
(一)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公司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2022年预计不发生由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业务。
2.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2022年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规模32亿元。
■
(二)为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支持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支持
2022年预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支持不超71亿元。
■
2.公司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支持
2022年预计全资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环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公司”)等为其下属子公司共提供授信额度支持不超9亿元。
■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被担保方涉及公司子公司1家,详见附件一;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有8家,详见附件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在各子公司实际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有关担保性质、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主要内容的约定以本公告第一部分有关担保情况的概述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的担保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议案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批准该担保计划,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高效、顺畅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时也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36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1.40%。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附件: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子公司)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2021年12月31日数据,金额单位:亿元)
■
附表二:公司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2021年12月31日数据,金额单位:亿元)
■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2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
控股股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本次交易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能力,增加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财务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戴和根先生、文岗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协议内容符合公司业务所需,签订该协议是公司业务特点和经营发展需要,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签署该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及正常商业条款,协议和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戴和根,注册资本710,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承包)、设计等。
中国化学集团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611.84亿元,所有者权益603.17亿元,营业总收入1209.50亿元,净利润42.4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学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6.07%股权。中国化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与中国化学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化学集团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2022年4月27日财务公司拟与中国化学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存款服务
1.1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时包括下属子公司,但不含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1.2乙方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高于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1.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保理、贴现等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将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同类信贷服务之价格。
3.其他金融业务,包括票据承兑、开立独立保函等业务。
3.1乙方在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3.2除存款和信贷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二)服务金额的限定
1.1存款限额
2022年和2023年,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分别不超过264亿元、316.8亿元人民币。
1.2贷款限额
2022年和2023年,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余额每日最高分别不超过65亿元、80亿元人民币。
1.3其他金融服务费用限额
2022年和2023年,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累计发生额分别不超过30亿元、40亿元人民币。
1.4利息及其他支出
2022年和2023年,乙方吸收甲方存款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分别不超过2亿元、2.5亿元人民币。
1.5利息及其他收入
2022年和2023年,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分别不超过1.5亿元、2亿元人民币。
1.6定价原则
协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二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项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2-02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降低成本费用,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021年7月,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旭租赁”)从公司转让至中国化学集团,其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物采购业务形成新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调增了2021年度“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亿元。结合公司业务需求,现就公司拟调整2022-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戴和根先生、文岗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202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申请调整2022-2023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1年公司实际与中国化学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市场需求及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2021年公司下属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利息及其他支出、利息及其他收入两项数据的实际发生金额超出了预计金额,主要是由于关联方资金情况较好且业务增长资金需求旺盛。虽然上述两项交易类型的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但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额未超出预计总额,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三)调整2022-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由于华旭租赁确认为新关联方,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拟增加“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类别2022-2023年的预计额度。
随着中国化学集团业务的快速发展,财务公司为关联方开展贷款、保理、贴现、票据承兑、开立保函等业务需求持续增长,资金规模和信贷规模等预计将同步增加,故在原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适当调增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2021年中化学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学保理”)确认为新关联方,其与本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保理业务形成新的关联交易。为更好发挥中化学保理日常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产融结合作用,拟增加“保理”和“反向保理”两类关联交易业务。
为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投资项目的支持作用,国化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化租赁”)和新关联方华旭租赁拟计划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考虑到未来业务持续增长的需要,增加“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项目。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上述202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超出原预计金额的部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戴和根,注册资本710,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承包)、设计等。
中国化学集团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611.84亿元,所有者权益603.17亿元,营业总收入1209.50亿元,净利润42.4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学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6.08%股权。中国化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国化学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化学集团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生产经营类
生产经营类的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向中国化学集团购买原材料;中国化学集团向公司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公司向中国化学集团提供或接受服务;中国化学集团向公司提供或接受服务。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如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如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金融服务类
金融服务是本公司下属财务公司为中国化学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各项贷款(自营贷款、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金融服务。存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同类型存款利率为基础,参照银行市场报价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项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类似业务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其中自营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考虑借款人信用程度和贷款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金融服务由财务公司根据相关业务开展时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及相关成本基础上加成计算确定。
3.产融服务类
产融服务包括中国化学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反向保理服务及融资租赁服务。详情如下:
(1)中国化学集团下属中化学保理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保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其他综合金融服务(保理业务),并且针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供应商开展无追索保理业务而形成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应收款项(反向保理业务),业务综合成本参照当前市场水平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中国化学集团下属国化租赁和华旭租赁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符合一般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下转8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