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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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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900939 公司简称:汇丽B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64,241.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809,245.03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6,045,003.35元。由于公司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能达到现金分红要求,因此,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原有业务应属装饰建材行业,经过持续多年对历史投资的亏损企业进行停产、资产清理或关闭清算,逐步摆脱了连续亏损、财务状况恶化的局面,但是同时公司业务也逐步萎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自有厂房租赁。尽管现有租赁业务收益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毛利率较高,且受市场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小,但因为营业收入规模小,未定义公司所处的行业。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产品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有厂房租赁业务,公司组织专人负责相关厂房在租期内的收租、维护、修缮以及租赁到期后的招租、续租工作。

公司自有厂房租赁业务有关的产品(租赁物)情况详见下表:

康桥地区厂房在报告期内的承租人是利乐公司,2021年是利乐公司承租的最后一年,其租金标准系因其拟搬迁目的地施工进度延后而与公司协商临时延长租赁期的结果,不具有市场参考意义。2021年汇丽地板公司招租时的租金标准回归参考同一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并最终寻获东驰公司成为未来10年的新承租人。

大丰工业园厂房因承租人臣生公司拖欠租金,中远汇丽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就该租赁合同纠纷事宜向法院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该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司的诉请基本都得到支持,但臣生公司已提出上诉,公司需继续等待二审判决及之后的执行情况。待案件结束,公司再行开展该厂房的租赁事宜。

(二)公司对于自有厂房租赁业务的分析与讨论

1、自有厂房租赁业务自2011年起成为了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该类型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的该类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0%。

2、公司的自有厂房租赁业务持续且稳定。纵观该类业务的历史、现状及未来预期,特别是康桥地区的厂房无论是租赁给利乐公司还是东驰公司均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收入及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入。报告期内该类业务的收入金额为1,837.4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为1,929.27万元。

3、公司自有厂房租赁业务利润高,盈利能力强,真实准确地体现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厂房租赁业务的毛利为1,750.94万元,毛利率95.29%。

公司厂房租赁业务系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且持续开展,在历史上、目前以及未来均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收入以及现金流入,并非偶发性的业务,由此业务产生的损益体现了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属于经常性损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3.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0%;营业成本9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1%;营业利润1,395.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87%;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6.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95%。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769.63万元,负债总额为2,506.96万元,归属于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0,924.7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2-005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受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封控措施影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6.42万元,截至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604.50万元。

虽然公司本年度盈利,但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未能达到现金分红要求,因此,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工作报酬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基于双方多年来的诚信合作基础,经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酬不超过人民币52.4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不超过37.1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不超过14.31万元(均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谋求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1亿元的资金内滚动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4.5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一日止。

授权财务性投资具体品种包括:权益类、债券类、货币类和其他类型风险基金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严格按公司规程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强化风险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务性投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朱海武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鉴于朱海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及指南》、《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增补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巢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简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其专业能力及职业素质符合独立性要求;本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第一至第六项、第八、第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巢序,男,1971年3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1年9月至1998年5月任上海市审计局科员;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主审;1999年12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同时兼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2-00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受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封控措施影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2-007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26日,上海汇丽建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

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

2021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5.21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4.11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

2021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所属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0.9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所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立诚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造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合伙人:戎凯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7.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31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1.41万元(含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前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该等费用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视频会议,审议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众华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立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众华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力和独立性,在综合考虑了综合实力、规模、审计质量、服务收费及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因素后,同意续聘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众华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1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至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至纯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至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至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至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至纯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