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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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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奕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怀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丽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奕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怀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丽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2-1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的方式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2年5月20日14:30在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2-20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园22#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3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2-2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二)非表决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3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10属于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议案10涉及的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维实(平潭)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该股东不委托其他股东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5:00-17:3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2313证券事务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电话:0591-83057977,83057009

2、联系人:刘万里、潘媛媛

3、电子邮箱:liuwanli@star-net.cn;panyuanyuan@star-net.cn。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请审议。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6;投票简称:星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2-22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办公地址于近期由“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19-22栋”搬迁至“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邮政编码由“350002”变更至“350108”。除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外,公司联系电话、邮箱、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

2、邮政编码:350108

3、投资者联系电话:0591-83057977、83057009

4、公司网址:http://star-net.cn

5、电子邮箱:zqsw@star-net.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定2022-002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一3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2-01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厦门信达(证券代码00070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电话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电话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7),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

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

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