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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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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质量控制复核人:逯文君,2006 年7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杜丽,2013 年11月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3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812,830,610.84元,实收股本680,408,797.00元,2021年度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请董事会审议,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8,934.24万元,

2、近年来,公司债务违约后市场信用仍未完全修复,导致公司融资较为困难,新增融资不足,资金链长期较为紧张,致使公司新项目开发及投入不足;工程安装方面,受房地产市场调控及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区域成熟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本期新增用户数量增长乏力,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同时国际油气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部分业务如LPG业务成本增加。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采取的措施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缓解资金压力,补充公司流动性,减少上市公司亏损,公司近期推动出售了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股权。

2、 2021年公司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与剩余的“15金鸿债”全部达成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并依照约定给两债持有人按期支付相应本息,以尽快修复市场信用为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3、压缩重大项目投资支出:停止或减少目前非必要的投资,对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占用资金多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停止或减少投入。

4、加强公司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员,严控非生产性支出,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大增效改善力度。

5、对外催收: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积极进行了对外债权的催收,并对收回可能性小的债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减值计提。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2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由于公司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条(六)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24 日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近期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触发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鸿”,股票代码仍为“000669”,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近期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金鸿控股因与控股子公司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金通”)的另一方股东就沙河金通的未来发展存在严重意见分歧导致金鸿控股丧失对沙河金通的控制权。进而导致该所未被允许接触沙河金通的财务信息和管理层,未能完成对沙河金通的审计工作。因此无法就沙河金通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基于以上原因,中兴财光华对公司出具相应的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公司股票触发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上述情形的存在,已对上述缺陷进行了自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影响。目前沙河金通的失控已影响到该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继续组织专门小组公司积极与该公司股东沙河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沟通,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平息分歧,尽快就该公司发展经营管理达成一致,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金鸿”

3、股票代码仍为:“000669”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22年4月28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2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非独立董事梁秉聪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焦玉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议农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152,162,372.77元,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经过审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中的第5、6、7、8、10、11、12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2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2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会议期间独立董事还将进行年度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2年5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0,信函请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电话:010-82809445-8021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蔡翔

E-mail: jhnnews@163.com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2-02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见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报告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152,162,372.77元,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加强公司管理,防范风险,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加强公司管 理,防范风险,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接909版)

王宗玉先生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宗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宗玉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王宗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选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变更独立董事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岳成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王宗玉先生简历如下:

王宗玉,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并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1980年09月至1984年08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

2000年09月至2005年10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博士研究生

1984年08月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

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27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对外名称,以下简称 “航天二院”)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约1,457.06万元。

● 本公司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航天长峰计划于2022年5月与航天二院在北京签订《租赁协议书》,航天二院为公司提供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7号二街坊200号楼、203号楼、204号楼等三栋新建公寓的生活用房,建筑面积 1586.23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之日起计算。租期届满,如航天二院房屋可继续租赁,公司具有优先租赁权。

由于航天二院系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航天长峰与航天二院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航天长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是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持有航天长峰股权比例为31.3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0号

3.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4.法定代表人:宋晓明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6.主营业务为:主要以科研、开发、试验、试制、生产为一体,以电子、光学、机械、声学专业为基础,以系统工程和自动控制为主导,以飞行器、雷达、计算机、精密机械、无线电测量、仿真技术、目标环境与特性为特点,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整体优势的综合性研究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向航天二院承租的房屋系航天二院新建公寓楼,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闲置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合同甲方为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合同乙方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及用途

(1)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7号二街坊200号楼、203号楼、204号楼等三栋新建公寓的生活用房,建筑面积 1586.23 平方米。因本协议签订时,租赁房屋处于建设状态,实际交付房屋时,如实测面积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员工宿舍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3.交易价格及支付

(1)合同租金总金额:¥ 27,886,497.09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适用税率:9%。

(2)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乙方首次支付租金是采用一次性全额支付方式,合同到期后,如无征用、拆迁的政策性要求,甲方持续优惠出租给乙方。首次支付租金应于协议签署一个月内。

(3)如实际交付时,因房屋面积发生变化导致租金变化,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因建设成本等发生变化导致房租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租期届满,如甲方房屋可继续租赁,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5.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损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还剩余租期相应租金外,无须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3)租赁期内,因规划、拆迁、甲方上属单位要求收回房屋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根据相关腾退政策给予乙方补偿等。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为满足青年职工的住宿需求,改善现有居住条件,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经测算,本次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且租赁期满后,可与业主方讨论优惠续租事宜,有利于公司以较为优惠的价格为职工提供长期稳定、条件良好的居住场所,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在高端人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黄云海、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8:审议公司关于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议案11: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12: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审议公司关于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议案12: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〇六所。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

4、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2年5月19日下午17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142信箱41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孙钦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68389555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9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