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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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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9版)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的两个新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根据项目所属地,两个新项目均需在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次两个新项目隶属于日用化学品制造业,且均涉及土建装修工程,故两个新项目需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综上,公司上述变更后的两个新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工作。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及通过的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拉芳家化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 03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修改依据及对照条款补充披露如下:

鉴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2,500股(其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剩余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综上,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26,535,500股变更为225,47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地将由226,535,500元减至225,473,0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附件:《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03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5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拟于2022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陈雄辞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3、联系邮箱:laf@vip.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 03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2,500股(其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剩余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林三华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含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7名调整为1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7万股调整为230.2万股;同时确定以2020年7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4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回购价格为8.1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庄严、费尧和曾丽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6,000股,同时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8.07元/股。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7月19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并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56.68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1年11月25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魏攀等共计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媚)均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按照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0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2.19元/股)回购注销魏攀、王媚等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62,5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剩余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关于回购注销的依据及数量

(1)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庄庆涛、郭峻和、蚁野、商开申和李立兴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未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9.65亿元为基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16%(即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85亿元)。”,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1亿元,2021年度较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11%。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指标;因此,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039,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

综上,公司对上述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上述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536,840股。

2、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1年7月16日实施完毕,因此,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16元/股调整为8.07元/股。

(1)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具备股权激励条件。因此,公司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未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9.65亿元为基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16%(即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85亿元)。”,未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所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上述11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1,03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总计为8,706,820元。

综上,公司本次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回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回购金额共计189,645元;同时鉴于公司业绩未达标,公司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上述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3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为8,706,820元。因此,本次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2,500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为8,896,465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26,535,500股变更为225,473,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回购金额为189,645元;同时,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039,000股,回购金额总计为8,706,820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回购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总计1,062,500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8,896,465元。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回购金额为189,645元;同时,由于公司2021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共计人民币8,706,820元。

监事会已对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核实,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2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48,789.02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23,590,181.91元。

公司经过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特点、内外部经营环境、发展规划、未来项目投资等因素,为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进一步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公司决定留存适当收益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周转和战略发展需求。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券商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续聘华兴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三华女士、吴晓南先生及纪传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62,5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剩余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同意终止“汕头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和“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剩余16,289.03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募集资金暂不决定具体投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6,140.17万元用于购置生产用地及相关的土地平整、设计规划等事项,本次变更后的“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将在该地块上占用部分面积建设实施,剩余尚未使用的部分土地暂不确定具体用途。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02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1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日常关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A、B、C、D幢

经营范围: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陪护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货运经营;仓储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软件、日用百货;食品销售;动漫软件、动画作品的设计、研发;电子计算机软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务;影视策划;品牌策划;文化传播活动策划;商务礼品、工艺礼品、广告促销礼品、节庆礼品、办公礼品、针纺织用品、创意礼品的生产及批发(不设店铺,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须经许可后方准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名称: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81.379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贾万兴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沭阳县迎宾大道软件产业园A栋907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视频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动画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服装、鞋帽、日用品、母婴用品、玩具、食品(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生鲜水产品、蔬果、农副产品、化妆品、电子产品、保健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批发、零售;儿童教育产品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代办体检服务;留学信息咨询;科教用具、教学实验用具组装、销售及技术咨询。旅游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住房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卫生洁具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办公设备零售;物业管理;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户外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眼镜零售;钟表零售;箱包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厨具卫具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3、名称: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王鹏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福华路15号505

经营范围: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旅客票务代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文艺创作;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

股权结构:

4、名称: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6.6667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邓俊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城智谷中城未来产业园2栋6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妆品及日用百货、美妆工具、化妆品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包材的销售;机械设备、医疗设备(不含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金银珠宝首饰、计生用品(不含药品、保健食品)、装饰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销售;摄影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基础软件的技术开发;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第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仓储服务。

股权结构:

5、名称: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147.48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熊猫工业城。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汕头市多彩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6、名称: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370.75万元

法人代表人:查道存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40号202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故无法列示其持股情况。

7、名称:铜陵彦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朱亮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北斗星城A1座铜官数谷14层。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工艺品(除象牙及其制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母婴用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家居用品、纺织面料、图书、期刊、音响制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饮料销售(含网上销售),软件技术的开发服务及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房产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视频制作,影视制作、策划、表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彦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的子公司向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公司向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2、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广告发布合同》,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服务,铜陵彦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推广宣传服务。

3、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双方签订租赁相关合同,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其中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垫付公司及子公司在租赁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