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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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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40版)

3、交易金额:按照协议条款,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签署相关日常采购及销售协议,按照上述协议条款,2022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8,135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133,000万元,向关联人租赁资产不超过人民币410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7,660万元。各方可就各项产品的采购、销售等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产品的价格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具体交易的合同。

4、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协议项下各项产品的价格,须按本条的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目前,公司所有的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招标价)。

协议约定,如果第三方能按照优于协议向下一方的价格条件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则另一方有权从该第三方销售或购买产品。

5、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各框架协议自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购、销往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等购、销行为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是本公司产业化经营的需要,这将保证原材料及产品质量,提高本公司产品竞争力。为了规范交易程序,使交易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其下属企业)与各关联人(并代表其下属企业)所签署的相关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虽然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有明显增加,是因为国内生猪行业存栏量在快速增加以及公司养猪业务在快速发展,公司对饲料原料的需求较大。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我们认为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但不到预计总金额80%,差异较大,其中原因经认真了解核实,主要系2021年在新冠疫情反复、猪价大幅下跌、非洲猪瘟以及市场变化等诸多不可控因素背景下,导致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调整交易额度的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足2%,不会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董事会,虽然受疫情、行业大环境影响较大,但应尽量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5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含20.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和调整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主承销商

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采购农产品等饲料原料、支付农民土地租金或关于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和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8、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0、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11、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2、募集资金的监管和托管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涉及的监管账户和托管账户开立、监管银行和托管银行的选取、监管协议和托管协议的签署问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实际情况确定。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公司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以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时间、增信措施、评级安排、承销方式、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上市及交易流通安排、回售或赎回条款设计、募集资金的监管和托管、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或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事宜;

3、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在本次债券成功发行之后,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条件下,调整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及确定各用途的比例;

6、如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53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2021年1-12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298,468.88万元,转回2,468.65 万元,核销1,969.30 万元,核销又收回2,055.16万元,转销136,678.51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减少901.94 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224,341.34万元。总计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61,532.12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1年利润总额161,532.1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境外企业的应收账款

B.境内企业的应收账款

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25,933.48万元,本期计提增加7,408.35万元,本期核销896.85万元,核销又收回161.28万元,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减少857.59万元,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31,748.67万元。

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划分为不同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等方法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1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22,381.40万元,本期转回773.11万元,本期核销1,072.45万元,核销又收回1,893.88万元,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减少6.87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2,422.8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其他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7,167.81万元,本期计提增加269,697.35万元,本期转回1,695.54万元,本期转销134,468.11万元,汇率变动影响跌价准备减少14.96万元,2021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40,686.55万元。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1.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增加18,884.69万元,期末余额18,884.69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1.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商誉减值准备根据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未来可收回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组现有账面净资产价值及还原少数股东的商誉后的价值之和进行比较。若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未来可收回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资产组现有账面净资产价值及还原少数股东的商誉后的价值之和,则按其差额确定商誉减值金额。商誉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1年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2,245.23万元,本期计提增加2,478.49万元, 2021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4,723.7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同意。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七、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54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公司将于2022年5月2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6、7、15、19、20、21为特殊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3)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9、20、21、22、23、24回避表决。

(4)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议案8、9、1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已针对上述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征集人同时征求股东对于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投票意见,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中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进行表决或另行表决;若被征集人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了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投票意见,则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的投票意见代为表决,若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票意见在且未另行表决的,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8)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5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未有进展情况。

三、关于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多次与员工代表沟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事宜。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原因,拟推行新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进一步优化实施条件和方案,将重新制定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因此本次持股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终止本次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推出新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因此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董事张明贵先生为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坚定做大做强养猪业务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不变,但随着今年外部环境的变化,从长期价值考虑,公司将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长,坚持发展节奏与猪群基础、队伍建设、管理能力相匹配,确保有效、有质量的出栏数量和经营结果。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激励公司的核心团队。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因此本次持股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因此本次持股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对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终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5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蔡曼莉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蔡曼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蔡曼莉,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先后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处长、并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与评估小组组长。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蔡曼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新希望

证券代码:000876

法定代表人:刘畅

董事会秘书:兰佳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联系传真:028-85950022

电子邮件:000876@newhope.cn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31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5月24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每日9:00一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收件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联系传真:028-85950022

邮政编码:6100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五、报备文件

征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蔡曼莉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