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6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张航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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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0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方式:
A、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信函或传真为准,
过时不予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967330
传真:0532-85877680
联系人: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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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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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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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七、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就其担任的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在岗位领取报酬,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2022年度每人年度董事津贴为6万元(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总裁基本薪酬36.25万元(税前),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27万元(税前),财务总监基本薪酬24.83万元(税前)。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以量化考核为重点的绩效管理,2022年实际支付薪酬将在上述基本薪酬的基础上根据业绩考核的最终结果上下浮动,以上高管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
十一、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关联董事张航、董盛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告编号:2022-022)及《公司章程全文(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十九、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十一、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二十二、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4月27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971,249.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508,908.01元。2021年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508,908.01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50,890.80元后,2021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072,494.34元。
鉴于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公司总股本428,778,21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20,152,576.29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5%,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4月28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王丽芳、张晓娜作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附件: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王丽芳,女,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新华锦集团山东锦隆投资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法务部法务经理、副部长,自2022年1月起担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法务部部长。
张晓娜,女,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至1999年2月,任职山东潍坊市审计师事务所,1999年3月至2006年8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分所,2006年9月起,任新华锦集团会计信息中心科长,2012年12月起,任新华锦集团会计信息中心、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邵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邵丹女士简历
邵丹,女,汉族,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客户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山东)分部高级经理,现任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芳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较好的完成了监事会的相关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不单独就其担任的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股东推举的监事不在公司任职不从公司领取报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兼任的行政职务从公司领取报酬,由经营管理层决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上接207版)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2年3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1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6.4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后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1、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具体上市流通时间以公司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手续后为准,届时将另行发布上市提示性公告。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解除限售人数:275人。
4、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3.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
5、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可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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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7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和《考核办法》规定的条件,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中国法律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栋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梅、韩珍琳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栋5楼董事会办公室
5. 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8
2、投票简称:鹏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