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云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桂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云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桂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章顺文先生、陈燕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申请授信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保函、银票等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2年3月31日报告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353.11万元,明细如下: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 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按照上述方法对截止 2022年3 月 31 日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21.3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74.4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3.1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14万元,相应即减少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0.1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重大合同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大空港片区国际会展中心配套商业04-02地块公寓精装修工程项目
合同金额:肆亿玖仟陆佰伍拾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捌角捌分 (¥496,505,440.88)
工期安排:2020年05月1日至2021年06月30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工程进度比例为96.26%;
收入确认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累计确认的收入为477,926,162.17元;
结算情况: 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
收款情况:截止本简报披露之日,公司已经累计收到工程进度款438,914,116.08元。
截至本简报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正常,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回收需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回款项的风险,从而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
注:该项目新增“大空港片区国际会展中心配套商业04-02地块公寓精装修工程补充协议(一)”,合同金额31,734,689.65元;新增“会展湾水岸广场公寓室内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3,570,475.12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2-032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2-030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
心3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632,258,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25%。
其中,参加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0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630,225,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0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1,966,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29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560%;反对2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4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军、李雪红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4,04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22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朱理;
咨询电话:0731-82786127;
传真电话:0731-82786127。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