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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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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7版)

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1,0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总额11,040万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二、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

除上述修订条款及章节、条款序号顺延或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亿元(含),在额度内公司、项目实施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现金管理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1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0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49.52万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9月5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636号《验资报告》。

2022年度,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亿元(含)。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现金管理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公司2022年度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2022年度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第四号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额度及期限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亿元(含),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

(四)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所选的产品为保本型产品,期间公司将持续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3,285.14万元,理财产品总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

2、公司委托理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涉及到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亿元(含)。公司本次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雅运股份”)、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拟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817.99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考虑到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资信能力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拟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亿元。上述子公司包括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太仓宝霓实业有限公司、苏州科法曼化学有限公司、浙江震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现有的各级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的各级子公司。在2022年度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进行调剂。上述提供担保的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在本议案所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担保业务要求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对不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当调剂使用,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谢兵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388号16幢275-278室

(3)注册资本:19,136万元整

(4)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染料、颜料和助剂的生产(限分公司),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纺织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雅运股份总资产为168,055.35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15,804.24万;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92,957.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842.91万元。

2、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曾建平

(2)注册地址:嘉定区江桥工业西园宝园五路301号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新材料、染料、颜料和助剂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纺织助剂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电子测量仪器、实验分析仪器、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及出资情况:雅运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6)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347.08万元,净资产为15,909.9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9,346.62万元,净利润为2,437.05万元。

3、太仓宝霓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顾喆栋

(2)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滨洲路11号

(3)注册资本:14,900万元整

(4)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纺织助剂;经销: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印染助剂、纺织面料、新材料的研发及印染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货物进出口及技术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纺织面料和助剂类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的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及出资情况:雅运股份持有100%的股权

(6)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仓宝霓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032.10万元,净资产为16,730.9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6,114.55万元,净利润为948.54万元。

4、苏州科法曼化学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曾建平

(2)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3)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4)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纺织助剂用化学品(有机色素、改性表面活性剂、功能性高分子聚合物、超低甲醛树脂初缩体、前处理助剂、染色助剂、后整理助剂、酶制剂、增白剂);经销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化工科学研究、开发、转让;化工科学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及出资情况:雅运股份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持有100%的股权

(6)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苏州科法曼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151.66万元,净资产为15,827.8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3,383.74万元,净利润为3,188.15万元。

5、浙江震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顾喆栋

(2)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启源路与双闸路交叉口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4)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纳米材料、纺织印染助剂、染料(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经销: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纺织印染助剂、染料、纺织面料、新材料的研发及印染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纺织面料和化学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的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及出资情况:雅运股份持有其51%股权,绍兴震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6)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浙江震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901.64万元,净资产为7,765.6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2,030.78万元,净利润为-1,004.99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均为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被担保对象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被担保对象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全部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461万元,占本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44%,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经测算,预计本公司2022年度将减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9.96万元(不包含2022年转固资产)。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公司以往积累的固定资产使用经验,结合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有利影响,公司重新评估了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而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以往积累的固定资产使用经验,结合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有利影响,公司重新评估了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拟对自2021年起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折旧年限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进而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折旧率变更情况:

2、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经测算,预计本公司 2022年度将减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9.96万元(不包含2022年转固资产)。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本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年度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现金管理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为前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如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四)额度及期限

2022年度,公司拟使用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公司2022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2022年度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年度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2年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3,285.14万元,理财产品总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

2、公司委托理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涉及到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公司的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决策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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