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基金协发[2013]13号)等相关规定,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4月27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000933 神火股份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