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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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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68.63%,主要系本期包装业务的廊坊吉宏、孝感吉联、陕西吉宏等子公司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2)本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66.28%,主要系本期业务运营对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3)本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34.00%,主要系本期包装业务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4)本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41.74%,主要系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5)本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88.75%,主要系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终止实施,退回员工原缴存股票激励款减少所致;

(6)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44.0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在本期归还减少所致;

(7)本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减少28.20%,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终止实施,原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缴款形成的股本溢价减少所致;

(8)本期末库存股较年初减少42.12%,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终止实施减少所致。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6.25%,主要系本期包装业务研发项目及电商业务SAAS平台等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6.32%,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净增加以及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3)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02%,主要系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4)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3.56%,主要系受疫情长时间持续影响,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的广告费、物流费等费用增加,导致利润降低;包装业务原材料价格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精准营销广告业务营收规模和利润较上年同期缩减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9.81%,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电商业务广告费等运营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4.36%,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电商业务广告费,支付人员工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存在收回到期短期银行理财所致;

(4)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8.80%,主要系上年同期存在募集资金等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金额所致;

(5)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1.34%,主要系上年同期存在到期收回的募集资金等银行理财所致;

(6)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5.08%,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累计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48.86%,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终止实施,退回员工原缴存股票激励款所致;

(8)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0.27%,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终止实施,退回员工原缴存股票激励款综合影响所致;

(9)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7.72%,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庄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洪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庄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洪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诗超”)通知,获悉庄浩女士及永悦诗超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2-03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4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3人,代表股份409,238,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56,667,000股)的比例为62.320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295,261,4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963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13,977,0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3569%;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4人,代表股份43,769,1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654%。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系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蒋浩律师、黄三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批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2、审议批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3、审议批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5、审议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云孝先生、孙立新先生、邓启东先生、李文亮先生、马丕忠先生、林俊杰先生、张平仙先生等七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阎孟昆先生、徐兆基先生、张梅女士、陈爱贞女士四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四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曾仰峰先生、杨方女士二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范德发先生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