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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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包含银行贷款)均为合并口径数据。
4、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详见表五(单位:万元):
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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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1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包含银行贷款)均为合并口径数据。
5.经核查,上述控股子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被担保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三)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预留担保,公司新设或新纳入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四)对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对象系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提供的连带保证提供全额连带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2022年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6,555,000.00万元,除新希望菲律宾塔拉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菲律宾中吕宋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担保方式为备用信用证外,其余被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明细详见表一。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前述担保中为对于部分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或其他股东需提供相应适当的股权质押、财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担保主债权金额,且应依法办理登记,是否反担保及反担保方式、金额是否适当,提请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判定。
(二)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的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的有效期: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3、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4、公司下属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见表六:
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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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防范措施: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提供担保;
(2)要求拟借款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向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
(3)公司严格定期派出业务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其他担保: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预留提供担保
根据发展规划,为了支持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工作,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预留提供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拟对下属控股子公司预留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的有效期: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3、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4、担保人及担保额度见表七:
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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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担保
为更好的发挥公司作为农牧企业排头兵的价值,为重点客户提供除产品之外的更全面的服务,共享优质企业资源,增强合作黏性,公司与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达成了饲料供应和金融资源共享的战略合作:预计2022年公司向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30万吨饲料,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托新希望六和优质的金融信用资源,利用公司的付款保证义务,向银行申请开具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使用银行其他同类票据产品进行融资,用于定向支付与新希望六和下属饲料厂的饲料款项。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0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72RME37
法定代表人:曾民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希望路868号1栋1-6楼
股权结构:由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对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0,248.88万元,负债总额45,066.58万元,净资产5,182.3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3,705.13万元,利润总额-38.03万元,净利润-35.95万元,银行贷款16,000.00万元,流动负债45,066.58万元;
截止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51,044.99万元,负债总额47,383.65万元,净资产3,661.3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4,798.40万元,利润总额-1,611.95万元,净利润-1,520.96万元,银行贷款2,214.58万元,流动负债47,383.65万元;
经核查,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额度的有效期: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4、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5、担保额度: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饲料交易规模,结合德康采买饲料频率以及各类融资产品的期限,预计担保额度50,000.00万元。
6、风险防范措施
(1)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希望提供的连带保证提供全额连带反担保;
(2)公司在业务合作过程中,严格控制交易规模上限,不得超过本次公告担保上限;
(3)公司及时关注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饲料采买主体以及实际使用饲料的猪场和禽养殖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资产的存栏情况、养殖指标、经营状况、养殖行情等所有可能对方履约能力相关的因素。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外,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建设及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
公司针对并严格筛选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及合作对象等,为其购买公司的产品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通过金融服务引领客户结构改善,同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并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及2022年度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预计累计提供担保的最大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8,136,7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53,855.38万元的242.6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任何对外逾期担保,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担保将与2022年度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的担保一并提交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发展壮大生产经营;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及合作对象等的担保有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提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外,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建设及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
公司针对并严格筛选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为其购买公司的产品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通过金融服务引领客户结构改善,同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并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考虑到:
(一)本次担保部分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二)根据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部分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广汉国雄饲料有限公司、日照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等248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这些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预计总计4,491,935.00万元。
为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本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和对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49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理”)是一家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希望保理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两年,将于2022年7月31日到期。
鉴于公司年度财务工作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需要,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新希望保理拟达成新一期的合作协议,双方拟新签的协议合作时间为2年,明确了保理融资额度及使用条件、保理业务受理、保理费及违约金、双方陈述与保证等内容,以确保双方利益。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为500,000万元。
2、关联方关系
新希望保理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 89.602%股权,新希望集团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新希望保理公司96.67%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条的规定,新希望保理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了本次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D2层202-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何成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527373G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刘永好。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系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及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希望保理于2014年8月14日取得营业执照。
新希望保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货币出资9,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货币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
2019年11月,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0,000.0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19,914.13万元,资本公积85.87万元。
2020年3月26日,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与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将其持有新希望保理 5%的股权以人民币560万元转让给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新希望保理通过股东会决议,决议如下:1.同意对保理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保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壹亿元增加至叁亿元;2.增资完成后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290,000,000,占比96.67%,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0,占比3.33%;3.审议通过《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4.同意免去徐志刚的公司监事职位;5.同意选举盛子夏为公司董事,东磐为公司监事。2020年8月3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市金融局关于同意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津金审批[2020]68号),同意新希望保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其中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增加出资20,000万元。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其中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9,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6.67%;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
(2)近三年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新希望保理业务发展坚持以新希望集团内部产业链为核心,外部泛农产业链为重点,其它产业链为补充,深耕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医疗健康、先进制造、汽车产业等六大领域,争做一流的产业金融专家。
2021年,新希望保理营业收入为20,218.87万元,净利润为4,067.55万元,净资产33,435.34万元。
3、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新希望保理通过对客户与核心企业交易记录、信用资质、用还款表现等维度进行精细分层并区分定价,保理收费方式一般为按日计息,并支持客户随时还款,如果逾期归还保理融资款的,按融资类合同相关约定收取违约金。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用途由公司严格监管使用,用于支付下属子公司与上下游客户间贸易或劳动服务合同的款项。
2、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金额:人民币50亿元整。
3、协议有效期两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重新签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目的:为促进协议双方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同时响应支持国家“三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增加农户收入。
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客户群提供生产经营资金,进而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现金流;同时,可以降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降低坏账风险,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 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保理业务 78,099.19万元,截至披露日保理业务余额97,052.34万元。
七、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18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签署上述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其与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于2020年达成了合作协议,现该协议即将到期,故重新签定了新一期合作协议。
新协议的签署将促进协议双方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并有利于促进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故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年4月26日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其与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于2020年达成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合作协议,现该协议即将到期。
我们认为公司和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过去两年的合作是风险可控的,双方继续合作将继续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并有利于促进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因此同意双方重新签订新一期合作协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 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希望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新希望保理签署的协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和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5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租赁”)于2017年10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7,000万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是一家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拟与其达成合作协议,让其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
本协议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予以签署。
2、关联方关系
新望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 89.602%股权,新希望集团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新望租赁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条的规定,新望租赁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转10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