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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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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6.31亿元,同比增加26.4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3亿元,同比减少312.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68亿元,同比减少329.62%;基本每股收益-0.773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3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东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九项至第十二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胡建东、魏居亮、王海民、刘洪亮、聂毅涛、王浩、徐骥回避表决。

(一)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21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打好“三场硬仗”,全力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坚持突出业绩导向、强化价值理念和风险理念,坚持聚智上海、聚焦基地、聚合友朋、聚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紧盯境外,扎实推进安全提升工程和价值提升工程,全力打好安全生产和经营业绩、清洁转型、资本运作“三场硬仗”,大力推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全力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三)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9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77元。

公司2022年主要预算目标:确保完成利润总额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亿元;确保完成发电量641.2亿千瓦时,营业总收入350.70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20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25亿元)。

(四)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同意公司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胡建东、魏居亮、王海民、刘洪亮、聂毅涛、王浩、徐骥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胡建东、魏居亮、王海民、刘洪亮、聂毅涛、王浩、徐骥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同意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胡建东、魏居亮、王海民、刘洪亮、聂毅涛、王浩、徐骥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胡建东、魏居亮、王海民、刘洪亮、聂毅涛、王浩、徐骥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四)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五)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同意公司以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滨海海上风电为目标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九项至第十二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该等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函》;

(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3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寿如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9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77元。

公司2022年主要预算目标:确保完成利润总额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亿元;确保完成发电量641.2亿千瓦时,营业总收入350.70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120亿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25亿元)。

(三)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同意公司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同意2022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3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不转增,不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012,362.52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1,870,104,237.75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红利分配287,888,061.67元、永续债利息130,240,000.0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335,963,813.56元。

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鉴于公司2021年度发生经营亏损,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经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3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2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

3、以上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保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资金,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其中,燃料采购方面:拟向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燃料采购约5亿元;拟向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进行燃料采购约1.5亿元。

购买设备、产品等及物资总包配送方面:拟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购买大宗物资及基建设备物资总包配送约20亿元;拟向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电能e购”上架的相关物品约2亿元;拟向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火电项目脱硫脱硝委托及物资采购约5亿元;拟向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燃机项目物资供应与工程总承包采购约2亿元。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2年预计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6000万元。

友好航运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副总经理翟德双先生担任友好航运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3、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和提供航运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其中,燃料销售方面:拟向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约6亿元;拟向中电投东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约1亿元;拟向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约1亿元。

4、电力交易业务

为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从稳定电力市场价格角度出发,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合同电量转让等相关电力交易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其中,拟与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双边协商、月度竞价、月度挂牌、合同电量转让等不同形式电力交易约2亿元;拟向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电量转让约0.9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从事国内沿海和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航运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翟德双先生担任友好航运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3、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2亿美元,营业范围:资金监控、资金集中、结算、融资、信用担保、外汇及利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15.07亿美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5、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工程招标及代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软件、信息、计算机、网络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信息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8、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9、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港口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0、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分公司。

12、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开发、咨询;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专业承包;维修机械设备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注册资本2.5亿元,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4、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资本1.05亿元,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5、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26.8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冷)力、工业用水,同时兼营和电力有关的产品及服务;港口经营;装卸搬运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6、中电投东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中电投东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2,9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批发,洁净燃料、烧火油、机电产品、机械设备配件及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石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煤炭仓储,燃料计量检定、燃料质量化验及专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运代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7、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

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1.5亿元,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8、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8.42亿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力、热能、非饮用水,同时兼营与电力有关的产品及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保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资金。

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融资租赁、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

购买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和提供航运服务。燃料销售和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电力交易业务

为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从稳定电力市场价格角度出发,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合同电量转让等相关电力交易业务。电力交易业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3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内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发生存款、贷款、票据等金融业务。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控制贷款成本,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发生存款、贷款、票据等金融业务,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时,如需续签协议,公司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后另行签署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所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 7 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7 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1.64亿元,贷款余额为23.27亿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75亿元,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署双方:

甲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本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信贷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融资租赁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供优先快速、便捷的信贷业务服务。

3、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可在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

1、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本公司在其它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3、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交易的预计额度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度按下述交易预计额度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票据业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控制贷款成本,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3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34亿元。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2021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4亿元。

●反担保情况: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资金安排,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6.34亿元。

1.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日元110亿元(约人民币7.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融资,自首笔提款日起的第三年度贷款本息的偿付金额提供不超过1.04亿美元(约人民币7.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继续按50%股比为参股的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0亿元的融资担保。

4.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继续按36%股比为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26亿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被担保人同意为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的履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六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筑波项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日本筑波项目公司总资产64,827.72万元,净资产4,131.7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51.87万元,净利润2,006.92万元。

(二)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

土耳其EMBA公司注册资本21.15亿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力持股78.2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土耳其EMBA公司总资产870,264.16万元,净资产128,342.37万元。

(三)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煤炭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友好航运总资产49,691.96万元,净资产36,169.9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326.12万元,净利润4,502.05万元。

(四)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智慧能源”)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1.47亿元,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源”)的参股企业,浙江新能源目前持有舟山智慧能源36%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舟山智慧能源总资产23,221.57万元,净资产13,932.0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72万元,净利润13.2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2年,公司拟为上述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6.34亿元,在该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上述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6.34亿元的融资担保,经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六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2021年初公司为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71亿元,2021年,控股及参股公司还贷及汇率影响减少担保1.83亿元,增加担保0.16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4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6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2-4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

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2021年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风电纳入试点行业,并提出优先支持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项目。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海上风电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滨海海上风电公司持有的滨海北区H1#1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区H2#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滨海北H2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滨海海上风电为目标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相关工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方案

(一)底层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选取滨海海上风电公司持有的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H2项目作为底层资产,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H2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近海海域,均为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50万千瓦时,分别于2015年8月和2016年9月取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竣工决算总投资共计66.77亿元。

(二)项目申报方案

根据公募REITs政策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基础设施公募REITs拟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的交易结构。

1.基金管理人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公司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

2.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

3.江苏公司将滨海海上风电公司100%股权转让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滨海海上风电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基础设施公募REITs通过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获得底层资产的全部所有权;

5.江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接受委托担任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对底层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

(三)产品要素

注:上述交易方案及产品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四)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报,推进公募基金注册及发行上市工作。最终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立方案将依据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确定。

三、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公司将实现搭建可持续扩充的权益资金融资通道,实现“建、管、融、退”全周期运营机制,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滚动投资能力;同时,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可盘活存量新能源基础设施资产,有助于实现深度降杠杆、控负债,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2-032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林祥持有公司股份6,7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占总股本比例已低于5%,因四舍五入显示为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林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祥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林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祥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3,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本次权益变动后,林祥持有公司股份6,7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占总股本比例已低于5%,因四舍五入显示为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林祥股份减持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林祥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5:00至17:00在“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韦泽林先生,董事、总经理李维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延红女士,独立董事杨德明先生,财务总监汪志宏先生,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万鹏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