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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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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中,最主要的为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包括气源开发与输送、长输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LNG点供、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等。重点通过向相关气源供应方采购天然气,经由自有能源供应渠道,满足各类民用、公服、工业用户的需求。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区域板块支干线型”城市燃气市场的战略布局已颇具成效。公司未来仍将努力拓展新业务区域,同时配合推进各环节投资建设力度,实现天然气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在巩固发展现有业务同时,还将通过努力加大对优质能源项目的并购力度、增强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投资力度、强化多种资源的整合力度,使自己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综合性清洁能源服务商之一。另外公司还涉足一定非燃气业务,如陶瓷业,主要依托湖南衡阳界牌瓷泥矿资源开发陶瓷产业。

公司未来将继续重点立足于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业务板块,通过关注与研究政策市场发展动态,跟踪新能源技术发展成果等工作,并适时推进新能源利用等其他业务的发展。

天然气行业发展方面,从近年情况来看,国内整体市场规模一直呈持续扩张态势。据2022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初步测算2021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折算为43.3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2%,其中天然气生产量为2075.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8%;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2.4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2%。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2.5%,显著高于同期煤炭、原油、电力消费量增长速度。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0%,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5%,上升1.2个百分点。这说明尽管受疫情、其他新能源发展等因素影响,但国内天然气生产及消费量在2021年依然处于产销两旺的局面,仍然保持着较快增长趋势。

从长远来看,未来国内天然气行业发展依然有着良好前景,公司燃气业务发展空间依然广阔。

2020年12月中石油发布的《2050年世界与中国能源展望(2020版)》也预测,在参考国内人均天然气消费仍处于较低水平、国内燃气仍处于快速发展并由供应驱动转向需求拉动等因素的情况下,预计未来国内天然气主体地位更加稳固,需求稳步增长,2035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6000亿、6700亿立方米,预计电力和建筑(公用和居民)部门将会成为拉动天然气需求增长的重要动力。

2021年8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编制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也指出天然气是实现“双碳”目标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天然气是清洁低碳的化石能源,将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及未来较长时期,我国能源发展进入增量替代和存量替代并存的发展阶段,包括天然气在内的化石能源,既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又是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下电力安全的“稳定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工业、建筑、交通、电力等多领域有序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以及充分发挥燃气发电效率高、运行灵活、启停速度快、建设周期短、占地面积少等特点,将气电调峰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助力能源碳达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实现途径之一。因此综合而言,尽管其他新能源近年来异军突起,但天然气未来依然会持续发展并在清洁能源中占据重要地位。

同时,公司尽管近年来努力通过处置资产、债务重组、缩减投资、深度挖潜等方式来积极偿付相关债务,优化资产结构和消除潜在风险,但目前公司债券违约后续影响尚未得到完全消除,资金紧张的局面仍未得到全面改善,进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业务拓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经营区域相关业务正常开展,债券本息支付工作顺利推进,债务风险继续得到有效控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1月1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披露《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15金鸿债”“16中油金鸿MTN001”违约处置进展的关注公告的》,联合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5金鸿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维持“16中油金鸿MTN001”的信用评级为“C。

2021年6月3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披露《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联合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截止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股转债”债券未进行登记。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委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安桥-领先科技589.6万股已经全部出售,收回资金70,866,828.52 元,公司已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上述“股转债”形成的债务本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偿还股转债务合计39,146,172.02元(其中本金22,536,088.00元,利息16,610,084.02元含税),尚余6,988,092.02元未付。

2、公司因出现可能对债券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公司“15金鸿债”于2018年5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应当于2018年8月27日支付“15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合称回售款),以及未登记回售债券的利息。截止2018年8月27日,公司未能支付“15金鸿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第三期利息和回售款。公司随后一直在积极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同时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尽早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了自2017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根据资产处置进展,公司已于2019年9月12日自行向“15金鸿债”持有人支付了本金总额的15%(即人民币1.1475亿元,因“15金鸿债”持有人东莞证券已申请强制执行,其本金暂未支付)。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2月9日期间,公司自行向“15金鸿债”持有人支付了20%的债券本金及35%本金对应的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利率为9.5%),并向东莞证券划付了相应的和解金额,上述各项本息合计金额共计人民币1.9634亿元。

公司根据最新的清偿协议于2020年8月13日开始陆续向债权人支付债务本金10%及相应利息和原债务本金55%及相应利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相关债权人支付10%本金及相应利息,并清偿了部分选择剩余债券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偿还的债权人,本期支付各项本息合计金额为2.2050亿元。

2021年3月10日东莞证券对应的债权通过司法扣划3164万元,2021年3月22日退回扣划金额约1047.72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2116.28万元,该笔金额支付完毕后,东莞证券所对应的相关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

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最新的债务清偿方案自行向签订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并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第一期本息共计3,452.04万元。

2021年7月公司陆续与“15金鸿债”剩余未签署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的3家持有人签署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公司于7月27日向上述三家持有人支付了债务本金10%及10%对应的相应利息共计81.21万元;同时向选择剩余债券本金及利息折价一次性偿还方案的上述债务持有人支付共计89.14万元,向选择方案二展期的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第一期本息共计29.81万元。

截止披露日公司已与“15金鸿债”全部持有人签订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共计48家,上述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本金占“15金鸿债”总额的100%。其中,选择方案一(打6折一次性偿付)的持有人占比37.596%,选择方案二(展期偿还)的持有人占比58.029%,东莞证券对应的债权(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占比4.375%。

公司已按照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截至目前阶段的资金偿付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部完成选择方案一的债券持有人的资金偿付工作,及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第一期本息的偿付工作。

3、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代码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本息,形成实质违约。截止除一家机构外(持有原债券本金1000万元),其余债券持有人均已与公司签署了相应协议,占原债券本金总额的98.75%,其中选择方案一(即打折方案)的持有人比例为42.50%,选择方案二(即展期方案)的持有人比例为40.63%,选择方案三(即2021年打折方案)15.63%。公司将继续加强与相关持有人沟通,积极推动剩余债券持有人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5日、2019年3月29日付息4,000.00万元。2019年9月12日公司向“16 中油金鸿MTN001”全部持有人支付了本金总额的15%(即人民币1.2 亿元)。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自行向“16中油金鸿MTN001”全部持有人支付了本金总额的20%(即人民币1.6亿元)及35%本金对应的自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共计支付本息1.8071亿元。

公司根据最新的清偿协议于2020年8月13日开始陆续向债权人支付债务本金10%及相应利息和原债务本金55%及相应利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相关债权人支付10%本金及相应利息,并清偿了部分选择剩余债券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偿还的债权人,本期支付各项本息合计金额为2.1577亿元。

2021年公司与部分债权人签订了补充协议并于2021年3月按照协议约定偿还剩余本金6,875.00万元的55%即3,781.25万元以及相应利息560.26万元。2021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最新的债务清偿方案自行向签订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并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第一期本息共计2588.69万元。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1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概述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其中对商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8,934.24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标准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8,934.24万元,全部计入2021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2021年度的净利润77,077.34 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5,249.86 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5,249.86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标准的说明

1、应收账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11.79万元。

2、其他应收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5,082.45万元。

3、应收股利,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报告期转回对应收股利计提坏账准备75.00万元。

4、对外担保预计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为: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本报告期公司对对外担保计提损失34,452.54万元。

5、存货,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2,973.25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00.00万元。

7、固定资产,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73.25万元。

8、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判断资产组或者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公司对存在商誉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了专门的可收回金额测试。2021年度商誉计提减值5,269.95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标准的说明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是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说明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因说明

公司资金短缺未得到彻底解决,融资环境依然比较恶劣。这种情况下,公司为了减缓资金压力以及对资产未来预期的评估,公司放弃对部分项目的投入,导致部分资产无法形成有效资产为公司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公司对该部分资产可收回价值以及未来现金流流入进行评估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原因说明

受整体行业影响,资产组盈利能力不及预期,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报告期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269.95万元。

(三)单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因说明

由于经济大环境影响,部分客户出现资金短缺情况,经营困难,无法及时归还对公司的债务,公司在充分评估的情况下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1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

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2022年度拟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022年4月27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鸿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计划在总额度260,000万元人民币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金融机构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考虑上述实际需求,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信)及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及相应的担保手续。相关授权期限为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 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具体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和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围。

2022年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对本公司、本公司下列控股子公司(共计8家)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专项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6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81,937.01万元的317.32%。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期限:公司对下属企业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日后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议农

经营范围:能源开发利用;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国内批发与零售贸易;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凭环保证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电化学环保产品、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02,524,527.75元,净资产为3,014,376,220.65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73,931,015.22元。

2、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拥军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曹景辉

经营范围:对燃气输配管网项目投资建设;燃气具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代收水电费;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学历短期专业技能培训。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37,017,378.78元,净资产为437,794,305.97元,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697,437.85元,实现净利润-263,818,387.17元。

3、被担保人: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经济开发区北外环北侧、经十四路东

法定代表人:李玲

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城市燃气管道建设与管理;天然气(CNG、LNG)加注站的建设;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与咨询;燃气具的销售与安装;管道天然气供应与销售、CNG、LNG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51%的三级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4,163,386.21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19,838,410.42元。

4、被担保人: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演武坪北壕塘15号

法定代表人:郭见驰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与管理;燃气管网设计服务;燃气及燃气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燃气具及零配件销售、燃气具安装与维修;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和经营,燃气汽车加气;保险代理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6%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88,208,530.52元,净资产为560,479,822.59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35,656,822.37元,实现净利润34,910,877.98元。

5、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雁峰金果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郭见驰

经营范围: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及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99,241,989.67元,净资产为-417,872,095.17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1,348,134.97元,实现净利润39,083,270.27元。

6、被担保人: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耒阳市五里牌办事处青麓居委会十七组

法定代表人:蔡龙华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送与销售,CNG与LNG加气业务经营,燃气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6,887,196.80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9,282,848.59元,实现净利润-1,991,411.41元。

7、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演武坪14栋

法定代表人:郭见驰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10,399,470.35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 14,159,504.26元。

8、被担保人:海南金鸿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3-1号和风家园海口市美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4599

法定代表人:许宏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海南金鸿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280,073.56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1,369,268.94元,实现净利润 -4,652,079.8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金融机构给予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上述担保自金融机构实际发放贷款或融资资金之日起生效,本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具体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由于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分别持有其51%、66%的股权,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方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时,为确保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公司要求被担保子公司采取资产反担保或其他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被担保公司股权质押给本公司等方式作为本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对应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在2022年度内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一系列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对上述提供担保的八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上述八家全资及控股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其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同时关注控股子公司对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合并报外的公司)总额共计163,797.07万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逾期对外担保68,980.65万元。

3、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目前每月还款50万元,对方冻结了华北投资持有的河北中油金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目前对方已于2022年2月11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2年2月21日华北公司和公司均收到恢复执行材料,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与北京正实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19年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和解,该公司后偿付了382.3万元本息,2021年5月对方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化支行与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1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2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建设银行诉前保全宣化金鸿、输送公司银行存款850000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查封宣化金鸿管道燃气收费权及高压环网、高压调压站、线路阀室等设备设施,查封期限三年,2021年8月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详见2019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1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预计发生的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投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新兴”),且中油新兴为公司关联方。故公司为华北投资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即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的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协议约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随着相关借款到期,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再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截止目前,因华北投资股权仍属于质押状态,相关解质押手续仍在办理中,暂无法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且上述借款尚存在部分借款暂未到期,公司已就相应事项已多次与相关银行协商,但对方均暂不同意撤销或替换相关担保。

2022年预计上述对外担保总额为163,797.0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66.27%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切实避免上市公司担保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就公司为华北投资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中油新兴已提供了债务归还的担保及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并已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此项关联担保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华北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及该担保对应的借款详细情况如下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管庄路181号院1号楼103室

3.注册资本: 30612.24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艳钊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销售食品;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矿产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计算机、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燃料油、润滑油、焦炭、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机械维修(不含机动车维修);建筑机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天然气供应;能源矿产地质勘查;货运代理;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商业用房;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发;仓储服务;酒店管理。

7.股权关系:

中国富莱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油新兴89.71%股权,内蒙古中汇富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油新兴10.29%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15849.27万元,净资产为350852.34万元,总负债为464996.94万元,营业收入为398601.37万元,净利润为-12202.99万元。

9、关联关系: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款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上市公司与上述各方构成关联关系。

10、中油新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同市开发区云州街1169号

法定代表人:张斌

经营范围: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投资;城镇天然气经营;销售天然气灶具、茶炉、锅炉、天然气利用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热源使用)

2、被担保人: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安装维修;天然气设备、备件器具销售;对天然气项目投资,加气站设计与建设。

3、被担保人: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张家口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 刘若松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天然气设备、备件、器具销售;天然气项目投资;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培训。

4、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李玲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场地租赁。

5、被担保人: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建国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升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焦炉煤气);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天然气设备及配件、器具的销售与维修;加气站设计与建设;项目投资服务;煤气工程安装,煤气设备、灶、管件的销售与维修,煤气设备鉴定与维修;劳保用品、防腐保温材料、五金工具、民用电工器材的销售;场地租赁;仓储服务(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打字复印;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陆地管道运输。

6、被担保人: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张静波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的投资建设与开发管理;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燃气管网建设和管理;燃气管网设计;燃气具安装维修,燃气具及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加气站建设与服务;天然气管道储运及输送;计量器具检测服务;公共安全检测服务;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销售(仅限于民用);安全阀校验;计量器具检定及经营;气瓶检测及经营;安全技术咨询;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经营;安全生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燃气经营;天然气设备及配件销售。

7、被担保人: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号1层1021

法定代表人:李玲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销售机械设备;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勘察设计。

(二)被担保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公司股权关系

因华北投资股权目前属于质押状态,股权关系暂未变更,但华北投资控制权已转移至中油新兴,下图是以控制权关系列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保证人的担保方式在担保合同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担保责任,保证范围在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债务在主合同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本金、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反担保协议

鉴于中油新兴拟收购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华北”)100%的股权,就公司及下属公司为金鸿华北及其下属公司基准日前已发生的和自基准日至交接完成日期间提供的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融资事项:

中油新兴同意为上述融资事项的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作出如下反担保承诺:

中油新兴知悉并认可上述融资事项涉及的债权债务真实、合法及有效;

2、如金鸿华北及其下属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中油新兴保证替金鸿华北及其下属公司代为偿还;

3、因金鸿华北及其下属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担保人代为偿还,中油新兴全额补偿担保人垫付资金及相应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及其他损失;

中油新兴作出上述反担保承诺已得到中油新兴内部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股权出售转变成了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形;目前,金鸿华北已对该债务提供了还款计划,并由中油新兴提供了债务归还的担保及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因此,上述对外担保暂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如因上述对外担保所涉及的贷款事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不排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会面临被诉讼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出售股权事项转换而来。为切实防范公司的担保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与中油新兴签署了相应的反担保协议。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此次2022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真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鉴于一方面公司向关联公司出售华北公司交易较为复杂,因相关股权被冻结,部分手续仍在办理中,实际影响了对外担保置换事项推进进度;而在短期内继续提供上述相关担保,有助于保证相关已出售公司经营持续稳定,推动相关手续办理,从而最终有效降低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公司股东利益;另外对方也已通过相关《反担保函》等形式同意对此履行相应责任,风险相对可控;同时,相关关联方在配合解除我方担保责任上采取了一定措施,目前我公司相关对外关联担保总金额有所下降,涉及被担保方数量有所降低,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

在同意对外关联担保预计议案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确增加公司潜在的债务及法律风险,公司近两年已数次因相关担保被迫承担被诉风险,且被担保方部分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若不加速解决相关隐患,有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融资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还将持续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保持密切关注,要求公司管理层在继续推进上述关联交易后续事项时,继续加强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协调,明确对方责任,锁定或有风险,明确担保导出进度计划,逐步落实并及时汇报各项担保替换处置工作;同时要求管理层随时关注被担保方资金资产及经营状况,认真做好相关预案,努力降低减少相应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了该对外关联担保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合并报外的公司)总额共计163,797.07万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逾期对外担保68,980.65万元。

3、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目前每月还款50万元,对方冻结了华北投资持有的河北中油金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目前对方已于2022年2月11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2年2月21日华北公司和公司均收到恢复执行材料,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与北京正实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19年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和解,该公司后偿付了382.3万元本息,2021年5月对方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化支行与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1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2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建设银行诉前保全宣化金鸿、输送公司银行存款850000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查封宣化金鸿管道燃气收费权及高压环网、高压调压站、线路阀室等设备设施,查封期限三年,2021年8月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详见2019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1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9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919298376569XD

4、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5、机构信息: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0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5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加入 PKF 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 PKF 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 座2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6、人员信息:中兴财光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143人,比 2019年增加 16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所有注册会计师 976人;注册会计师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人员超过533名;截止 2020年12月31 日,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7、业务信息:2020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25,019.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万元;出具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 167.72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同行业上市公司2家。

8、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1):侯胜利,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3家。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25

(下转9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