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回购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依据相关规定,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 者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并及时披露。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1,5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600,0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送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提前届满。
另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4%。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2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27%。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总资产1,423,069,160.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0,649,298.30元,流动资产1,273,108,673.54元,资产负债率12.77%。假设以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1,5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为1.0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为1.21%,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为1.18%。本次回购计划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涛先生在2022年3月24日至3月25日共计减持8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2022-01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存在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09),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股东或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如适用)
不适用。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二)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司董事会将对外披露未能实施该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回购事宜存在以下风险:
1、因股票市场变化导致回购方案产生固有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
会议由董事长郭丰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51,499,134.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411,212.69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5,701,775.65元。
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87,560,55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了分类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郭丰明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丰明回避表决。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张帆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帆回避表决。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郭泽珊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泽珊回避表决。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王涛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涛回避表决。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郑捷曾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捷曾回避表决。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苏晓平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晓平回避表决。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吴萃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萃柿回避表决。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郭雪青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雪青回避表决。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刘建军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建军回避表决。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吴海峰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1、〈农仲春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2年5月1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 栋14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 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 栋14 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泽珊
联系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keanda.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72”,投票简称为“安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屹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科安达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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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六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
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莲花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579.12万元置换截至2020年1月16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为5,594,147.6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在成都实施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2021年7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新增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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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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