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2021年7月公司收购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并增资,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故公司2021年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情况。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2.87%,主要系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2、本期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加79.82%,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本期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79.88%,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81.13%,主要系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5、本期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72.64%,主要系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货款增加所致;
6、本期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50.2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所致;
7、本期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38.22%,主要系融资结构调整、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本期应付债券比期初减少48.2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所致;
9、本期租赁负债比期初减少37.39%,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10、本期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65.49%,主要系计提安全使用费增加所致;
11、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2.51%,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减少上海多经所致;
12、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34.63%,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减少上海多经所致;
13、本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9.20%,主要系上年同期合并范围未包含金晖兆丰所致;
14、本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7.66%,主要系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15、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90.23%,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及期货平仓亏损减少所致;
16、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68.78%,主要系期货持仓浮亏所致;
17、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04.64%,主要系本期受限保证金、支付各项税费、支付职工薪酬等款项增加所致;
18、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65.79%,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累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份数量14,956,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
氯碱化工方面,受俄乌冲突、国际原油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下游需求恢复、国内疫情等影响,PVC市场价格有所上涨。煤炭、焦炭、兰炭等大宗原材料采购价格均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造成PVC成本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烧碱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宽,虽然受疫情影响,物流运输暂时限制下游需求,但市场供需整体仍处于偏紧状态,支撑烧碱市场上涨。粘胶纺织方面,一季度欧洲市场纺织品订单放缓、大量织造类订单加速向东南亚转移,加之国内多地疫情反弹,纺织终端市场需求不足,物流运输整体放缓,粘胶市场不及去年同期水平,同时原材料成本上移,部分工厂保持低负荷运行以缓解压力,行业开工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49.33万吨,烧碱35.10万吨(含自用量),粘胶纤维15.80万吨(含自用量),粘胶纱7.17万吨,电石70.28万吨,发电35.99亿度。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见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目前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江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潮秀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江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潮秀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下属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下属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先生、谭顺龙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中泰纺织”)持有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海鸿”)30%股权,中泰海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利率以实际签订为准,库尔勒中泰纺织按30%持股比例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建海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福州路以西
主营业务:布匹印染;服装面料、仿真面料、棉混纺纱、人棉纱的织造、加工和销售;纺织品后整理、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7,473.81万元,负债总额为55,803.30万元,净资产为31,670.5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64,893.68万元,净利润为2,639.54万元(经审计)。
2、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孙公司。
3、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中泰海鸿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5,000万元,库尔勒中泰纺织按30%持股比例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以实际签订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经营需要,此次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63,622.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87%,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69,176.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09%,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5.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石化”)20.27%股权,为公司参股公司,库尔勒石化控股股东新疆中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库尔勒石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20,000万元,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按20.27%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05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按79.73%提供不超过15,946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库尔勒石化控股股东中泰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3日
注册资本:14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志民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苏中大道87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合成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44,618.27万元,负债总额为535,285.22万元,净资产为109,333.0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414,589.29万元,净利润为-44,872.67万元(经审计)。
3、股权结构:
■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库尔勒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库尔勒石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库尔勒石化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20,000万元,由中泰化学按20.27%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05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持股比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公告日,公司与库尔勒石化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33.88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89,625.46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63,622.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87%,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69,176.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09%,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5.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库尔勒石化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融资,由公司按20.27%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05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79.73%提供不超过15,946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中泰化学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4、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作为氯碱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职业技术学院”)。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152版)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9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