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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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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5版)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检查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九)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意见

2021年度内公司完成实施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监事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内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对财务审计监督,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10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2,672.22万元,同比增长1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35.82万元,同比增长4.34%。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35.8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7,664.1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7,033,613.7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22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审核、鉴证、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增加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与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6,000.00万元,一年内最高额不超过4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各项事项具体内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年度报告出具报告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8、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0、关于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11、关于增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12、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13、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16、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奥佳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7、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奥佳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21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2022年5月20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郑家双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22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2,672.22万元,同比增长1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35.82万元,同比增长4.34%。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35.8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7,664.1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7,033,613.7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将2022年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11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 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689,594,089.40元,累计用于购买结构性产品金额4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3,994,651.01元具体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尚有部分其它发行费用未完成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括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年3月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4,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

其中,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65,000.00 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33,000.00万元;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40,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合计11,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薛祖云 蔡天智 阳建勋

2022年 月 日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注:公司在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存在内控瑕疵。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警示函中认定公司存在以下情形:(1)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截至警示函出具之日,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奥佳华。据此公司已按照厦门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在2021年对公司内控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与监督,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以及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经过上述整改,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毕,相关影响已消除,本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注:保荐机构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事宜保持关注,并提请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落实以下事项:1.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特别是关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防止再次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遗漏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形;2.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加强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相关的合规意识,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3.公司及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

曹方义王志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注:2021年10月9日,奥佳华披露了《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在对奥佳华下发的警示函中认定:(1)2019年4月至12月,奥佳华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累计金额为6,150万元,奥佳华未按规定披露该事项,截至警示函出具之日,上述款项已全部退回奥佳华(2)2018年以来,奥佳华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厦门永年达科技有限公司、奥途健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协动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代表人:

曹方义王志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6日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佳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方正承销保荐查询了奥佳华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查阅了奥佳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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