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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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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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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45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主要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美元和欧元兑人民币)。

●2、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新春”)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务中境外销售占比较大,而境外销售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欧元,汇率波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和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将根据对美元和欧元兑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预测适时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且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和欧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分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2、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尽量将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汇兑损失。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能够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具有完善的内控流程,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就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日常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47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cczqb@xcc-zx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9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 峰 先生

财务总监: 宋超江 先生

董事会秘书: 崔翠平 女士

独立董事: 严毛新 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cczqb@xcc-zx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彭超

电话:0575-86339263

邮箱: xcczqb@xcc-zx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上接927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2-029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5个月。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以最高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方案如下:

1.适用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本着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5.投资产品的种类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

6.有效期及购买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以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5个月。

7.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办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5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最高不超过 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5个月。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自有资金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4:3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杨槐 电话:021-32566088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