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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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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悦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贵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悦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贵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2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申请调整还款计划的议案》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海南分公司”)申请融资16,499.38万元人民币,双方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截至目前,上述融资余额为14,499.38万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长城资产海南分公司申请调整上述融资还款计划。同意公司继续以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洲村委会大鸿山、龟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72,327.90平方米及地上18,389.78平方米建筑物(共计18本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54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55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56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57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58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59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0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1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2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3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4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5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6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7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8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69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70号、粤[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1971号)为调整还款计划后公司对长城资产海南分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意继续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法持有并享有处分权的43,943.65万元应收账款权利为调整还款计划后公司对长城资产海南分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双方调整还款计划方案确认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调整还款计划相关协议等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调整还款计划相关手续,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改善资产流动性,董事会同意转让公司持有的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6.7424%的股权。具体转让方式、转让金额等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交易对方以及后续协议的签署事宜。公司会根据协议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受海南省及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影响,公司取消了原定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鉴于目前三亚市疫情防控趋于平稳,且公司办公楼区域已解封,公司拟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2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2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贷款的具体情况

2018年10月19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2021年10月21日,公司与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贷款展期协议》,展期期限6个月,展期金额为3,20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贷款剩余本金金额为3,200万元。

二、本次贷款展期情况

近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与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署了《贷款展期协议》,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将上述3,200万元本金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00万股股份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均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贷款展期,是基于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保障公司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2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2022年5月1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等文件。

3、议案5、议案7、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就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予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5月18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6”,投票简称为“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2022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