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4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相比减少28,955,476.05元,减幅39.15%,主要是有较大金额的已背书转让或已贴现的非6+9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本报告期到期并终止确认,以及本期末持有的非6+9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相对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相比增加66,712,961.84元,增幅99.76%,主要是客户以6+9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抵顶货款的结算量增加,公司尚未办理背书转让或贴现。
(3)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相比增加10,374,102.70元,增幅92.45%,主要是母公司及子公司金河佑本、二级子公司杭州佑本合作或委托研发预付合作单位研发费用增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为了员工办理业务结算便利,年初给予一定额度的备用金借款,在年末时全部清理。
(4)合同负债:较上年末相比减少9,769,410.91元,减幅31.92%,主要是母公司和子公司金河佑本预收的货款在本期已按照销售合同陆续发货,子公司金河淀粉期末销售业务已收款尚未发货的金额有所增加,共同作用使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减少。
(5)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相比增加14,333,680.04元,增幅60.36%,主要是本期二级子公司梁山如意收到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下拨的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450.00万元,专项用于梁山如意黄河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由于资金是预先拨付,需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才能确认为递延收益,否则有被收回的可能性,因此公司暂时将其列示在其他应付款,待最终确定后再行调整确认至递延收益项目。
(6)专项储备:较上年末相比增加692,908.27元,增幅11,159.96%,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较多,且上年末结余金额较小。
2、合并利润表
(1)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8,591,761.06元,增幅32.43%,一方面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另一方面主要是随着国内疫情的多点发生,各地疫情防控趋严对物流造成一定影响,俄乌战争对国际经济形势产生较大影响,原油和煤炭价格大幅攀升,粮食和化工产品价格也较之前有较大幅度上升,传导至物流行业使运输费价格上涨,传导至农产品加工和化工行业使产品成本迅速上升,公司产品成本有所上升,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较低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有所增加,共同作用使营业成本的增加幅度较营业收入的增加幅度更大。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249,544.20元,增幅33.23%,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贬值,公司与境外子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存量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相对增加,以及平均借款额度减少,利息支出相应减少共同作用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029,987.65元,增幅51.2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较多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7,306.98元,增幅139.49%,主要系本期加大欠款催收力度,收回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378,897.73元,减幅305.42%,主要系产品成本升高,部分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85,317.24元,减幅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出售固定资产产生收益,本期无类似业务发生。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091,241.69元,减幅91.78%,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法玛威出售无形资产一药号产生51.1万美元收益(折合人民币334.61万元),本期无同类业务发生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154.74元,增幅534.46%,主要系转回已核销的应付款项,上年同期无类似业务且其他支出金额较小所致。
(9)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7,723,997.12元,减幅44.52%,主要原因是原料、能源价格上涨助推产品成本升高,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具体参见2、(1)。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150,679.12元,减幅47.25%,主要是本期业绩下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11)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573,318.00元,减幅44.29%,原因同2、(9)。
(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8,229,570.45元,减幅54.61%,主要是受上游原材料、能源价格飙升的影响产品成本上升,下游养殖企业受饲料涨价、猪肉价格下跌的影响亏损严重,公司产品售价上涨空间受限,母公司金河生物兽用化学药品毛利率下降,净利润减少较多。除子公司金河环保外,其他子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亦有不同程度下滑。
(13)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56,252.45元,增幅45.31%,主要系子公司金河环保本期业绩增长幅度较大,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收益增加。
(1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122,119.46元,减幅159.88%,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73,725.42元,减幅159.83%,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73,725.42元,减幅159.83%,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48,394.04元,减幅160.17%,主要系受汇率变动影响,境外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收益减少。
(18)综合收益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8,695,437.46元,减幅47.98%,主要系本期公司动保板块受上游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以及下游养殖行业低迷所累,常规经营业绩不及上年;子公司法玛威上年同期出售无形资产一药号产生51.1万美元收益(折合人民币334.61万元);以及因受汇率变动影响,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产生的折算差额减少共同作用所致。
(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1,703,295.87元,减幅57.78%,减少原因同上。
(20)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007,858.41元,增幅35.50%,主要系子公司金河环保本期业绩增长幅度较大,以及因受汇率变动影响,子公司法玛威和科迪亚哥的外币财务报表产生的折算差额减少,共同作用下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收益增加。
(21)基本每股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7元,减幅63.64%,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参见2、(13);另一方面是上年7月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
(22)稀释每股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7元,减幅63.64%,原因同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665,747.35元,增幅101.20%,主要系原料、能源价格上涨,母公司金河生物采购原辅材料、煤炭等取得的进项税额增加,根据免抵退税计算办法应退税额有所增加,并于本期收到相关退税款。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55,737.73元,增幅43.68%,主要是本期二级子公司梁山如意收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参见1、(5)),以及上年同期收到内蒙古托克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退还的预缴的征地款金额较大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2,134,324.69元,增幅245.3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货款回笼金额相应增加,以及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和政府拨款亦有所增加。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860,700.00元,减幅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母公司金河生物出售固定资产收到款项,本期无类似业务发生。
(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860,700.00元,减幅100.00%,原因同上。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0,3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0,主要系子公司金河佑本增资,收到少数股东的投资款所致。
(7)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0,3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0,原因同上。
(8)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50,699,945.66元,减幅36.39%,主要系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期从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减少。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50,000.00元,上年同期为0,主要是收回的银行借款保证金。
(1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9,149,945.66元,减幅31.81%,主要系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期从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减少,以及子公司金河佑本增资,收到少数股东的投资款共同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9,149,528.92元,增幅4,768.93%,主要系从银行融资预先存入的保证金额度增加,上年同期类似业务发生金额较小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56,825,905.28元,减幅88.11%,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融资进度以降低财务费用。
(1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589,979.79元,减幅498.73%,主要系公司及境外子公司美元存款因汇率变动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4,125,422.80元,减幅110.14%,主要系上年7月份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期资金较充裕,募投项目和其他生产经营支出有保障,减少了为储备资金而向银行融资的额度。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和2020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1年6月22日及2021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145,132,74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8月12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2020年12月12日、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10日和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分立的事项
金河建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金河建安(存续公司)和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原金河建安持有的公司股份由金河控股承继持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1日、2021年1月9日、2021年2 月6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6日、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2日和2021年7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截至2021年7月16日,金河建安已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过户给金河控股,金河建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金河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1,758,670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金河控股。
3、关于新建年产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和2020年10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年产52000吨兽药级高效金霉素1000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的事项,该项目已于2021年9月6日开工建设,已完成主车间正负零基础的建设,预计2022底完成主车间土建工程。
4、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盐酸多西环素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盐酸多西环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底完成并试生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有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立航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有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立航
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约9,838.68万元。其中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9,838.68万元。公司已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日月新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原“昆山日月光”)在深圳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分别出资,合作“芯片先进封测(Gold Bump)全流程封装测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同兴达”)与昆山日月新就此项目合作正式签署了《封装及测试项目合作协议》,具体投资金额以后续实际合作及项目进度情况为准。详情参见公司与2022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万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冬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万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冬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
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钟小平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所涉及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