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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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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详见上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之“一、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的情况说明。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披露投入2,186.69万元,此支出中包含0.09万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实际投入金额应为2,186.60万元,已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调整。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7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9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230,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770.8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已到期,相关闲置募集资金已赎回,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公司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9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