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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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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1版)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5亿元,同比减少9.64%;利润总额1.35亿元,同比减少27.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玉祥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1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赵利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履行应有程序,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关于日常经营资产损失处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1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955,120.3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4,395,512.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6,781,117.17元,减去分配的2020年股利48,932,605.3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7,408,120.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5,730,3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943,822.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9.69%,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14,464,297.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统借统还对象: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统借统还额度:14.8亿元

● 统借统还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

● 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

●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一、统借统还概述

(一)统借统还基本情况

为促进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公司以统借统还形式向下属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次提供统借统还额度的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额度14.8亿元,实际执行金额14.8亿元。2022年公司拟定统借统还额度为14.8亿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表中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为截止2021年年末数据。

2022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总额14.8亿元,与2021年实际统借统还额度一致。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统借统还资金由公司外部融资获得,外部融资到位后拨付给相应子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统借统还对象基本情况

1、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张举路53号;法定代表人:王永杰;经营范围: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药饮片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生物液体消毒剂、抑菌制剂生产、销售;药用辅料(精制玉米油)生产、销售等。

2、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3,01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17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涛;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3、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路8号;法定代表人:杨坤;经营范围: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化妆品、护肤类化妆品的生产等。

4、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7,170.845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宋晓伟;经营范围:原料药(维生素C)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抗坏血酸钙)的生产,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L-抗坏血酸-2-磷酸酯、L-抗坏血酸钙、L-抗坏血酸钠)的生产等。

5、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812.1827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李晓宇;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原料药(维生素B12、甲钴胺)等。

6、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58号;法定代表人:李贺;经营范围:半合成抗生素中间体的生产及销售;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原料药销售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统借统还形式向集团内所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支持中,按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统借统还的条件,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发展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降低资金成本。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2021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额度14.8亿元,实际执行金额14.8亿元。公司没有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资金。公司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19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关联交易工作小组、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玉祥、刘新彦、曹尧、郑温雅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认可,对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及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先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452,456万元,比预计减少62,250万元。其中:2021年公司生产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7,793万元,比预计减少1,707万元;2021年公司财务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444,663万元,比预计减少60,543万元。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下表同):1、“华药集团”为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集团”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包括与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2、公司生产类和其他关联交易业务预计和实际金额按照全年发生额统计,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及票据业务预计金额为日均余额,实际金额按照年末余额统计。

3、上述数据个别差异均为采取四舍五入计算方法导致。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12,924万元,比2021年实际增加2,435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另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进行约定,不再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中预计。在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前,公司不再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关联交易。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二)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应向公司支付的关联交易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方式均为现款现货。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业务合同执行,结算及付款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情况,逐笔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对其产品质量较为了解,有助于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同时,就近采购和销售,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由于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采取市场价格,且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也并不依赖该类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1-02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2022年4月26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对于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控制转移之前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重分类为“营业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对 2020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21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1年末,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6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3,461.6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2,413.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9,409.9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审计收费5,49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9家、审计收费2,06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贾建彪,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6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蕊,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年3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5月将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贾建彪、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253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19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未发生变化,年报审计费用比上期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资产重组,审计范围新增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的责任与义务,独立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1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财务预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391,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2021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额度14.8亿元,实际执行金额14.8亿元。2022年公司拟定统借统还额度为14.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1年6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514,706万元,其中生产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9,500万元,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505,20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41,967万元,比预计增加191,947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财务公司存款偿还河北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于2022年1月1日办理完毕,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67,547万元。自2022年年初至今,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日最高额为368,997万元(含利息)。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元,贷款余额为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张玉祥、刘新彦、曹尧、郑温雅回避了表决。

九、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张玉祥、刘新彦、曹尧、郑温雅回避了表决。

十、关于日常经营资产损失处理的议案

按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公司根据掌握的损失证据资料,对分别购置于1994年至2005年的车辆5辆进行报损工作,将形成的损失依据《日常经营资产损失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申报,确认损失金额45,946.58元,对当期损益影响8,223.98元(减利)。公司将上述资产损失进行核销处理,并根据公司《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账销案存。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八、九、十二、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1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泰公司”)、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坦公司”)、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公司”)、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公司”)、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诺公司”)、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保公司”)、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2022年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391,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6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公司计划担保330,3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248,521.53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239,521.53万元,对外部担保9,000万元。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2年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391,5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64.33%,比2021年计划增加6.12亿元,主要是华药国际担保额度增加0.5亿元,华胜公司担保额度增加0.8亿元,先泰公司担保额度增加1亿元,金坦公司担保额度增加3亿元,动保公司担保额度增加0.5亿元,华恒公司担保额度增加1.32亿元,爱诺公司担保额度减少1亿元。担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计划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8,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子公司可在382,500万元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分期执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子公司可在48,500万元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分期执行。

至公司未审定新的整体担保方案前上述担保额度均有效,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度内总额控制、分期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石家庄焦化厂,始建于1941年,是我国第一家冶金焦炭生产厂,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北大街56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焦化集团于2005年6月改制成为多元化投资的非国有控股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生产冶金焦炭、城市煤气、煤化工系列产品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是石家庄市城供煤气唯一气源厂。

目前,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公司无法获得焦化集团2021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注2:华民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45013.9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股比例64.1414%;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8586%。

注3:华胜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3747.51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股比例52.2611%;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7389%。

注4:华坤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3.9616%;河北健坤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2384%;北京塔福诺康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8000%。

注5:华恒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股比例58.0570%;河北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8.7050%;石家庄恒润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8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对焦化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是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子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整体风险不大,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对焦化集团的担保为以前年度遗留事项,对公司不构成实质风险。上述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于2021年度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无违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273,399.56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4.93%。其中对子公司担保264,399.56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3.45%;对外部担保9,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48%。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元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

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2-01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原则,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关联交易工作小组、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玉祥、刘新彦、曹尧、郑温雅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认可,对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和截止披露日的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先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确认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履行应有程序,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本次确认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514,706万元,其中生产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9,500万元,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505,20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41,967万元,比预计增加191,967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财务公司存款偿还河北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于2022年1月1日办理完毕,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67,547万元。自2022年年初至今,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日最高额为368,997万元(含利息)。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元,贷款余额为0元。

财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及票据业务预计金额为日均余额,实际金额按照年末余额统计。

(三)超出预计的主要原因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充分利用企业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等平台,探索建立现代资金管理制度,优化专项资金、境外资金等特殊资金的集中管理方式,扩大资金集中范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力争到2020年将资金集中度提高到80%以上,多数企业达到90%以上”。2021年以来,为了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同时为防范疫情反复带来的意外影响,保障正常生产运营资金安全,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印朝

注册资本:681,672.28万元

住所: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191号

经营范围:能源行业投资;批发.零售业(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焦炭销售、设备租赁、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的商品除外);以下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建筑业、仓储业、煤炭科研、设计和矿井建设、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服务业、住宿、餐饮;国有资产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玉祥

注册资本:134,564.65万元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88号

经营范围:对制药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制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及移动电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 、建材、工艺礼品、化妆品、橡塑制品、机械设备、焦炭、铁矿石、铁精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其他农副产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纸及纸制品(国家规定禁止的和需经前置审批的除外)、纺织品、五金、机械配件的销售;工业用淀粉、淀粉糖、玉米油、玉米浆、蛋白粉、豆粉、油饼、饼粕(以上限工业原料用)的销售;化肥批发;制药技术的信息咨询服务;货物仓储(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有房屋出租;集团内部职工技能培训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旅游服务;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烟、酒的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计生用品(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军

注册资本:320,000万元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空大厦12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投资;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其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主要提供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财务公司存款超出预计主要原因是为了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防范疫情反复带来的意外影响,保障正常生产运营资金安全,并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所致。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