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65版)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承烈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作出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1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以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担保范围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程志勇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万立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万立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选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根据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运作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考虑到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各董事在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其2021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各位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均已在审议确认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其2021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均已在审议确认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程志勇、余登峰、马晓军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志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登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晓军)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提名李琳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水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就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作出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拟提名陶亚丹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运作的具体情况,同意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考虑到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将根据各监事在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其2021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监事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各监事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均已在审议确认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万立祥,作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万立祥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万立祥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2037号),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70,290,772.6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90,772.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31,315.8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3,068,272.49元,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8,861,526.61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861,526.61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结合公司 2021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在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
五、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2年度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的担保额度1.2亿元人民币,新增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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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2年度拟新增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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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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