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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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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芬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6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13.2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6,000.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科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况详见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313.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5,191,245.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408,035.3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2,599,280.73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66,030,809.66元,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 月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8,093,288.2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34,9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810,492.80元(含税)。分配比例占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96%;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研发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监事认为:(1)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综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监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助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新材料、新能源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的是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对外投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监事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综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研发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章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启章、陈翠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干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将2020度列报予以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下简称“实施问答”)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1)合并利润表

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上接9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