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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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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廖朝理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有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其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鹿有忠、鹿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验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鹿有忠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鹿有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租赁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院查封、抵押等纠纷及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拟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鹿有忠先生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的房产作为办公使用,拟租赁房屋的面积共计1213.98平方米。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费用支付等事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租赁房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毗邻核心商圈和交通枢纽区,能满足公司集中办公、对外交流及品牌展示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7.726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77.726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24日。

6、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3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3月23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已届满,其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达成,满足《激励计划(草案)》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公司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726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0,904.56万股的0.25%,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标,并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185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相关考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5人,该18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安排。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726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5%,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股份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等事宜。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有友食品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九、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5、《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8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 点

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30号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激励对象或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3-67389309)。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2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 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际食品工业城宝环一路13号

联系电话:023-67389309

传真:023-67389309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际食品工业城宝环一路13号

联系电话:023-67389309

传真:023-67389309

电子邮箱:yysecurity@youyoufood.com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人:谢雅玲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2年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6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 17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报告》及《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拟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鹿有忠先生的房产作为办公使用,预计交易金额2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7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838,024.8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9,168,674.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309,045,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879,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1.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对投资者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8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6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454.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12.3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了XYZH/2019CQA20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制造公司”)/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销售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且投入使用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16,439.88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212.8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227.0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9CQA2035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439.8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友制造公司及有友销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13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上述两笔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3月7日到期收回本金,并于2022年3月8日收到理财收益174.33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有友食品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友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有友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及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下转903版)

(上接9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