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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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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与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的议案

经2020年3月13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8日收到首批合同(金额约为6450万美元)20%的预付款项,按照约定,首批合同开始生效。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6日、2020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的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公司与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的进展公告(1)》(编号:2020-011)。报告期内,首批合同正在执行中。

2.关于《公司与辉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合同主体为北山公司》的议案

经2020年5月20日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以及2020年6月12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项目实施地在蒙古国塔本陶拉盖煤矿,受疫情影响,北方国际蒙古矿山项目进展滞后,采购公司矿车进程缓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仅采购合同约定的三分之一的矿车,且后期是否采购公司矿车也将根据疫情影响及其矿山项目进展情况再行确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11月12日、2021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辉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合同主体为北山公司的公告》(编号:2020-027)、《关于公司与辉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合同主体为北山公司的补充公告》(编号:2020-029)、《关于公司与北山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1)》(编号:2020-040)、《关于公司与北山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编号:2021-001)。报告期内,北山公司没有采购公司的矿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2-01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军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将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2-012”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李军、王占山、邬青峰、侯文瑞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2-01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位于包头市青山路3号街坊北方宾馆院内的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房屋产权单位为北方股份,权证编号为包房权证青字第128480号。证载土地所有权人为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重集团”),权证编号为包国用(2000)字第400028号】,

以78.27万元转让给该房屋建筑物的证载土地所有权人北重集团。

●关联关系:北重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李军、王占山、邬青峰、侯文瑞在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处置位于包头市青山路3号街坊北方宾馆院内的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公寓合计建筑面积为1322.23平方米。该公寓建成于1990年,为北方股份自建房屋,房屋产权单位为北方股份,权证编号为包房权证青字第128480号,所有房屋均正常使用。证载土地所有权人为北重集团,权证编号为包国用(2000)字第400028号。目前,该房屋用于出租,承租方为北方装备。

经2020年4月1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将上述房屋建筑物以评估价格78.27万元转让给该房屋的承租方北方装备,详见2020年4月21日《关于出售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0-018)。

在后续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过程中,包头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要求“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需具备所有权主体一致,达到“房地产权合一”的状态,才能办理变更不动产登记证书。因此,前期房屋建筑物受让方北方装备不符合转让条件。鉴于此,经协商,拟将该房屋建筑物以前期评估值78.27万元转让给土地所有权人北重集团,转让完成后,由北重集团服务保障事业部进行管理。双方已于近日签署《房屋建筑物转让协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军、王占山、邬青峰、侯文瑞回避表决,经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房地产权不合一”,不满足办理变更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条件,导致前期房屋建筑物不能转让给受让方北方装备,为客观实际情况。

在努力寻求各种解决方案未果后,拟将该房屋建筑物转让给该房屋建筑物的证载土地所有权人北重集团。该项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方案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转让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131)号的评估值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价依据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外方专家公寓建成时间较长,维护及维修成本越来越高,出售此项资产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

(2)转让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131号)的评估值确定,作价公允、合理。

(3)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方暨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成立日期:1999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76875.000000万

住 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普通机械、矿山机械、工程机械、盾构设备、冶金设备、加工制造、钢铁冶炼、机电产品、机械及成套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技术、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进出口;公路运输设备、工矿车辆及公路专用汽车(不含小轿车)、钢材轧制、变压电器、钢材、建材、铸锻造加工、工量、磨具、有色金属的加工销售;动力工程、供排水、电讯工程、燃气、热力、采暖供热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公路防撞护栏、护网(隔离栅)制造及安装;化学清洗、工业用氧、工业用氮、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六项凭资质证经营);石油管道安装;场地租赁;电影放映;超高压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动能生产供应、压力管道、电力设施安装调试、动力站房设备安装修理、能源技术应用及推广;自制商品运输、装卸、汽车修理服务、客运出租(以上项仅限分支经营)。旅店(含餐饮)、房屋租赁、车辆租赁、日用百货的销售、产品试验及技术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铁路货运代办、机械设备制造、维修、安装、备品备件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经营);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工业控制及综合布线的设计、安装、维修、信息设备及耗材销售、网络工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宽带网络服务;铁路产品配件和铸锻件的生产及销售;汽车货运;销售与代理销售各种规格、型号挂车、半挂车和汽车、工程机械及备品、备件的销售;汽车配件、钢材、建材、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铁精粉、煤炭、铁合金及铁合金制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装卸;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废旧金属回收;受托从事质押动产保管服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

2021年度,北重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4.73亿元,利润总额8267万元。截至2021年末,北重集团总资产115.50亿元,净资产19.36亿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北重集团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北重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关系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7.26%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

转让方: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3.协议签署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4.交易内容:北方股份将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北重集团

5.定价依据: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131号)的评估值确定

6.最终定价:¥78.27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柒佰元整)

7.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60天内,北重集团付清上述款项。

8.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方专家公寓建成时间较长,维护及维修成本越来越高,出售此项资产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北重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5.本公司与北重集团签订的《房屋建筑物转让协议》。

6.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20]第0131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2-01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雄英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时,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

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将北方股份外方专家公寓转让给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外方专家公寓建成时间较长,维护及维修成本越来越高,出售此项资产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

(2)转让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131号)的评估值确定,作价公允、合理。

(3)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未发现公司违反其他财经法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187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