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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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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3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147,310,975.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384,471.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1,721,479.5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57,573,453.64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9,294,933.23元。

鉴于本公司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何振亚先生、胡一元先生、何昕先生、何小勇先生、王新生先生、杜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举季桥龙先生、李志华先生、许国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2-017)。

公司董事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田常增先生、王新生先生、杜彬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22-01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2-02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告号:2022-02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2-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何振亚先生,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EMBA,工程师,1995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一元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合肥协力仪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荣事达合资公司分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美的荣事达营销公司财务经理,美的集团洗衣机事业部工厂财务经理,重庆美意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省鸿迅电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何昕先生,1983年出生,2007年至2009年澳大利亚墨尔本迪肯大学金融学/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双硕士学位;2010年至2014年在东海证券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14年至2015年在东兴证券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15年至2017年在华泰证券研究所担任高级研究员;2018年至今在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战略管理部总监、光储业务线副总经理。

何小勇先生,1977年出生,2000年至2003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获科学技术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2003年至2006年在TCL集团多媒体电子事业本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产品管理经理;2006年至2009年在ELTEK易达电源设备深圳研发中心担任项目管理经理;2009年3月至今在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管理部经理、研发总监、海外市场总监、副总经理。

王新生先生,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至2003年任职于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现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工程公司)院办公室职员,2005年至2006年曾任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北京事务所总经理助理、营销流程部部长,2007年至今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

杜彬先生,197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高级能源管理师、高级能源审计师、高级能源评估师。国家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专家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委会专业委员,亚行(ADB)能源项目咨询顾问。曾任佳软(集团)公司销售中心总经理,历任泰豪科技电力软件事业部副总经理,配电自动化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电能服务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季桥龙先生,1977年生,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教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证据法博士后,曾任民商事案件法官,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2018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华先生,1974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浙江大学外聘教授,2014年获得中国管理科学奖“创新奖”,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曾任职华润集团部门经理,中国医药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并于2004年至今担任北京华夏基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阿米巴创新研究院院长。并在2006-2008年兼任美国东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战略总经理,2012-2015年太东集团副总裁。

许国艺先生,1973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河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天津市国资委外派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外部董事,天津市国资委外派天津市海河集团外派董事,天津市审计学会理事,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兆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2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及通讯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李勣出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147,310,975.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384,471.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1,721,479.5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57,573,453.64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9,294,933.23元。

鉴于本公司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届满,监事会推举郭玉洁、吴永利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

郭玉洁女士,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MBA,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5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永利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2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147,310,975.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384,471.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1,721,479.5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57,573,453.64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9,294,933.23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及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1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编:100070

5、联系人:赵权

6、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电子邮箱:zhaoquan@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2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云贵动力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49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其他1名自然人合计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 交易风险提示:本次设立的云贵动力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续运营情况将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其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为了促进云南、贵州等地市场拓展,实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挖掘运营商非集采及运营商以外业务机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49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其他1名自然人合计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现金出资49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其他1名自然人合计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共同设立云贵动力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除本公司外,其他1名自然人投资主体情况:

朱恒静,女,中国籍,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迎海路听涛雅苑二期茉莉园18栋,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主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贵动力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出资人及出资方式、比例:

5、经营范围:销售电力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配件产品;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电子设备安装工程、通讯设备安装工程;通信开关电源及动力环境监控系统、通讯开关电源整流模块、监控单元及附属设备、逆变电源、不间断电源(UPS)、太阳能及风能供电系统、储能设备的维修、维护;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经营期限:30年

注:上述公司设立具体事宜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更好的促进云南、贵州市场的发展,实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拓展运营商非集采及运营商以外的业务机会,实现公司在云南与贵州市场有质量的可持续增长与盈利,凭借公司数据通信的产品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促进公司业绩增长。

五、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数据通信、绿色出行、新能源等核心业务领域市场拓展,扩大云南、贵州等地区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营销渠道,从而形成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六、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云贵动力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投资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同时,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引进具备专业知识及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促进合资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汇报、调研考察、研读资料及多渠道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治理,对董事会决策事项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的相关要求,现任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朱莲美,女,1963年生,1994年7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苗兆光,男,1972年生,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季桥龙,男,1977年生,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研究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6月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且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董事会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我们均在会前详细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并亲自出席了上述相关会议,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时,均提前审阅会议资料,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内容,并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议案的提案背景和内容,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分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和声明情况

1、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就《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及时关注本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五)独董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我们经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147,310,975.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384,471.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1,721,479.5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57,573,453.64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9,294,933.23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亚严格履行承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披露信息。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朱莲美 苗兆光 季桥龙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1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对74人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273.0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6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6.15万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55,136,948元人民币减少至553,275,448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1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的原因,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6.15万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5,136,948股变更为553,275,4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55,136,948元减少到553,275,448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 修改公司章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将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2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4月27日,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变化和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公司资产负债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