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71版)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
注:1.按照2012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
注: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4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
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
2.6 普通股股东情况
2.6.1 股东总数
■
2.6.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2021年7月更名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3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
注:1.表中“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为该股东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在报告期内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
2.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若该日期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7 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8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2.9 公司债券情况
2.9.1 可转换公司转债发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启动、3月9日完成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约79.92亿元。2022年4月6日,公司发行的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简称为“成银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55”。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9.2 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
2.9.3 可转债变动及转股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自2022年9月9日至2028年3月2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可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2.9.4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发生上述需要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2.9.5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为公司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联合资信出具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公司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市场竞争力较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较好,未来业务经营能够保持较为稳定,能够为本次债券提供足额本金和利息,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极强。
三、重要事项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监管机构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保持战略发展定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业务规模加速扩大,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资产质量不断优化,全行保持高质量发展。
(一)业务规模持续跃升,经营结构保持稳健。报告期末,总资产突破7,500亿元,达到7,683.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59.13亿元,增幅17.77%;存款总额5,441.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1.55亿元,增幅22.28%;贷款总额3,896.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55.59亿元,增幅37.16%。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5.96%,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经营业绩持续攀升,营运效率稳中向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8.90亿元,同比增长32.91亿元,增幅22.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1亿元,同比增长18.06亿元,增幅29.98%;成本收入比22.80%,同比下降1.07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2.09元,同比增长0.4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0%,同比上升1.66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持续优化,安全性及流动性表现良好。报告期末,全行不良贷款率0.98%,较上年末下降0.3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02.88%,较上年末增长109.45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67.68%,较上年末增长3.08个百分点,流动性持续充裕。
3.2 主营业务分析
(一)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9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2.54%和29.98%。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千元
■
(二)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
(三)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
(四)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五)利息净收入
单位:千元
■
(六)非利息净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单位:千元
■
2.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千元
■
(七)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千元
■
(八)所得税费用
单位:千元
■
3.3 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千元
■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5.21亿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入减少27.36亿元,主要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减少,拆入境内机构款项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24.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2.62亿元,主要是金融资产投资收回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85.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0亿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券支付的现金减少。
3.4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一)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7,683.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77%。负债总额7,163.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14%。股东权益520.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81%,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
(二)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
(三)主要资产项目
1.贷款
(1)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千元
■
(2)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3)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4)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5)全行前十名贷款(不含应计利息)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
注: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为4.7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为34.37%。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
3.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
4.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负债项目
本公司结合监管要求及自身实际,建立了负债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推动全行强化负债业务管理,夯实稳健经营基础。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规模稳步增长,负债质量状况保持稳健。
1.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5,441.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28%;其中活期存款2,369.41亿元,定期存款2,875.40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款项余额85.4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1.97%。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241.74亿元,较上年增加181.67%,主要由于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增长。
3.5 其他重大事项
因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意向购置方案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公园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购买由其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司金融商务区地块房产,用途为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意向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2021年6月,本公司先后收到成都市国资委出具的《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变更信息披露的通知》和《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偿接收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所持100万股成都银行股份的批复》。本次无偿划转后,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成都市属国有企业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0.027620%,本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变更为成都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
经本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和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6 面临退市上市风险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面临退市上市风险的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3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综合考虑当前经济金融环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的长期合理投资回报、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因素,本年度公司拟分派普通股现金股利为22.76亿元,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9.06%。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782,96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782,960万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296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照公司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78,940万元。
3、以公司2021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361,2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6.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27,572万元。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3,074万元,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27,572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9.06%。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回报。近三年来,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长,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3,074万元,较上年增长29.98%,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6.3元(含税),较上年增长36.96%。现金分红比例为29.06%,较上年度有所提高。
2、未来一段时期,经济形势依然复杂,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面临挑战,短期内仍将对银行资产质量、盈利水平构成一定压力。
3、确保公司的内部资本积累与业务发展战略相适应,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资本规划,以保证业务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综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的资本水平,以保持适宜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监管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公司的内部资本积累能力与业务发展战略相适应,保持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充分兼顾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要求,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4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师宇轩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许旭明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顾珺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44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整。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成都银行委托的工作。成都银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成都银行委托的工作。成都银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3名,何维忠、王涛、李爱兰等3名董事现场出席,郭令海、乔丽媛、董晖、游祖刚、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9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王晖董事长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何维忠副董事长代为出席、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7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按2021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78,296万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按年末风险资产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178,940万元;
(三)以总股本3,612,251,334股为基数,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6.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27,572万元。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与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要求,基于当前经济金融环境、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的长期合理投资回报、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因素,作出本次现金分红预案。2021年度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的资本水平,以保持较高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监管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工作。本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IT相关项目及费用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石化基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川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调整利率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资授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结论。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议程安排等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确定。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21年IT工作总结及费用决算报告和2022年IT工作计划及预算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2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30-17:30 。
3.会议召开形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
4.会议召开网址:全景网(http://rs.p5w.net/html/132091.shtml)
5.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本次会议问题征集邮箱:ir@bocd.com.cn。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形式
(一)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30-17:30。
(二)召开形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
(三)召开网址:全景网(http://rs.p5w.net/html/132091.shtml)
■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晖、副董事长何维忠、行长王涛、副行长李爱兰、行长助理罗结、行长助理兼董事会秘书罗铮以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等。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0日15:30-17:30 登录全景网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全景网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本次会议问题征集邮箱:ir@bocd.com.cn。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
联系电话:028-86160295
电子邮箱:ir@bocd.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1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孙波、张蓬、赵颖等3名监事现场出席,韩雪松、刘守民、韩子荣、龙文彬等4名监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孙波监事长主持,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公司的内部资本积累能力与业务发展战略相适应,保持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充分兼顾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要求,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通报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薪酬考核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决议事项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