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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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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2-054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黄振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7人,代表股份232,107,95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6.35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169,315,05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3.81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62,792,8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54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708,5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339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5,00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3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266%;反对27,791,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8,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2、审议通过《选举张泽沆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31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259%;反对27,791,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34%;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律师、李紫竹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85元/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582,250.00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通知债权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8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85,000元,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00,708,096股减少至500,623,096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起45日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

联系人:李畅、关雷

联系电话:0755- 83241679

电子邮箱:wzgf0534@163.com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2年5月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各位股东及时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

以上第(1)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实施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提交的文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

邮 编:550201

联系人:蒋大坤、陈莹莹

电 话:(0851)84767251、84767826

传 真:(0851)847636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9

2、投票简称:贵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

(若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公司”)重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4日,海南机场收到公司重要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管”)(以下合称“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出具的《通知函》,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琼破1号之三百八十三】,裁定确认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将其股权结构调整为《重整计划》规定的股权结构,因此导致公司重要股东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股权结构,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持有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信管”)100%股权,二号信管持有海航实业100%股权、海航资管100%股权,海航实业持有基础控股100%股权。

二、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航集团通过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2,385,339,2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8%。本次权益变动后,海航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二号信管通过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2,385,339,2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海航集团

(二)二号信管

(三)海航实业

注:截至《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海航实业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22-044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及董事长谢如栋先生联合提交的《关于倡议公司全体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并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信心,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星期六,证券代码:002291)。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承诺,凡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6日期间净买入星期六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予以全额补偿;若产生收益,则全部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及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全体员工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6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公司股票,其在12个月后在职且仍持有的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增持期间股票买入均价,则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净买入公司股票的定义

净买入的公司股票是指公司员工在增持期间本人全部股票账户累计净增加的星期六股票股数,净买入的公司股票股数计算公式为:2022年5月6日收市后持有的公司股票股数减去2022年4月28日开市前持有的星期六股票股数。

3、补偿金额计算方式

补偿金额=(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计算亏损日收盘价)*补偿的股份数。

注:补偿的股份数为:增持期间净买入股数和计算亏损日收盘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孰低为原则,且相应股份持股时间需不少于12个月。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4、计算亏损日

若2023年5月5日收盘价格低于员工仍有效持有的本次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一次性补偿当日收盘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的价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为便于有效地安排补偿事项,增持公司股票的员工应在增持行为发生后至5月13日24:00期间,通过邮件的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子邮箱:zhengquan@st-sat.com.com)申报买入的股票具体信息,如员工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后续遗漏补偿的(如涉及补偿事项),将不予以补偿。

5、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

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和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各自承担实际亏损的5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补偿金额也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6、补偿的时点

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和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将在2023年5月5日收市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因本次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员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7、补偿的可行性

本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全体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并在职,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实际控制人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及董事长谢如栋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四、公司员工结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员工总数为1480人。

五、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六、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及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对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及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张泽民先生和谢如栋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2、倡议人履约风险

本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及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倡议的鼓励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增持范围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全体员工,增持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6日,计划持续时间为12个月(截至2023年5月5日),并设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时间较短、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为实际控制人张泽民先生及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具备本计划中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控股东的履约风险。

3、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泽民先生直接或间接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4,895,190股,谢如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质押公司股份,目前两人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合规披露其股份交易、质押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水平、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不可控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2-03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本次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2条的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30日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不论公司是否终止上市,公司都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的后续经营情况须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2年02月25日和2022年03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台冠”)、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重庆台冠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重庆台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中行璧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台冠向中行璧山支行借款人民币4,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台冠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44,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70.5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4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5,0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实际履行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638.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45.3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62,33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54%;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0,305.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5%。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行璧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