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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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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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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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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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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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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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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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91,044 股,并于2021年8月30日上市交易。上述股票限售期6个月,已于2022年2月2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不超过22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0,223.1044万股的2.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和2022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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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丁香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彦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靓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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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香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彦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靓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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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