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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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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罗远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绍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小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罗远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绍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小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2-02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4月28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2-02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4月28日14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正处于转股期,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5月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25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2年5月10日起由原来的13.80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七、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根据《特一药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方案中约定的计算公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咨询联系人:徐少华、李珊珊

咨询电话:0750-5627588

传真电话:0750-5627000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特一转债”转股价格为:13.80元/股

调整后“特一转债”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5月10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了3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根据公司2017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7年12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由于公司将在2022年5月10日,实施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根据上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2年5月10日起,由原来的13.80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10日生效。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

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2017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特一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中证鹏元在对本公司运营环境、经营与竞争、财务实力以及增信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了《2017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特一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中证鹏元出具的《2017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赐材料”)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1,561份,其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期权91,840份,预留授予部分期权79,721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4月28日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权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考核调整事项。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2,063,6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164,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十三)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拟注销871,133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346,800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8月4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十四)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2022年3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批量行权流程。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97,040 份,共涉及272名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8.05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26,924 份,涉及激励对象89名,行权价格为12.029元/股,该部分期权上市日期为2022年4月1日。

(十六)2022年4月1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流程。其中,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2,163,175 股,涉及激励对象76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148,538 股,涉及激励对象3名,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4月8日。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考核期股票期权部分离职激励对象8名、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20名,根据系数比例,共涉及91,84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考核期股票期权部分离职激励对象8名、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12名,共涉及79,721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1,561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4月28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