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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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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3版)

(二)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及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均尚处于投资建设期,公司正加快建设生产车间,购置配套生产设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9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8,309.31万元,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 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先期投入3,437.55万元;(2) 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先期投入2,162.63万元;(3) 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先期投入2,709.13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00.00万元以及投入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463.89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除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700.00万元。

(二)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380.00万元。

(三) 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38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1,260.4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4.00%。前次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系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本公司按照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切实保障剩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投入运营当年至截止日,募投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达产后设计产能之比

[注2]承诺效益和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均系净利润。其中承诺效益列示的效益为根据可研报告投入运营当年至截止日折算的累计效益

[注3]截至2019年12月31日,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注4]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虽已经购买部分设备投入生产并产生效益,但尚在投资过程中,未整体完工达产,与预期效益无可比性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2年4月17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继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签署〈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与业绩承诺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的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2年4月17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雪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签署〈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与业绩承诺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的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泉”、“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根据《问询函》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的相关需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894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1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1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7-38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7-382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8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2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该解释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准则解释的变更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主要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主要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实施问答的变更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对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1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2021年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7-38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7-382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38,072.6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017,434.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6,061,496.02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1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8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1年度薪酬:董事长的年薪为85.72万元(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董事长年薪为8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其他非独立董事的年薪为6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公司非独立董事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1年度薪酬:总经理的年薪为93.10万元(税前),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基数为70.00万元(税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经理年薪为8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为6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会议听取事项

(一)《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还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38,072.6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017,434.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6,061,496.02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回购金额人民币19,993,766.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1年度支付回购金额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11,357,682.08元。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以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下,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综合考量的结果,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璇

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0-36471360

4.传真:020-36471423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