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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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婷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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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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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婷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公司所处的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是水处理行业的新兴领域,目前正在进入迅猛发展阶段。随着公司承接项目规模的扩大,对于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将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等方面,以保证公司获得更加稳健的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92,807.9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8,092,534.4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68,360.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2021年对于水处理行业来说,即是“资源化利用年”,也是“低碳发展年”。十四五期间国家为切实有效推进水处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继续进行了新一轮的政策支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以及《“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都明确指出要提升污废水处理能力以及再生水利用率,同时要建设高质量绿色低碳的污废水处理体系,这将会极大地推进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的快速发展,也将进一步推进膜应用技术在水处理行业的领先地位。
与此同时,国家也在逐步推动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化变革,探索绿色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了污水处理的收费机制,为污水深度处理提标所带来的成本提升扫清障碍,对于膜法水处理市场的推广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并为优秀水务资产实现稳健收益增值提供可能。EOD模式的提出以及《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落地,标志着我国开始向循环经济转型,并为水处理行业带来近千亿的市场空间。《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健全价格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在饮用水深度处理领域,国家新标的制定以及多地陆续自主实施地饮用水供水规划,将“新污染物”以及“管网”问题做为未来饮用水行业地发展地目标,在带来现有技术挑战地同时也带来了十分广阔市场机遇。
国家政策对水处理行业的大力支持,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在膜技术水深度处理及污水资源化领域,公司深耕十余载已形成以自主研发的三大核心技术为中心,领先的市场地位、丰富的项目业绩经验、良好的品牌形象、专业的技术团队等为竞争力的护城河。同时,公司率先进行了污水处理和资源化的市场化探索,PIPP、蓝色生态园等创新的商业模式亦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助力。
2.细分领域竞争强度增加
随着国家对水处理领域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该领域的竞争。竞争者的丰富影响了行业已经形成的市场规则和格局,尤其是具有较高的利润率和垄断属性的领域更成为抢夺的战场。
在此背景下,公司专注于细分且新兴的水深度处理和污水资源化领域,发挥自身领先技术、丰富业绩以及经验等竞争力优势,以客户满意为导向,技术、产品、商业模式、运营管理等多维度创新为抓手,借助品牌效应的形成,进一步构建并扩展护城河范围,夯实公司竞争力,带动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随着行业的迅猛发展,公司需要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同时扩宽渠道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市场占有率的领导性,以求未来获得持久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专业从事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是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系统应用技术、膜系统运营技术等三大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以及资源化产品。公司业务的市场领域主要包括市政饮用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及资源化等。公司的盈利模式是采用三大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水深度处理和资源化的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和污废水资源化产品,获取合理利润。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2021年,公司聚焦主业,坚持在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的深耕,以“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专家”为定位,始终坚持在水处理膜应用领域中做深做透,致力成为“资源化和高品质水生产技术的领导者”,实现通过资源化解决水污染、水短缺、水安全问题的发展使命。以“心至诚,业至精,品至臻”企业精神巩固公司内核,依靠三大核心技术不断巩固公司市场份额,审慎高效布局,追求高质量、健康的发展。随着公司承接项目规模的扩大,对于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将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等方面,以保证公司获得更加稳健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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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9,511,480.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92,807.99元,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定。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等方面,满足公司研发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 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密惠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拟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份,承办过中青旅、中国科传、先进数通、通合科技、碧水源、中电广通、梅泰诺、北方创业、中原特钢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通合科技、金科环境等IPO申报审计工作以及中原证券、宏源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10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参与及承办过中青旅、碧水源、北京科锐、先进数通、北方创业、中电广通、中原特钢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开始专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8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结合公司2021年度审计情况,并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薪酬
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设置为每人8万元(含税)/年;
2. 非独立董事薪酬
就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如该非独立董事未从在金科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何股权权益,则公司将向该董事支付薪酬,具体支付标准为:10万元(含税)/年;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 外部监事薪酬
如该监事未从在金科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何股权权益,则金科环境将向该监事支付薪酬,具体支付标准为:6万元(含税)/年。
2. 内部监事薪酬
公司内部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 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二届董事会薪考委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0: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结合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四)17:00 前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0:30,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0: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慧春先生、总经理刘正洪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安娜女士、财务负责人谭婷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0: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 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业绩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4399965
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当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及相关信息登记,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会议签到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
传真:010-64392202
电子邮件:ir@greentech.com.cn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毕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毕昆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毕昆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毕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及《金科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含了后期置换的发行相关费用41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205.66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1,205.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416.27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自筹资金已完成从募资基金中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银行购买的11,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1年4月到期并赎回,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购买的10,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1年11月到期并赎回。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大楼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石景山区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式由购置场所变更为自行建造,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为8,113.02万元。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508.66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建设“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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